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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边沁功利主义立法探析中心

收藏本文 2023-12-25 点赞:16074 浏览:6962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产生于18世纪后半期的边沁功利主义立法观,以其独特的观察视角和评判标准为当时的立法活动指明了方向,并且对世界其他各国的立法实践活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进展的方面来说,西方工业革命之后,自由资本主义迅速地的进展起来,以往的奴隶制生产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当时社会上的各项事业的进展。以法学论述的角度来看,以国家权力至上为其论述根基的古典自然法学派面对新型的生产联系开始走向衰落,而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以古典自然法学派中分离出来并逐渐形成一种盛行的潮流,加之边沁本人对伊壁鸠鲁学派的快乐主义、法国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哲学和贝卡利亚的功利主义思想的继承和进展,最终提出了“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立法理念。在边沁的功利立法理念中,他指出,人们在生活中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为了避苦求乐,在追求自己幸福和快乐的同时都极力地规避负的幸福和负的快乐。在他看来善与恶的评价标准无需考虑一个人的行为动机和手段,只需考虑这个行为所带来的快乐值是否达到了最大化,如果该行为能够增加最大快乐值,那么就是善的体现,相反既是恶的体现。而由个体所组成的集体组织---社会来说,社会功利性中的善也被集中地规划到社会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实现这一评价标准上来。作为社会制约的一种手段,法律在社会运转中所追求的价值和在其制定的历程中,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标准无不对此产生巨大的影响。虽然,边沁的功利主义立法观对于西方立法论述的进展和资本主义政治、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改善都起到推动的作用。但是,就其自身而言,边沁的功利主义立法观还是有着着很大的局限性。个人行为评价标准的单一化和唯一化、社会利益等同于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利益合理性分配的忽略,以及过分强调行为结果而完全忽略行为主观动机等一系列不足都是我们今天无法回避的不足。对边沁功利主义立法观的详细认知,对于我国当下的法治建设,尤其是在我国的立法实践活动中及其重要,在倡导和建立以人为本的社会法治理念实践中,我们一方面要吸取功利主义立法观的合理成分,同时也要对它所有着的局限性进行有利地规制,只有这样,在我国的社会法治理念才会形成,社会法治系统才会得到改善。关键词:边沁论文功利主义论文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论文避苦求乐论文

    摘要4-5

    Abstract5-8

    引言8-12

    一、 选题的背景8-9

    二、 探讨的目的及其作用9

    三、 文献综述及当前学术界探讨的评析9-12

    第一章 边沁功利主义立法论述产生的社会背景、论述背景及渊源12-17

    一、 社会背景-----工业革命后自由资本主义的进展12

    二、 论述背景-----神学自然法学的衰落与古典自然法的兴起12-13

    三、 论述渊源13-17

    (一) 伊壁鸠鲁学派的快乐主义13-14

    (二) 法国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哲学14-15

    (三) 贝卡利亚的功利主义思想15-17

    第二章 边沁功利主义立法论述的主要内容17-28

    一、 个人与功利主义原理17-20

    (一) 人的本性在于避苦求乐17-18

    (二) 个人行为善恶的衡量标准18

    (三) 个人追求利益历程中的功利性的体现18-20

    二、 社会与功利主义原理20-24

    (一) 合理利己主义到社会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转化20-21

    (二) 社会好坏的评价标准在于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实现21-22

    (三) 社会群体当中的功利性的体现22-24

    三、 立法实践功利主义原理的体现24-28

    (一) 立法的目的在于保障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24-25

    (二) 所立之法的好坏评价标准在于最多数人最大幸福的实现25-26

    (三) 立法活动中功利主义原理的要求26-28

    第三章 边沁功利主义立法论述的影响28-31

    一、 功利主义立法思想的确立推动了西方立法论述的进展28-29

    二、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和改善29-31

    第四章 边沁功利主义立法论述有着的局限性31-36

    一、 个人行为评价标准的唯一性和单一化31-32

    二、 社会利益等同于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32-33

    三、 利益合理性分配的忽略33-34

    四、 行为主观动机的忽略与过分强调行为效果之间出现了反差34-36

    第五章 边沁功利主义立法论述对我国立法活动的启迪36-39

    一、 立法精神上的启迪36-37

    二、 立法技术上的启迪37-39

    结论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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