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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事迹五辨

收藏本文 2024-03-12 点赞:22020 浏览:10378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当前人们对李清照研究尽管已达到了精细化、纵深化、白热化的程度。但仍有不少可以商榷之处。经过笔者考辨认为,《新荷叶》词当为韩肖胄而作;所谓“易安体”在当时仅是某首词的特有格式; 李清照在原籍的活动当不是太多,更多的是随父生活。李清照自号“易安居士”是其与佛教关系甚密的体现;赵明诚为“薄情郎”问题应当从诗文来解决,而不宜“词如其人”。这些见解,庶几有益于李清照研究的深入。
关键词:李清照;生平;词;考辨
1009-1017(2010)06-0078-05
当前人们对李清照研究已达到了精细化、纵深化、白热化的程度。在众多关于李清照生平事迹的研究著作中,著名女学者陈祖美先生所著《李清照评传》 可谓当代李清照研究中“有质的飞跃” 的一部专著。是著新见迭出,如《漱玉词》编年、改二期说为三期说、赵明诚“天台之遇”以及“压倒须眉”的《漱玉词》等见解均为“出新之处”,尤其在对李清照的心态把握上,超越了以往男性研究者的“短视”。新近本人通过考察,发现当前在李清照事迹研究中尚有须明辨者五点。依次为:《新荷叶》词当为谁而作、何谓“易安体”、李清照原籍活动问题、自号“易安居士”问题、赵明诚为“薄情郎”问题。故于此聊陈拙见,庶几有益于李清照研究的深入。

一、《新荷叶》词当为谁而作

李清照《新荷叶》一词久佚,1980年才由孔凡礼先生从北京图书馆藏明初抄本《诗渊》第二十五册《祝寿诗词》中发现,辑入《全诗词补辑》中。词云:
薄露初零,长宵共永昼分停,绕水楼台,高耸万丈蓬瀛,芝兰为寿,相辉映,簪笏盈庭。花柔玉净,捧觞别有娉婷。鹤瘦松青,精神与秋月争明,德行文章,素驰日下声名。东山高蹈,虽卿相不足为荣,安石需起,要苏天下苍生。
陈祖美先生以为当作于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是李清照屏居青州时,为隐居山东金乡并筑松菊堂的晁补之所作贺寿词(是时晁57岁)。也有说是为朱敦儒而作。 然而,细研该词词意及其用典,此词的系年与作者值得再探讨。
