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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声乐对我国现阶段民族声乐风格理由

收藏本文 2024-02-24 点赞:3991 浏览:910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目前,我国的民族声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中西混杂、特色模糊等问题。民族音乐理论的边缘化,民歌在现代社会的式微,声乐教育的技术本位,对中国传统民族声乐的科学性缺乏系统总结,民间与音乐院校缺乏和谐有效的协作等都是导致民族声乐特色模糊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民族声乐;原因探究
1005-5312(2012)30-0106-01
民族声乐是运用民族语言和民族审美来表现民族的音乐风格,是表达民族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民族声乐事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民族声乐在“继承”和“借鉴”的天平上已出现了明显的倾斜,很多歌手盲目地“借鉴”和“模仿”,从而形成了中西混杂、非中非西的演唱模式,民族声乐的发展似乎陷入了一个怪圈—虽然不断运动,但却原地踏步、裹足不前。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广泛而深刻的,笔者以为,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民族音乐理论的边缘化阻碍着民族声乐的民族性发展

自“学堂乐歌”始,欧洲音乐在音乐教育和城市音乐文化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在音乐教育中,几乎都是沿用欧洲的音乐教育体系,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根本得不到重视。重彼必轻此,对欧洲音乐体系的推崇使我国的民族音乐理论逐渐被边缘化。七十多年前,著名音乐家王光祈先生指出:“中国虽万事落后于他人之后,但音乐理论一项,由于在历史上倍受重视,学者辈出,成绩卓著,可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毫无愧色。”中国音乐理论与西方音乐理论固然有十分相近的地方,如都有7个基本音级、12个律位,节奏节拍亦有相似之处,但是在许多传统特色突出的地方,西方音乐理论是无法体现的。譬如,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各种乐谱对演唱和演奏者留有的余地比西方古典音乐要大得多,“死曲活唱”、“死谱活奏”、“框格在曲,色泽在唱”、“移步不换形”等说法都表明中国传统音乐中对作品的二度创作要求是非常高的,相对于西方音乐的“按谱演唱”给演唱和演奏者发挥艺术才能、展现艺术个性、表现艺术情感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更多的机会。如果一味的遵循西方封闭的、规范的“按谱演唱”,必将抹杀我国传统音乐的精华。

二、民歌在现代社会的式微弱化了民族声乐发展的基础

民歌不仅为戏曲、曲艺、器乐、民间歌舞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它还是我国民族声乐的源头和生存的土壤。民歌在不断的发展演变过程中所形成的独到的演唱形式和发声方法对我国民族声乐技巧的形成、风格的凸显起到了奠基的作用。民歌还是我国的民族声乐创作的重要素材来源,很多流传广泛的歌剧拔萃曲、歌曲都是在民歌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然而,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音乐文化的入侵对我国的传统音乐文化形成了猛烈的冲击,有千百年根基的民歌也未能幸免。特别是近二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和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外来文化和市场经济的交替冲击,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面对民歌的式微,我们既要充分了解民歌在民间的真实生存状况,也要广泛认识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对民歌提出的新要求。随着社会文化的转型和人们艺术欣赏水平的提高,要求民歌原封不动地“代代相传”是不现实的。我们要充分了解民歌发展和演变的规律,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根本上意识到民歌在我国民族文化中的重要地位,积极行动起来,去抢救、保护、继承、发展民歌,共同创造既传承传统,又适应时代的民歌发展新时代。

三、声乐教育的技术本位使民族声乐有着“炫技”的不良发展趋势

目前,在声乐教育中,技术至上的趋向比较突出。人们往往把“高音”与“技术水平”划上等号,而忽略了风格、韵味、统一等因素在歌唱中给人们带来的美的享受,也使歌唱者从一开始就走进了唱声音、进而走向了唱高音的死胡同。在追求极限的审美观点的诱导下,一些教师在声乐训练中不顾学生自身的条件而一味地为他们力拔高音或进行高强度的训练。这种训练方向上的偏误使学生只顾埋头钻研技术,甚至卖弄技术,而忽略了声乐应有的风格、神韵和灵魂。古人云“歌者不期于利声而贵在中节”,如果我们一味地追求高音,只能使声乐教学走上期求“利声”而忽略“中节”的歧途,使声乐表演形成“炫技”的不良发展趋势,这既不利于声乐的发展,也不利于歌唱艺术的普及与传播。

四、对中国传统民族声乐的科学性缺乏系统的总结

自上世纪中叶起,由于“继承”和“借鉴”的争论,诸多专家就科学性开始对民族传统声乐与美声唱法的比较进行研究。通过研究、比较和论证,人们认为,民族传统唱法在呼吸、用嗓、共鸣腔的运用和吐字、咬字等方面的大多数原则和美声传统唱法是相通的,其科学性在实践中也逐步被证实。但由于不同的民族历史、民族文化、人文环境、语言特点、审美取向等方面存在差异,加之我国传统民族声乐种类繁多,且每个种类又有着不同的生存土壤,中西声乐文化必然会歧异纷呈,所以,我们要正确地认识和对待民族传统声乐的科学性。我们可以将美声唱法作为科学性的参照物,但不能将其作为检验我国传统民族声乐的唯一标准。

五、民间与音乐院校缺乏和谐有效的协作

民间与院校是我国民族声乐范畴的两大主体。民间是产生和传承传统民族声乐的根据地,院校则是教育和发展民族声乐的主阵地,二者应该相辅相成,共同推进我国民族声乐事业的发展。但在民间与院校并存发展的多年中,二者在人们的意识之中逐渐演变成两种对立的范畴,分别是“落

摘自:毕业论文 格式www.udooo.com

后”与“先进”的代表。另外,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西方音乐教育体系的广泛引人,院校加快了前进的步伐,而民间则出现了停滞甚至倒退,院校已逐渐呈现出主导意识。民族声乐教育体系是以院校为主要载体,民间则多为自生自灭。院校的优势与民间的弱势所形成的巨大落差必然促使人们产生派别意识。
回顾我国现代民族声乐的发展历程,民间与院校曾有过多次成功的合作与交流。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音乐学院请民歌手张天恩、朱仲禄等教唱陕北、山西民歌和青海花儿,上海音乐学院请京韵大鼓艺人王秀卿传授曲艺唱法,请民间艺人丁喜才教榆林小曲,等等。同时,诸多民间艺人也向院校师生请教、切磋。这一时期,民间与院校的相互交流、默契配合,不仅培养了大量优秀的声乐人才,也为民族声乐的传承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说今天的民族声乐发展必须强调科学性、时代性、民族性和艺术性,那么院校在体现科学性、时代性上是极具潜力的,而民间在民族性和艺术性方面则是更具优势,两者只有有机地结合,才能使我国的民族声乐具有更强劲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郑素锋.民族音乐发展之深思[J].北方文学(下半月), 2011,(05) :62.
关玉奇.对民族音乐的担忧与展望[J].商业文化(下半月), 2011,(01)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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