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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兹华斯鸟鸣山幽:华兹华斯和王维诗歌中鸟意象比较学术

收藏本文 2024-02-11 点赞:15545 浏览:6132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王维和华兹华斯分别是中西诗坛歌咏自然的大家。他们都热爱自然,把自然作为心灵的寄托,在作品中都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然而,文化背景的差异又导致了他们对自然的不同感悟。“鸟”这个欢乐的精灵,在两位诗人笔下频繁出现,有着别样的意蕴。本文通过比较“鸟”的意象来分析他们自然观的异同。
关键词:华兹华斯 王维 鸟意象 比较
引言:
鸟,作为自然界往返于天地之间的精灵,打动人们心灵的不仅是它矫健的身姿,亮丽的羽毛,悦耳的鸣叫,还有它激发人们产生的那种强烈的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美好的向往。自从遥远的东方河畔传来第一声雎鸠的鸣叫开始,鸟就唤起了无数诗人无限的遐想。王维和华兹华斯,作为中西自然诗人的代表,都写下了许多歌咏飞鸟的佳作。在他们的笔下,鸟儿欢快活泼、富有灵性,给诗歌创作带来了无穷的魅力。但是,若仔细研读,就会发现同样是写鸟,在两位诗人的作品中所要表达的含义却并不完全一样。华兹华斯和王维笔下“鸟”的不同代表着他们对自然的不同感悟,而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则是他们不同的文化背景。

1.回归自然的青鸟

大凡是归隐田园、寄情山水的诗人,往往都是失意的。然而能够象王维那样化失意为适意的就不多见了。仕途上的坎坷没能使王维丢掉对生活的热情,他以半官半隐的方式消解了仕与隐的矛盾。道教的无为任运、返朴归真和佛教“空、寂、灭”的禅悟,令王维的诗歌既体现出了道教回归自然、与世无争的情怀,也展现了佛教恬静、洒脱的境界。鸟儿长有翅膀,能够自由地飞翔,这和王维向往自由的心态正相契合。王维向往飞鸟的自由,同情羁鸟的不幸,思慕归鸟的幸福,也表达了自己渴望化身飞鸟,融入自然的心境。王维常写日暮秋山、黄昏归鸟。比如:“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归蒿山作》),“岸火孤舟宿,渔家夕鸟还”(《登河北城楼作》)等。在这些诗句中归鸟形象既关注了大自然的生命律动,也体验了诗人自我生命的归宿感。倦鸟知归的意象与诗人倦于仕途纷争、向往心灵止栖的情感冥然合一,蕴含着诗人的寄托。同样,“秋山敛余照,飞鸟逐前侣”(《木兰柴》)描写飞鸟自由飞翔,追逐伴侣的情景,字里行间也都渗透着诗人对自由的向往。
王维诗歌中的鸟也体现了诗人追求禅宗的理念及万物和谐的主题。比如在《鸟鸣涧》一诗中,王维写道:“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在这里,主体的闲静与客体的静谧浑然交融,达到了不留痕迹的契合。在春夜的山中,万籁俱寂,月亮升起,皎洁的月光使得鸟儿惊叫起来。鸟在涧中的鸣叫,更加突显了山的静寂,也映射出了诗人内心的宁静。桂花花瓣细小,又是在夜间落英,并不容易被人觉察。正是由于诗人做到了心静如水,才觉察到了细小的桂花从枝头落下,才注意到了月出惊鸟,鸟鸣涧中的景象。正如明人胡应麟《诗蔽》卷四所言:“读之身世两忘,万念皆寂。”这是“以动衬静”的艺术手法,与南朝诗人王籍的“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有异曲同工之妙。王维对境观心而道契玄微,静极生动,动极归静,动静不二的禅意,渗透在山情水态、月影鸟声之中,化作天光云影,空灵而自然,达到了“拈花微笑”的最高的禅境。诗中的“山鸟”在大自然中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生活。这也表达了诗人离开官场,回归自然后闲适自在的情怀。在另一首名为《栾家濑》的诗中,王维描写了秋雨过后,溪水上涨,急流拍石,溅起水花,洒落在觅食的鸟儿身上,吓得鸟儿展翅惊飞。当它发现这只是一场虚惊后,又飞回了原处,小溪也恢复了宁静。这同样是“以动衬静”的艺术手法,即“以动态衬托静态,仍然是一片空寂”[3]。在这里,鸟儿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宁静生活,这也正是王维所追求的理想境界。