从词中用“东山”、“安石”之典来看,此词当作于南渡以后更为合理。因为“东山”“安石”均与东晋名相谢安有关。谢安初为著作郎,因病辞官隐居东山,朝适屡召不出,《世说新语》有“安石不出,将如苍生何?”李词中既有“东山高蹈,虽卿相不足为荣”,显然,所贺主人官职当如谢安位极卿相。若把“眼光集中到与其父(李格非)有深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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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补之身上”,则不妥。因为晁补之生平中最高官才做到礼部郎中,以名相谢安做比其身份是不合适的;而且南宋情势又与东晋相似。晁补之卒年在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距离“靖康之变”尚有15年,北宋末年虽不太平,然还未到南北对峙地步,用“安石须起”来比晁,也颇不类。这样,就出现了“抵捂”。那么,《新荷叶》当为谁而作呢?笔者当为退居林下的达官韩肖胄所作。其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
其一,李清照曾有《上枢密使韩肖胄诗》二首, 其小序云:“易安室者,父祖皆出韩公门下”,则韩、李两家关系不一般,因此李清照在“贫病”时,“见此大号令,不能忘言”,方作“古、律诗各一章,以寄区区之意”。值得注意的是二诗中“去洒东山一抷土”与“但说帝心怜赤子,须知天意念苍生”二句与《新荷叶》词末二句相似。通常人们把此诗所用“东山”指为《孟子•尽心上》“孔子登东山小鲁”之“东山”,但联系当时情形,不能排除用谢安“东山再起”之典的可能性,且如用谢安之典,则更见李清照忧国之心,她为缺乏如谢安一样的贤相而洒泪。而后一句,则明显是用前引《世说新语》中有关谢安之典的。《世说新语•排调》载谢安高卧东山,后为司马时,有人谓“安石不肯出,将如苍生何” 等语。
其二,从韩肖胄的生平来看远比晁补之更符合《新荷叶》贺寿对象及内容。《新荷叶》中用谢安之典凡四处,除前面指出的两处外,尚有“花柔玉净,捧觞别有娉婷”。据《世说新语•识鉴》载,谢安东山畜妓,简文曰“安石必出,既与人同乐,亦不得不与人同忧。” 李清照用此典,显然是美谀所贺对象像谢安那样与人同乐亦同忧、会东山再起的。而据《宋史》韩肖胄曾位居枢密使、资政殿学士等高官,“身为百夹特,行足万人师”(《上枢密使韩肖胄诗》),功勋卓著,又寓居于越地近十年,正与《新荷叶》用谢安此典合;并且韩氏自韩琦起世代为社稷臣,子孙多为高官显宦,这亦与词中“芝兰为寿,相辉映、簪笏满盈庭”句用谢安之典合。
其三,韩肖胄卒于绍兴二十年(1150年),享年七十八。据李清照《上枢密使韩肖胄诗》序知此诗作于绍兴癸丑(1133)五月,而《新荷叶》词既与此诗用意相仿,则似可定词也当作于此时。另外,由此也可断定韩氏寓居于越地的时间当在绍兴三年(1133)以后。若将此词系于大观二年(1108),显然不大合适。再有从《新荷叶》的典雅、故实来看,它与李清照南渡后写的《渔家傲》《永遇乐》同一格调,也不当系之于南渡之前。

