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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明代土贡制度综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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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贡,即“任土作贡”,作为我国古代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是指地方政府无偿地向君主和进献的土特产、珍宝等物。土贡制度源于夏代,当时贡赋不分,直到汉代,土贡才从赋税中分离出来。经历代之发展演变,到明代已经更加具体、完备。目前土贡制度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对于明代土贡制度的研究尤为薄弱。
[关键词]明代;土贡;研究综述
土贡,即“任土作贡”,源于夏代,直到汉代,贡赋才逐渐分离。有明一代,统治集团为了维持其正常的运作,其需要是多方面的,无论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不可能通过田赋加以满足。即使是官办手工业,其物料来源及生产者也是诉诸民间。更多的生活和生产资料,是由地方政府无偿提供,即通过土贡的方式,作为明代田赋收入的补充。

一、中国古代土贡制度的整体性研究

肖也珍先生的《读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一文简要叙述了土贡制度的历史沿革土贡扰民这一危害。傅筑夫先生的《抑商政策的产生根源,贯彻抑商政策的三项制度及其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一文中,讨论了土贡的性质、作用、范围、种类,认为土贡制度是封建政府抑商政策的支柱之一。也有一些学者指出应该辩证的看待这一问题,吕维新在《论贡茶》中提出了贡茶制度是统治者为满足其自身的需求而采取的一项重农抑商政策,贡茶除了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外,客观上促进了茶叶技术的进步,但是随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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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它必然会走向衰落直至消亡。高粱在其论文《古代渔业的土贡》[3]介绍了明代的常贡分两种:岁办和采办,愈办愈繁,还增加了招商置办,土贡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性质,特别是折办以及中官的出现。

