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书证早在我国西周时期就开始运用,随着商品经济的进展,越来越呈现出一种活跃的状态。至宋朝,书证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基本达到一种顶峰的状态。其种类繁多,作用之大是其他朝代所不能超越的。虽然宋代的法律中没有系统的规定书证的内容,但是实践中却被法官灵活运用,成为处理争讼案件的主要的证据形式。由此系统的探讨宋代书证制度及其司法运用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的第一部分对书证的概念及宋代书证的历史沿革进行了简单的概述,第二部分详细的归纳了宋代法律以及案例中书证的种类,第三部分重点考察了宋代书证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即书证的认证的历程,在此基础上,文章的第四部分总结了宋代书证在证明案件时所起到的作用,即书证的证明效果。最后一部分,客观的评价了宋代书证,一方面,宋代书证在减少刑讯、增强民众的权利意识以及推动书证专门鉴定机构的产生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书证的运用又常常处于随意的状态以及产生缠讼健讼的不足。关键词:宋代论文书证论文认证论文证明效果论文
中文摘要4-5
Abstract5-7
引言7-9
一、 宋代书证制度溯源9-14
(一) 西周书证9-10
(二) 汉代书证10-12
(三) 唐代书证12-14
二、 宋代书证的种类14-23
(一) 证明不动产交易的书证14-17
(二) 证明动产交易的书证17-18
(三) 证明婚姻联系的书证18
(四) 证明继承联系的书证18-20
(五) 证明特定身份的书证20
(六) 证明刑事犯罪的书证20-21
(七) 证明审判历程的书证21-23
三、 宋代书证的认证23-36
(一) 认证的内容23-31
(二) 认证规则31-33
(三) 认证结果33-36
四、 宋代书证的证明效果36-42
(一) 唯一性证据36-40
(二) 关键性证据40-41
(三) 辅助性证据41-42
五、 宋代书证的评议42-49
(一) 积极作用42-45
(二) 不足浅析45-49
结语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