二、何谓“易安体”问题

陈祖美先生于《李清照评传》第三章中花了不少篇幅谈“易安体”,并归纳出“易安体”四个特点,如“借翎毛、花卉隐括身世,倾吐心事”,“用浅俗之语,发清新之思”,“以寻常语度入音律”,“表层从容柔曼、内里筋骨峥嵘”等,然而这可算作易安词的风格特征。陈先生在阐释过程中混淆并扩大了“易安体”内涵,并不是其本义。并以为《新荷叶》合乎风格意义上的“易安体”标本。笔者以为,“易安体”的本义当是易安词中某一首词的体式,这一体式是后来人仿效唱和的对象。《新荷叶》也不宜视为“易安体”的“标本”。
首先,唐宋词中凡出现“效某某体”者,均是着眼于仿效该首词的语言、句式格律等方面的特征的,而不是指其全部词风格的。如辛弃疾《玉楼春》自注“效白乐天体;《唐河传》自注“效《集》,”《河渎神》自注:“《女诫词》效体” ,《念奴娇》自注:“赋雨岩效朱真体”,《归朝欢》“因效介庵体为赋”等等,均是以某一词牌中某个词人作为仿效对象的。因而辛弃疾《丑奴儿匠•博山道中效李易安体》与侯寘的《眼儿媚•效易安体》也当如是观。这只表明李清照在以《丑儿奴近》与《眼儿媚》两个词牌填词时在语言、句式、格律、体制等方面有引人注目的特征,辛、侯二人遂分别以它们的格律形式为模仿对象,填制了拟作,后人填词中“依某体”、“效某体”也均指依其格律,并不指该词作者全体风格,侯、辛心目中的“易安体”当更多是指此而言,而不是“借翎毛花卉隐括身世倾吐心事。”如果将此处的“易安体”扩大为“易安风”,把作为格律典范的“易安体”与作为风格意义上的“易安体”等同起来,势必出现陈先生所谓“《词论》中捉摸不到的‘易安体’”这样的矛盾现象。
其次,《新荷叶》合乎风格意义上的“易安体”标本么?笔者以为不宜,只可当作其《词论》主张的实践。前面已质疑陈先生把李清照《新荷叶》系于南渡前的不当之处,因而该词也就不能作为“‘易安体’最初的标本”!依陈先生所归纳“易安体”的四个特点来论,《新荷叶》词即与之相合者甚少,若作为“标本”,势必与其论相谬。因此《新荷叶》充其量只能算是易安词典重故实的一个体现,而真正的“标本”当是《如梦令》、《念奴娇》、《声声慢》、《永遇乐》等词。正像不少文学家常出现理论与创作脱节一样,李清照也有此弊。如其《词论》指责柳永“词语尘下”、秦观“如贫家少女”。但其词《声声慢》却多“寻常语”,以至于许昂霄《词综偶评》、吴梅《词学通论》中均指责其多带“伧气”;像辛弃疾所仿的《丑奴儿近》词也多口语,分明也有“尘下”之嫌,后人美之曰“以俗为雅”、“化俗为雅”,却不顾当时李词被王灼《碧鸡漫志》讥为“闾巷荒淫之语”的事实。 不少论者指出,李清照的词论主张与周邦彦等大晟词人崇尚格律典雅相仿,然很少有人把她归入“典雅词派”,这恰恰反证《新荷叶》不宜作易安词风的“标本”。
第三,宋人那里,词的某一调体、词人的某一风格、词史上的某一流派三者“体”的内涵与外延是各自不同的。陈先生于《评传》中力将易安词的格律形式、整体风格与《词论》主张三者“融会贯通”,却忽略了它们的不同表现。这是当前我们研究宋词体派时应当注意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能用“易安体”来指代易安词风,如刘扬忠先生《唐宋词流派史》中就专列“柳耆卿体”、“东坡体”、“张之野体”、“秦淮海体”、“贺方回体”,于李清照在论述时提及“易安体”,也是从整体风格上来谈,并没有将体制意义上的“体”与风格意义上的“体”混同起来。 木斋先生新著《宋词体演变史》第11章《论易安体》部分也是如此。 这就意味着,研究李清照时,应把“易安体”的“当时”义与“现在”义区分开来,才是正途。