2.呼唤自然的信使

华兹华斯早年向往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对法国大革命寄予了极大的热情。然而后来雅各宾派的统治和拿破仑的对外扩张把他的理想永远隔绝在了异国他乡。同时,华兹华斯也看到了工业革命对自然的破坏,对人的异化。金钱和物欲让人们失去了道德底线,变得尔虞我诈。华兹华斯意识到这种变化的可怕,并尝试着用诗歌中所表现出来的对自然的崇拜来重新恢复人类原有的美德,想在大自然中找回往昔的宁静。于是,他隐居英格兰北部的湖区,与自然为伴,医治自己心灵的创伤。
在华兹华斯的眼里鸟是大自然的信使,能给身在樊笼里的人们带来光明和希望。诗人相信如果人能与自然融为一体,就能找回童年的纯真。在《致杜鹃》一诗中,杜鹃的歌声是大自然对诗人心灵的呼唤,它滋润着诗人的心田,让诗人找到了未泯的童心。在诗的开头,华兹华斯便问道:“杜鹃呵!该把你作飞鸟,/或只是飘忽的音波?”[4]寥寥数语,却是匠心独运,把诗人听到鸟鸣时的那种喜悦心情描绘得淋漓尽致。“飘忽的音波”不但惟妙惟肖,而且还给杜鹃抹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在接下来的两节中,华兹华斯对当时的情景作了交代:诗人静静偃卧在草地上,听到杜鹃的叫声在山谷里回荡,这使他浮想联翩,从季节的春天联想到了人生的春天。在第四到第六节,诗人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表达了对杜鹃这一“春天骄子”的热爱之情。在诗人眼里,杜鹃已不是一只普通的鸟,而是能唤回他失去的童年梦幻的一种神奇力量,是诗人童心的体现和理想的寄托。当杜鹃的鸣叫声给诗人带回童年的幸福时,他便赞叹道:“吉祥的鸟儿呵!这大地沃野/如今,在我们脚下/仿佛又成了缥缈的仙界,/正宜于给你住家!”[5]“正是由于杜鹃的美妙歌声,才使我们凡人居住的充满悲凉、痛苦的天地变成仙灵境界,也只有这么优美的境地才适合杜鹃这样的精灵憩息”[6]。诗的结尾流露出诗人对理想的热切渴望。尽管经历了人生的低谷,但杜鹃的歌声仿佛使大地回春,让诗人又看到了希望,诗人期望自己能像杜鹃一样自由游荡在树林中,脱离凡尘琐事,奔向属于自己的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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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天堂。有趣的是《致杜鹃》也运用了“动静相衬”的手法,让我们在宁静中聆听了杜鹃的天籁之音。杜鹃的吟唱在周围寂静世界的衬托下显得尤为悦耳;它的吟唱同时也反衬了周围世界的宁静。
如果我们把杜鹃看作是华兹华斯理想的象征,那么云雀俨然就是诗人自身的写照。《致云雀》写于1825年。隐居湖区以后,华兹华斯寄情山水,吟诵诗章,引来了一些进步诗人的批评。但实际上华兹华斯并没有真正地弃世归隐、遁入空门。那翱翔的云雀即是他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在天空里展翅,却把“眼睛和心灵留在大地”;隐逸在“幽境”,是要“为人间注一泓和谐的琼汁”。[7]诗人正是这样一个“云中的游子”。他与迷茫的云雾为伍,与幽静的湖区作伴,然而又始终珍藏着自己的信念,关注着人世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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