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我国为了顺应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进展而于2001年赋予作者、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一项新的专有权利。但过去11年的司法实践表明,我们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调整范围缺乏统一的认识。这无疑妨碍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为此,廓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围,对于法院准确理解和利用有关法律,打击真正的侵权人,维护权利人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本论文采取了历史考察、比较浅析、案例浅析等多种策略,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调整范围作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产生的背景。该部分首先浅析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产生的技术背景,随后描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国际范围内的立法情况,并介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我国的确立。第二部分是全文的重点,详细论述了“交互式传播”、“提供”、“公众”三个概念的内涵,明确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围。第三部分对网络用户的行为是否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围进行了探讨,先后浅析了上传用户、下载用户以及P2P用户的行为。第四部分则重点论述了网络怎么写作提供者的行为性质,其中着重浅析了网络内容怎么写作提供者、搜索链接怎么写作提供者以及信息存储怎么写作提供者的行为。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论文交互式传播论文提供论文公众论文
中文摘要4-5
Abstract5-8
引言8-9
一、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背景9-20
(一) 数字网络环境下作品传播的技术历程及其法律作用9-11
(二) 调整网络传播行为的初期案例11-14
(三) WIPO 外交会议的“伞形解决案例”14-16
(四) 各国对“伞形解决案例”的落实16-20
二、 信息网络传播权范围的法律文本浅析20-31
(一) 交互式传播21-23
(二) 提供23-28
(三) 公众28-31
三、 网络用户31-35
(一) 上传用户31-32
(二) 下载用户32-33
(三) P2P 用户33-35
四、 网络怎么写作提供者35-44
(一) 网络怎么写作提供者的概念与分类35-36
(二) 网络内容怎么写作提供者36-37
(三) 搜索链接怎么写作提供者37-41
(四) 信息存储怎么写作提供者41-44
结语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