三、李清照原籍活动的问题

有关李清照的史料存留下来的较为稀少,所以李清照的“改嫁”一事尚且莫衷一是,更不用说其早年具体行实。因而李清照在其原籍的活动也就不大容易搞清楚。对此陈祖美先生于《评传》中作了推测,并认为李清照在原籍的活动时间有二:一是十六岁前后即其“少女时代基本上是在原籍度过的”,一是李出嫁后由于党争株连,“挺之父子重禄官,清照被遣返家园。”对此二者,值得再辨。
其一,《评传》指出,传主五到六岁之间,李格非在京任学官,“按说李清照已有条件由原籍晋京,但她此时并未在京定居,甚至尚未到过京城,仍随其母留居原籍,这从两方面可以得到印证:一是常在士大夫面前称赞她的晁补之,在上述文章(即《有竹堂记》)中没有提到清照姐弟;二是原籍明水附近留有传至十五岁时在那里活动的足迹。”陈先生这两条证据比较牵强。
一方面,不能因为晁补之为李清照《有竹堂记》中没有提到清照姐弟,便断定李清照不在京城在原籍,须知《有竹堂记》后文提到的“目前之物”——“婢仆犬马”,似可证李格非在竹堂中当有家眷。
另一方面,单凭李清照词中《如梦令》有“常记溪亭日暮”,便以为李十五岁以前在原籍有活动足迹,进而推断其没有,甚至从没到过京城,有以偏盖全之嫌;更何况“溪亭”一语可能是专有名词,也可能泛指“临溪边的亭”,即使是专有名词也有可能不指济南之“溪亭”。并且此词系年无从确定,便不能以之确定李清照的行迹。
再一方面,依宋人为官情形来判断,李格非为官时当携家眷。如苏轼贬官黄州练时就是举家前往的。即以陈先生《评传》后所附《赵明诚传》为例,也可证说李清照母女等留在原籍而不随侍李格非之谬。陈先生在述及赵明诚之母郭氏时这样说,赵明诚有一位明法度的外祖父,“其母郭氏出嫁前,很有可能随其父母‘遍历’各地”,同样是女子,郭氏可如此,而为何李清照就不能随其父而被留原籍,直待快出嫁时才至京城?又《赵明诚传》说“明诚五岁那年就有随其父母居住在德州通判官舍的可能”,“元祐六年(1086年)春夏之交,赵挺之始任秘阁校理,是时年甫六岁的小明诚当随其父母来到京城”,“赵挺之出通判徐州,小明诚九岁时遂‘侍亲徐州’”等,同样是任京官或任地方官,赵挺之可携家眷,而李格非就不能携妻子、儿女,显然不合情理。因此,在没有特别证据说李格非一定留妻女在原籍不可时,李清照出嫁前的行实当依李格非为官情形而定。也就是说,李格非在京城时,李清照也在,为广信军通判时也当随之。在洛阳写《洛阳名园记》时清照也当在洛阳。李格非用不着非得“从女儿写给他的信函中”才开始“发现其多方面的才华”。
另外,从李清照《永遇乐》“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句来判,她在未出嫁前在京城开封呆的时间当不短,若其少女时代仅在京城呆两年,其余全在原籍,“多暇”之语何解?
其二,至于党争中,李清照“被遣返原籍”这一判断,也存在证据不力的问题。陈先生根据《宋史》说“赵挺之排击元祐诸人不遗力”、崇宁二年“曾诏宗室不得与元祐奸党子孙为婚姻”以及崇宁三年“夏,四月,甲原朔,尚书省勘会党人之弟,不问有无官,并令在外居住,不得擅到阙下”等材料推论李清照受党争影响。在“偌大的汴京已没有了立锥之地,不得不只身离京到原籍去投奔先行被遣归的她的娘家人”,并说赵明诚家中将她“视为赵相府中的扫帚星”。这种说法有不妥之处。
一方面,赵挺之虽“排击”元祐党人,不见得连自己的儿媳妇也排击,徽宗的诏书,意思是王室子弟不能与元祐党人结婚,并不是要求与党人子女离婚。就算如陈先生所说赵挺之有跻身于“宗族”之意,也不能说他有意把李清照“遣返原籍”。因为此后清照与明诚二人仍是夫妇,并且二人有“烹茶为乐”等雅事。
另一方面,又根据古礼,女子未嫁从父、出嫁从夫的惯例,李清照属赵李氏,虽是元祐党人的女儿,但既然赵挺之不是党人,则自然就不在“遣归”之列。况且,崇宁三年之诏是针对有官无官的“子弟”(男子)而言,李清照身为女子在当时也没有参政的资格。因而,所谓“遣归故里”之论未免牵强。

