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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普法教育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结论

收藏本文 2024-01-20 点赞:6870 浏览:2294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在我国社会进展与转型历程中,农民工也随之更新换代。目前,社会各界普遍将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工称为“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的数量已超过1亿人,正在成为农民工大军的主体力量。“新生代农民工”一词首次出现在2010年一号文件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高度重视。我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提出: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中一支特别重要的力量。“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中提出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探讨,切实解决劳动权益受损不足,对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国法治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厌诉、息诉等传统法律思想对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形成造成冲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自身法律信仰缺失、文化素质整体不高等因素,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的成效。本论文以郑州市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实证探讨对象,以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近况切入,以文献探讨、比较探讨、问卷调查等策略,对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不足进行了探讨,构建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系统。首先,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和普法教育相关文献资料、数据的查阅浅析,探讨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的近况。其次,以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情况、法律意识近况、普法教育成效浅析普法教育有着的主要不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体以扩大范围为主,协作沟通不够;内容以实体法为主,程序法重视不够;形式以灌输为主,实践运用不够;载体以传统形态为主,优化革新不够;效果评价以形式为主,操作性不强。最后,浅析了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效果的因素。主要有:传统法律思想、行政腐败和贫富差距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用工单位追逐利益;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因素等。探讨结论:我国开展规模庞大的普法教育活动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并没有以根本上转变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近况。本论文根据调查浅析,构建了以主体、内容、形式、保障制度和效果评价为内容的普法教育系统。提出强化普法教育主体间协作;丰富普法内容;形式多样性并实现传统载体与现代载体的结合;同时要健全相关法律、经费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构建普法教育的效果评价系统。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论文普法教育论文普法教育系统论文

    摘要4-6

    ABSTRACT6-10

    1 绪论10-22

    1.1 探讨背景10-11

    1.2 探讨作用11-12

    1.3 相关概念界定12-15

    1.3.1 农民工12-13

    1.3.2 新生代农民工13-14

    1.3.3 普法教育14-15

    1.4 国内外相关探讨近况15-20

    1.4.1 国内相关探讨近况15-18

    1.4.2 国外相关探讨近况18-19

    1.4.3 述评19-20

    1.5 探讨内容和目标20

    1.5.1 探讨内容20

    1.5.2 探讨目标20

    1.6 探讨策略和技术路线20-22

    1.6.1 探讨策略20-21

    1.6.2 技术路线21-22

    1.7 探讨的不足与可革新之处22

    1.7.1 探讨有着的不足22

    1.7.2 探讨可革新之处22

    2 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探讨的论述基础22-25

    2.1 当代马克思主义依法治国论述22-23

    2.2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进展论述23-24

    2.3 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述24-25

    3 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近况——基于郑州市的调查25-34

    3.1 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性浅析25-26

    3.2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近况26-30

    3.2.1 新生代农民工普法规划了解不足27-28

    3.2.2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相关知识匮乏28

    3.2.3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认识有着偏颇28-29

    3.2.4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态度有待转变29-30

    3.3 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取得的主要成效30-32

    3.3.1 相关部门对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更加重视30-31

    3.3.2 新生代农民工法律重要量认知逐渐提升31-32

    3.4 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有着的主要不足32-34

    3.4.1 主体以扩大范围为主,协作沟通不够32

    3.4.2 内容以实体法为主,程序法重视不够32

    3.4.3 形式以灌输为主,实践运用不够32-33

    3.4.4 载体以传统形态为主,优化革新不够33

    3.4.5 效果评价以形式为主,评估操作性不够33-34

    4 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效果的因素34-37

    4.1 社会环境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形成34-35

    4.1.1 传统法律思想导致新生代农民工轻视法律权威34

    4.1.2 社会腐败现象对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的效果产生冲击34

    4.1.3 贫富差距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34-35

    4.2 用工单位部分观念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普法教育35

    4.2.1 企业追逐利益影响普法教育资金投入35

    4.2.2 企业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忽略普法教育35

    4.3 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普法教育工作边缘化35-36

    4.3.1 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重视不够35-36

    4.3.2 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经费投入不足36

    4.4 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因素的制约36-37

    4.4.1 法律信仰缺失36

    4.4.2 文化素质整体不高36-37

    4.4.3 闲暇时间有限37

    5 构建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系统37-51

    5.1 强化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主体间的协作37-40

    5.1.1 强化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施教者间的协作38-39

    5.1.2 强化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施教者与受教者间的协作39-40

    5.2 丰富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的内容40-44

    5.2.1 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驾齐驱40-43

    5.2.2 亟待补充的内容43-44

    5.3 革新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的形式44-48

    5.3.1 灌输教育与实践教育并重44-45

    5.3.2 实现普法教育形式多样化45-46

    5.3.3 整合传统载体与现代载体46-47

    5.3.4 分类进行,提升针对性47-48

    5.4 改善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保障制度48-51

    5.4.1 改善相关法律制度48-49

    5.4.2 增加普法经费投入49

    5.4.3 改善社会保障制度49-50

    5.4.4 优化普法教育效果评价制度50-51

    6. 结语及进一步探讨展望51-52

    6.1 结语51

    6.2 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的进一步探讨展望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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