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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以”字用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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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庄子》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作,是先秦时期最具文学价值的说理散文。本文主要从语法的角度分析该书中“以”字的使用情况。文章以《庄子》中全部“以”字的用例为材料,对《庄子》中“以”字的用法做定性定量分析,试图描绘出《庄子》中“以”字用法的概貌。全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介词“以”、连词“以”、副词“以”、“以”与其他词构成的固定格式和结语。
关键词:《庄子》以语法
在《庄子》三十三篇中,“以”字共出现了1257次(有50例“以”字用法不能确定,以下分析时暂不统计),用作介词的有528例,用作连词的有221例,副词6例,动词133例(包括部分固定结构),其中还涉及很多固定结构,下面分别加以描述。

一、介词“以”

《庄子》中,“以”作介词的用法最多,共528例,约占全部用例的42%。介词“以”通常带宾语组成介宾短语修饰动词,构成“(主语)·以宾·动宾”的基本句式。从语能上看,介词“以”带宾语组成的介宾短语主要用作状语(共382例),也可用作补语(共146例),表示动作行为的种种关系。介词“以”和它所带宾语的位置有三种情况:“以”在宾语前;“以”所带的宾语提前;宾语省略。
(一)介词“以”表凭借,用来介绍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工具、方式、条件、身份和角度、依据等,共84例。

1.介宾短语出现在谓语中心前作状语,共63例。

1)“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所用的工具,可译为“用”,共9例。如:
(1)夫爱马者,以筐盛矢,以蜄盛溺。(《人间世》)
2)“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实现动作行为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可译为“用”,共13例。如:
(2)犀首公孙衍闻而耻之曰:“君为万乘之君也,而以匹夫从讎!”(《则阳》)
3)“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条件,可译为“凭借”。共13例。如:
(3)人有见宋王者,溪车十乘,以其十乘骄穉庄子。(《列御寇》)
4)“以”引进的宾语表示主体产生动作行为时所依凭的身份或地位,可译为“以……身份”,共6例。如:
(4)今以畏垒之细民而窃窃焉欲俎豆予于贤人之间,我其杓之人邪!(《庚桑楚》)
5)“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出发点或角度,可译为“从”,共13例。如:
(5)北海若曰:“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秋水》)
6)“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根据,可译为“依照”

摘自:学年论文www.udooo.com

“按照”,共11例。如:
(6)以礼饮酒者,始乎治,常卒乎乱,泰至則多奇乐。(《人间世》)

2.介宾短语出现在谓语中心后作补语,共21例。

1)“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所用的工具,共17例。如:
(7)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骈拇》)
2)“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根据,共4例。如:
(8)知者之为,故动以百姓,不违其度,是以足而不争,无以为故不求。(《盗跖》)

3.“以”的宾语承前省略,共4例。

1)“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所用的工具,共2例。如:
(9)我树之成,而实五石,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逍遥遊》)
(10)浸检测而化予之右臂以为弹,予因以求鸮炙。(《大宗师》)
2)“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条件,共2例。如:
(11)客得之,以说吴王。(《逍遥遊》)
(12)能不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逍遥遊》)

(二)介词“以”表原因或目的,引进动作行为发生、出现的原因或目的,共56例。

1.“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此类介宾短语都出现在谓语中心前,共48例(包括“以”用作介词的“以……为……”)。如:
(13)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將何处?(《山木》)
(14)不以人之坏自成也,不以人之卑自高也,不以遭时自利也。(《让王》)

2.“以”引进的宾语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目的,可译为“为了”,共9例。

1)介宾短语出现在谓语中心前,共4例。如:
(15)不以生生死,不以死死生。死生有待邪?皆有所一体。(《知北遊》)
2)介宾短语出现在谓语中心后,共5例。如:
(16)此皆就其利,辞其害,而天下称贤焉,则可以有之,彼非以兴名誉也。(《盗跖》)
(三)介词“以”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共387例(包括“以”用作介词的“以……为……”)。