四、自号“易安居士”问题

《评传》中说李清照自号“易安居士”的时间先定为二十四、五岁属青州,又以为其自称“居士”在十八、九岁;“易安居士”“只有居号后才能引以为号”,而“居士”“可泛指自命清高者,无疑宴尔新婚时李清照最为清高自许。十岁时自称‘居士’,亦不无合情理之由”,这一论断有二处可商榷:一是李自称居士的时间,一是李为何称“居士”和“易安居士”。而这二者实际上又是一个问题。即李清照与佛道的关系。陈先生在《评传》中对此未予注意。仅仅把“易安居士”作为“屏居”和“自命清高”的象征。诚然李清照自号“易安居士” 有“自命清高”的成份,但不当无视其信奉佛教而自号的因素。说李清照信奉佛教其理由是什么呢?
首先,从“居士”的含义来看李氏有信佛的可能。王仲闻先生《李清照集校注》中注释《瑞鹧鸪•双银杏》“居士擘开真有意”时,即以为“居士”乃“信奉佛教而未出家者”。 当然“居士”不只此义,尚有“古代乐有德才而隐居不仕或未仕的人”、“称道教中人”、“旧时出家人对在家人的泛称”,“文人雅士自称”。这数义中合李之情形者唯最末一义。但须知,唐宋文人自称“居士”也多是以信奉佛教为前提的,如李白、白居易、苏轼、黄山谷等均如此。李清照既以“易安居士”为号,其信佛的因素当多少存在。
其次,从李清照诗词文“自道”中可找到其信佛证据。如其词《玉楼春》有“道人憔悴春窗底”之语,王仲闻先生注:“道人,得道之人,或云僧也。(刘义庆《世说新语》称僧多曰道人)后世称道士为道人。此词中‘道人’乃清照自称,乃学道之人。”《宋史•李格非传》曾载李格非广信军任上痛打道士之事,自然身为其女的李清照信道教的可能性就小得多。又李清照诗词文中多用《世说新语》之典,如《新荷叶》、《打马赋》多处用谢安典,《念奴娇》“清露晨流,新桐初引”全用《世说新语•赏誉》中成句等。对此书称“僧多曰道人”之习,当是熟知的。诚如是,则可判李清照俨然以僧自居。若单凭此处说李信奉佛教不够有力,再看其《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末段有:“誓当布衣蔬食,温故知新;再见江山,依旧一瓶一钵”之句,“瓶”“钵”是僧人盛水盛饭的器具,唐代贯休有“一瓶一钵垂垂老,万水千山得得来”的诗句,李清照在投启中说,自己了结官司后,要“布衣蔬食,依旧一瓶一钵”,不正说明她此前是像僧人一样吃斋信佛,此后还要如此?
第三,李清照的坎坷经历使她有走近佛学的理由。一方面,李少女时代阳光灿烂,出嫁后,则有父遭贬、翁舅不救、夫家受排、无嗣、国破、家亡、被诬通敌、夫死、大病、被骗婚、打官司等一系列变故,不能不使她“心灰意冷”,皈依佛教。尤其是“无嗣”与“夫死”二者。在当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社会里,她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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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祈求观音。一般来说,当时的新婚妇女在婚后一年当有子,若两三年还无,势必求神拜佛,李清照身处那个时代也会如此,这样,李清照自号“易安居士”的时间可定在“屏居青州”之前。因为从“易安”来自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审容膝之易安”来看,李当时所居房舍必定不宽敞,据《宋史•李格非传》说又其父谓《归去来兮辞》“字字如肺肝中”“以诚著也”来看,李取“易安”为号不待赵明诚屏居青州(住宅宽敞)时,再加上“无子”,李清照以“易安居士”为号居家信佛,自不待八、九年之后。另一方面,丧夫之痛,使进一步心向佛门。现存其《祭赵湖州文》中“白日正中,叹庞翁之机捷”一句亦典出《景德传灯录》卷8载,唐庞蕴居士将入灭与女灵照争捷入灭事,此典意在“但愿空所有,慎勿实诸所无。好住世间,皆如影响”,“照破生死之根”。李清照用之自然是以庞翁父女对死亡超脱的态度和禅机的敏捷来反衬自己的深情与悲痛,但于此亦可见其佛学造诣。再一方面,李清照曾参与《金石录》一书整理的工作。其《〈金石录〉后序》即言及此。赵明诚《〈金石录〉序》也提到所收金石“至于浮屠老子之说”,跋《白居易书〈楞严经〉》还述及与“细君”李清照“相对展玩《楞严经》狂喜不支”的陶醉情形。今观《金石录》收石刻经文以及佛教碑文共250余条,占总数八分之一强。可见李清照濡染佛学的机会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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