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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职权论行政职权时间要素

收藏本文 2024-02-23 点赞:5581 浏览:1948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时间要素在经济法和刑法领域研究的较多,在行政法中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但时间要素在行政职权中适用的范围较广,所以行政职权的时间要素具有研究价值。本文主要从行政职权时间要素的主要适用领域,以及时间要素在立法领域的价值进行研究,来强调行政职权时间要素的必要性。
关键字:行政职权时间要素价值

一、行政职权时间要素概述

(一)行政职权的含义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是指特定行政主体依法享有的、对某一类或某一个行政事务、以特定行为方式进行管理的权力。主要有制定行政规范权、行政调查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决定权、行政许可权、行政确认权、行政申诉权等。
行政职权不同于行政权,行政

摘自:本科毕业论文致谢www.udooo.com

职权与行政权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国家行政管理权力的。行政权是一国政府对国内事务的至高无上的权力。行政职权使行政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明确肯定,具体指向某一个或某一类行政事务;使行政权转化成为较为具体单一的可供操作的国家权力。

(二)行政职权时间要素的含义

“要素”是指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现象或一个确定的实体及其目标的表示,是指事物必须具有的实质或本质、组成部分,是构成事物的必要因素。行政职权的时间要素是指行政主体在具体实施行政职权过程中或者具体行政职权的产生过程中所应具有的时限、步骤、顺序等要素。
行政职权是由空间要素和时间要素组成的,行政职权的空间要素和时间要素使行政职权特定化。如果把行政职权视为平面坐标上的一点,那么空间要素主要为行政职权横向方面的体现,如行政职权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对人的效力等;时间要素主要为行政职权在纵向方面的体现,如行政职权的行使时间,行使顺序等。

二、行政职权时间要素的具体阐述

(一)行政职权时间要素的立法规定

从行政法条文对时间要素的规定方式来看, 可分为明示式和暗含式两种。
明示式:此种方式是以时间为状语的形式在条文中明确规定行政职权的行驶须发生于特定的时间。
暗示式:是指行政法中虽未对实行行政职权的时间予以明确性的规定, 但从法律条文表述中可以推知, 某种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发生于特定的时间。

(二)行政职权时间要素的具体适用

行政职权时间要素的具体适用主要是指行政职权在什么时间点和时间段内发挥其管理国家和社会行政事务的权利效果以及不同级别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顺序等。
公务人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是在行使行政职权;在下班后实施的行为则被视为非执行公务的行为。这源于英国早期的行政法理论。大多数行政职权的行使并不具有紧迫性和人身依附性,并不需要在工作时间之外继续行使。
行政职权时间要素中最明显的就是时限的适用,时限在行政职权时间要素中适用广泛,因为行政职权是行政权力的具体化,内容特定、单

一、行政机关只需依其进行行政管理即可,需要时限对其权力的明文规定。

三、行政职权时间要素的价值

(一)行政职权时间要素是公正和效率的选择

公正与效率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价值目标。若将公正与效率置于广义的价值体系下,两者的价值取向则趋于一致。没有效率的公正非公正,缺乏公正的效率亦非效率,两者对立统一、相辅相成。在行政职权行使的过程中,我们应当考虑到行政执法的成本和执法效果问题。如何在合理的效果和经济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就需要时间要素发挥其作用了。过多的时间投入加重了行政主体的负担,从而造成隐性的不公平。过少的时间投入,影响案件的实质,容易造成显性的不公正。

(二)时间要素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职权的滥用

从行政法角度看,行政职权只有被法律确认之后才具有实际意义,各行政机关才能分清权限和职责,行政职权才能正常运用并得到保障。任何一项行政职权,都有其适用的事项范围,行政机关不能在法定的对象和事项范围外行使行政职权,也不能超出法定的对象和事项范围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将会构成行政职权的滥用。
行政职权的时间要素有助于分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限,防止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在此,时间要素所起的作用主要有:第一,时间要素使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行政,遵守法律规定的方式、时限和步骤等程序要求。避免了按照不同程序行使权力所产生的权力滥用。第二,时间要素可以使行政职权量化,时间要素使行政取权的大小、种类按照法律规定标准界定,可以具体测量。为是否存在权力滥用提供了依据。法院可以依据时间要素判断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是否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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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崔小青,女,1987——,籍贯:河南省平顶山市,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专业:法律硕士(法学),研究方向:行政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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