1.介宾短语出现在谓语中心前,共267例。如:

(17)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养生主》)
(18)不然,以圣人之道告圣人之才,亦易矣。(《大宗师》)

2.介宾短语出现在谓语中心后,共120例。如:

(19)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人间世》)
(20)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天运》)

3.有时,为了强调“以”的宾语,可以把“以”的宾语前置。共9例。如:

(21)且夫趣舍声色以柴其內,皮弁鷸冠搢笏绅修以约其外,內支盈于柴柵,外重纆缴,睆睆然在纆缴之中而自以为得。(《天运》)
(22)夫贵者,夜以继日,思虑善否,其为形也亦疏矣。(《至乐》)

4.“以”的宾语可以承上文省略,共54例。如:

(23)列子追之不及,反,以报壶子曰:“已灭矣,已失矣,吾弗及已。”(《应帝王》)
(24)彼曾、史、杨、墨、师旷、工倕、离朱,皆外立其德而以爚乱天下者也,法之所無用也。(《胠篋》)

(四)根据以上分析,介词“以”的用法和分布可用下表表示:分布

次数
用法谓语中心前谓语中心后合计
表工具71724
表方式、方法13013
表条件13013
表身份或地位606
表出发点或角度13013
表根据11415
表原因48048
表目的459
表对象267120387
合计382146528

二、连词“以”

源于:论文格式排版www.udooo.com

词“以”是由介词“以”进一步虚化而来的,它通常连接两个动词性词语、形容词性词语或两个分句起连接作用,表示前后两项之间的多种连接关系。《庄子》中,“以”作连词的用法共221例(包括“以”用作连词的“以……为……”和“以至于”),根据连词“以”前后两项的构成成分的不同可以把它们分为以下六类。

(一)连词“以”连接的前后两项都是动词性词语,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五种,共186例。

1.前项表示动作行为,后项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共111例。如:

(25)且鸟高飞以避矰弋之害,鼷鼠深穴乎神丘之下以避熏凿之患,而曾二虫之无知。(《应帝王》)

2.前项表示动作行为,后项表示动作行为的结果。共16项。如:

(26)故夫子胥争之以残其形,不争名亦不成。诚有善无有哉?(《至乐》)
3.前后两项表示的动作行为在发生顺序上有先后之分,即前项发生在前,后项发生在后,共9例。如:
(27)明此以南向,尧之为君也。明此以北面,舜之为臣也。(《天道》)

4.前项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或状态,后项表示动作行为。共43例。如:

(28)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至乐》)

5.前后两项表示的动作行为是相互转折的并列关系,共7例。如:

(29)无君人之位以济乎人之死,无聚禄以望人之腹。(《德充符》)
(二)前项是副词,后项是动词或形容词,前项用作状语,表示后项的程度或状态,共5例。如:
(30)绝迹易,无行地难。为人使易以伪,为天使难以伪。(《人间世》)

(三)前项和后项都是形容词,共4例。

1.前后两项表示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并列关系,共2例。如:

(31)予来年变齐,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繁以滋,予终年厌飧。(《则阳》)

2.前后两项表示相互转折的并列关系,共2例。如:

(32)夫相收之与相弃亦远矣,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山木》)

(四)“以”字出现在复句中,连接表示原因和结果的分句,共4例。如:

(33)彼其真是也,以其不知也。此其似之也,以其忘之也。予与若终不近也,以其知之也。(《知北遊》)

(五)连接主体主语与动词谓语,表“用来”之义,共12例。如:

(34)故曰道之真以治身,其绪余以为国家,其土苴以治天下。(《让王》)
(六)“以”连接的后项为“上”“下”“来”后”“南”“北”等,表示动作的时间、方位、范围的界限。共7例。如:
(35)甚矣夫!好知之乱天下也!自三代以下者是已。(《胠篋》)

三、副词“以”