二、明代土贡制度研究综述

关于明代土贡的史料记载,《续文献通考》卷二十八《土贡考》中规定:“凡上贡之物,任土作贡,曰岁办。不给则官出钱以市,曰采办。”[4]傅维鳞的《明书》[5]中有“土贡”并“工料”、“厨料”,都是研究土贡制度的一手资料。一些学者很早就注意到了土贡这一问题,并做了摘录整理,郭厚安《明实录经济资料选编》[6]在其赋役一章中摘录整理出了实录中涉及土贡制度的有关史料。此外,在研究明代宦官的著作多有提及。王春瑜、杜婉言《明代宦官与经济史料初探》[7],其中专辟一节,将明代宦官通过岁办、采办来扰乱国家财政做了归纳。许多地方志中也有相关记载。
何朝晖在其著作《明代县政研究》[8]中指出县财政支出中有一项为上供物料,认为明代物料征派一直呈上升趋势。虽然在向地方征派物料时以堪合作为防御措施,但由于物料种类繁多,折征计算复杂,加以各级吏役、衙门层层剥削,百姓仍难免遭到州县政府额外科索。唐文基在《明代赋役制度史》[9]一书中将明代的土贡分为“上供”、“物料”两种,而贡物的征收方式,包括贡户的生产,还有就是按田粮分摊、按里甲派征,官手工业的生产。丁易所著的《明代特务政治》[10]中专门介绍了土贡与宦官的关系,从采办、押运,采木和采珠以及织造和烧造等方面入手来论述宦官借土贡之名搜刮百姓,聚敛财富的恶行。杜婉言[11]《明代宦官与江南经济》、《明代宦官与浙江经济论述》、《明代宦官与广东经济》,从整个国家到地域,再到浙江、广东,层层论述,指出明代宦官干扰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岁办、采办,并由于各地情况的不同,带有明显的地域特色。中国农业博物馆的李震在《明代宦官与农产品上供》[12]一文中专门论述了明代农产品上供的负责群体之一——宦官,由宦官掌管的农产品上供给农民造成了严重的负担。
山东师范大学的张仁玺、冯昌琳在《明代土贡考略》[13]主要从土贡的原则、贡物的种类、贡物的运输和保管等问题进行了考述,并指出土贡给广大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对于土贡之一的物料研究,赵中南在其博士论文《明代物料征收研究》[14]中认为从整个明代来看额办、岁办大体上是定时定额的,派办、坐派、坐办、不时之派、额外坐派等基本上是从不定时、不定额向定时、定额转化,杂办、杂派则大体上是不定时、不定额的。《明代北直隶的财政支出——上供物料》[15]一文中,程利英以作为京畿地区的八府二州作为研究对象,得出明代北直隶上贡物料品种多,数量大的特点。台湾国立大学的一篇硕士论文[16]主要从土贡的项目、供应量来了解明代的土贡,并着重探讨了南直隶各府州县在土贡的分派上趋势和原则。
从某些贡品的角度作出的研究。明代土贡物品中涉及很多手工业的产品,而这些手工业品在明代大部分来自官办手工业。陈诗启的《明代的官手工业及其演变》[17]指出明代官手工业是一种封建性的自给生产,其物料的来源,主要是通过贡赋的方式从广大农民小生产者征收来的。官办手工业由于自身一系列的矛盾,决定了明代后期官手工业的演变,这一演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同时统治集团通过封建义务压在城市商人的身上,部分手工业品改向市场采办之后,也增加了独立手工业者的负担。马学强《明清江南手工业的制作—市场与消费群体—以苏州制造群特贡服饰及上海顾绣为例》[18]中以苏州制造特贡服饰及上海顾绣为例讲述了承担着向进贡丝织品的任务的官办织造机构,由于其经费来源由工部、户部共同负担,并且实际上很多由地方政府承担,并且消费的群体是官府,所以他的兴衰与朝廷密切相关。王赛时的《明代的贡茶》[19],主要从清人谈迁的《枣林杂俎》中对明代所贡的茶叶的种类及数量做了统计。另外,韩国江陵大学的金弘吉《明代皇木的采办与森林环境》[20],通过讲述明代华北地区及长江中下游地区植被的变迁,指出森林资源自明代中期开始迅速减少,皇木采办无疑是加剧森林资源减少的最重要的诱因之一,认为明代森林的破坏历程从一个方面揭示了当时是一个由于明初工业和商业发达而造成大量木材消费的时期。
明代中后期土贡来源之一,召商置办不可忽略。唐文基在《明代的铺户及其写办制度》[21]在对明代铺户的身份作出界定的基础上,讲述了明代商人写办的经历了铺户当行写办、招商写办和佥商写办三个阶段,指出写办制度是商业资本发展的障碍。赵毅《铺户、商役与明代城市经济》[22]解释了由当行写办到招商写办乃至到佥商写办的变化以及从力差到银差的变化的原因。此外,相关的研究还有,高寿仙《明代时估制度初探》[23]以朝廷的物料写办为中心来阐述明代的时估制度,从初期的按月时估到中期的会估制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写办的合理性。何本方《明代宫中财政述略》[24],作为宫中的一项财政收入,经历了从初期的实物到中后期货币形式的转变,同时指出了宫中开支的主要项目即帝、后饮食服御之费,赏赐恩赉之费,庆典、巡行幸费,宫中人役之费等。由此推出明代宫中用度的奢简与帝王求治,宫中奢费与宦官的关系。参考文献:
肖也珍.读马端临的《文献通考》[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87,1:37-40.
吕维新.论贡茶[J].茶叶通讯,1992,2:9-11.
[3]高粱.古代渔业的土贡[J].古今农业,1990,2:128-135.
[4][明]王圻.续文献通考[M].北京:现代出版社,1986:480-498.
[5][清]傅维鳞.明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5:1680-1690.
[6]郭厚安.明实录经济资料选编[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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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302-315.
[7]王春瑜,杜婉言.明代宦官与经济史料初探[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31-55.
[8]何朝晖.明代县政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66-169.
[9]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58-64.
[10]丁易.明代特务政治[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3:146-226.
[11]杜婉言.明代宦官与江南经济[J].学术月刊.1984,6:52-58;明代宦官与浙江经济[J].浙江学刊,1988,6:47-53;明代宦官与广东经济[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2:40-49.
[12]李震.明代宦官与农产品上供[J].农业考古,2000,1:145-161.
[13]张仁玺,冯昌琳.明代土贡考略[J].山东师大学报,1992,3:99-102.
[14]赵中南.明代物料征收研究[D].北京: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5.
[15]程利英.明代北直隶的财政支出-上供物料[J].生产力研究,2010,6:63-65.
[16]罗中宏.明代土贡的研究:以南直隶为例[D].台湾国立中正大学硕士论文,2007.
[17]陈诗启.明代的官手工业及其演变[J].历史教学,1962,10:16-20.
[18]马学强.明清江南手工业的制作—市场与消费群体—以苏州制造群特贡服饰及上海顾绣为例[J].史林,2005,4:41-48.
[19]王赛时.明代的贡茶[J].农业考古,1994,2:248-249.
[20][韩]金弘吉.明代皇木的采办与森林环境[J].舆地论坛,第5期讲座.
[21]唐文基.明代的铺户及其写办制度[J].历史研究,1983,5:140-150.
[22]赵毅.铺户、商役与明代城市经济[J].东北师大学报,1985,4:34-40.
[23]高寿仙.明代时估制度初探[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08,6(4):55-64.
[24]何本方.明代宫中财政述略[J].故宫博物院院刊,1992,4:70-77.
作者简介:张文婧(1987-),女,山西晋中市人,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研究生,研究方向:明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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