《庄子》中,“以”作副词时,一般通“已”,用在动词谓语或形容词谓语前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或状态已经发生或存在,可译为“已”“已经”等,共6例。如:
(36)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大宗师》)
(37)且夫尊贤授能,先善与利,自古尧舜以然,而况畏垒之民乎?(《庚桑楚》)

四、“以”与其他词构成的固定格式

《庄子》一书中,“以”与其他词构成的固定格式有“是以”“以是”“何以”“奚以”“所以”“可以”“足以”“有以”“无以(無以)”“以至于”等,此处不作详细论述,主要分析一下“以……为……”的用法。
“以……为……”是古汉语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一种固定结构,有时,这种结构可以紧缩为“以为”。在这种结构中,“以”可以充当多种词性,表示多种意义。由于“以”的用法不同,它和“为”的组合所具有的语法作用和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也各不相同。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以”作介词(111例)

“以”用作介词时,和它的宾语构成介宾短语作状语,修饰动作“为……”,根据“以”表示的语法意义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
1.介词“以”引进动作行为所关涉的对象,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把”“用”,动词“为”表示“做”“作为”“当做”等意思,共83例。如:
(38)一雀适羿,羿必得之,威也。以天下为之笼,則雀无所逃。(《庚桑楚》)
有时,“以”后面宾语可以承上省略,这样,“以……为”结构就紧缩为“以为”,共18例。如:
(39)散木也,以为舟则沈,以为棺槨则速腐,以为器则速毀,以为门户则液樠,以为柱则蠹。(《人间世》)
2.介词“以”表原因,用来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表示动作“为……”的原因,共3例。如:
(40)狗不以善吠为良,人不以善言为贤,而况为大乎!(《徐无鬼》)

(二)“以”作动词(133例)

1.“以”“为”都作动词,构成“以……为……”式兼语结构。“以”是兼语结构中的前一个动词,“以”的宾语为兼语,“为”是兼语后的动词。这是一种表示意动的兼语句,动词“以”有“认为、以为”义,“为”有“是、当作”义,整个句子表示主语对人或事物的某种看法或判断,可译为“认为……是……”“以为……是……”“把……看作……”等,共55例。如:
(41)吾以子为鬼,察子則人也。请问蹈水有道乎?(《达生》)
有时,“以”后面的宾语(即兼语)可以承上省略,这样,“以……为”结构就紧缩为“以为”,共24例。如:
(42)今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大宗师》)
2.“以为”中间没有省略宾略,本身就作为一个动词表“认为”义,在句子中作为一个整体充当谓语,共42例。如:
(43)世之人以为养形足以存生,而养形果不足以存生,則世奚足为哉?(《达生》)

3.有时“以”单独出现,表“认为”,相当于“以为”,共11例。如:

(44)自状其过以不当亡者众,不状其过以不当存者寡。(《德充符》)
此外,《庄子》中有一例“以”字作动词表“率领”义:
(45)勾践也以甲楯三千栖于会稽,唯种也能知亡之所以存。(《徐无鬼》)

(三)“以”作连词(20例)

若“以”的前面是动词性词语,它后面的“为”也是动词,“以”作连词起连接作用。如:
(46)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马蹄》)
(47)愁其五藏以为仁义,矜其血气以规法度,然犹有不胜也。(《在宥》)
五、结语
《庄子》中“以”字的用法基本上反映了先秦时期“以”字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以”作介词,带宾语构成介宾结构作状语或补语,共528例,约占全部用例的42%。

(二)“以”作连词,通常连接两个动词性词语、形容词性词语或两个分句,共221例。

(三)“以”作副词,共6例。

(四)“以”作动词,除大部分出现在“以……为……”和“以为”固定格式中,还有少量“以”字单独作动词,表“认为、率领”义,共133例。

(五)在固定格式中,“以”字可以用作介词、连词、动词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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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振华.先秦“以……为……”结构[D].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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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冰洁山西太原 山西大学文学院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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