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法学 >> 国际法 >对于公诉人论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提升网

对于公诉人论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提升网

收藏本文 2024-02-11 点赞:34511 浏览:15794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公诉人作为指控犯罪的国家代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应加强关注社会矛盾的化解,如何提升公诉人的矛盾化解能力,将是公诉工作的重中之重,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
侦查、起诉、审判是刑事诉讼的三大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都对刑事案件质量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相对应的,、公诉人、法官是承担上述刑事诉讼职能的核心人员,素质的高低必然影响刑事案件的结果。其中,起诉前承侦查,后启审判,在刑事诉讼中处在不可忽视的枢纽转承的关键地位,而公诉人作为起诉的领头人,更作为指控犯罪的操盘手,如何在指控犯罪的同时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修复破损社会关系,则显得至关重要。

一、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的现状

(一)社会矛盾化解未被视为审查起诉工作必要内容看待,矛盾化解意识较为薄弱

公诉人在刑事案件时,习惯性地只关注

源于:论文网站www.udooo.com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尤其是在繁重的阅卷、提审、开庭等固定工作程序压力下,对社会矛盾在审查起诉环节如何有效化解的关注度则更显缺乏。审查起诉工作应该包含指控犯罪和矛盾化解两部分,在犯罪嫌疑人获得法院有罪判决之后,与案件相关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是否满意或是相关当事人是否获得合理救济应当是法律作用的影响延伸,它必然反作用于审查起诉工作,也必然是评价审查起诉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但目前公诉人对于社会矛盾化解应当作为审查起诉工作的必要内容看待的意识较为薄弱,在实践工作中对于社会矛盾化解的欠缺考虑,严重影响着审查起诉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社会矛盾化解未被纳入审查起诉长效工作机制范畴,矛盾化解方法较为单一

审查起诉工作机制中关于指控犯罪、定罪量刑、出庭支持公诉等环节均有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批复等配套规定予以落实,但关于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如何推进和确保社会矛盾化解的规定和指导意见却少之又少。目前,公诉人多是凭借个人发自内心的“善良”和“理性”,对当事人采取苦口婆心、释法说理的单一方法,以此来促使矛盾的化解,但显然,此番绵薄之力绝对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及当事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矛盾。公诉人在缺少考核、指导等机制保障下实行的社会矛盾化解,将无法与规范化、制度化和效率化达成一致,化解效果也终将昙花一现。

(三)社会矛盾化解只着眼于审查起诉阶段,矛盾化解仍靠单匹马

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产生于犯罪行为发生的过程中,因此关于刑事案件的矛盾化解也应当贯穿于侦查、起诉和审判环节当中,并且上述三个环节应当相辅相成,通力合作促进矛盾的化解。但目前,、公诉人和审判员大多数仅关注自身阶段所面临的矛盾问题,只要案件移送到下一个机关,就认为矛盾化解也应随程序转移到下一机关负责,但殊不知公、检、法三家对同一社会矛盾的化解承担的角色其实是相互配合和相互促进,检测若三个阶段都能以统一的指导思想和连贯的工作方法循序进行矛盾化解工作,矛盾化解的效果必当事半功倍。

二、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提升的重要性

(一)提升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有利于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修复破损社会关系

犯罪人对被害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往往是社会矛盾的最直观的表现,被害方与犯罪人之间的矛盾演变,被害方从损害中如何获取救济,都直接影响着矛盾是否会进一步激化。公诉人在审查起诉期间,如何利用法律打击违法犯罪的祸害性,如何利用法律弥补救济被害方的损害,都是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升公诉人的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关注被害方由于受害而引发的愤怒情绪,积极为刑事和解牵桥引线,保障被害方获得应有的救济赔偿,避免二次伤害,都将有利于舒缓激烈的对峙局面,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

(二)提升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有利于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重塑司法信任

关于犯罪行为引起的社会矛盾,关于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对于当事人而言往往可能只是一种告知行为,当事人并未都能够真正参与其中,也并未能够充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从而严重影响着当事人对国家法律作出的判决是否真正明白和理解,严重影响着当事人对国家法律和国家司法机关的认同和信任。提升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让公诉人积极主动参与化解过程,充分听取被害方意见,耐心释法说理,将看似神秘的司法程序合理讲解,化解当事人双方对于法律判决结果的疑问,消除当事人双方对于司法机关的误解,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社会大众对法律的认可度和重建社会大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三)提升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有利于提高公诉人整体素质,更充分履行公诉人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公诉人所肩负的法律职责是指控犯罪和打击犯罪,此职能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从方向性而言,此职能属于反向操作,通过打击黑暗面来保护社会稳定和谐。若从正向操作,则需要公诉人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公诉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对刑事案件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加大关注,对尚未激化的矛盾加以调停,将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从而演变为二次犯罪,有效防止对社会安稳的二次伤害。提升公诉人的社会矛盾化解能力,要求公诉人从法律角度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且正面应对矛盾突发体,将更好地锻炼公诉人的整体素质,更好地扮演法律人维护社会和谐的角色本质特征。

三、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提升的途径

(一)立职,依法办案是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的基础

“执法办案本身就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首要任务和基本途径”。[3]因此,公诉人的矛盾化解工作就应该依托于依法办案加以实现。提升公诉人的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必须进一步要求公诉人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通过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和有效追诉犯罪分子,尤其是重点打击严重危及民生的刑事案件本身就可以起到平息社会民怨,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4]公诉人坚持本职使命,坚持树立和践行法律权威,必然为社会矛盾化解打下牢固的基础。

(二)转变观念,关注当事人诉求是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的前提

社会矛盾的引发主体是人,公诉人若想有效化解矛盾,必然要对“人”多下苦功。公诉人必须转变长期以来“重办案,轻矛盾化解”的意识观念:学会善于发现问题,关注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程序或结果是否存在异议;激发解决矛盾的积极性,明确为当事人解决矛盾是义务,必须为之;培养解决矛盾的技巧,重视与当事人沟通,聆听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对症下药。只有树立执法新理念,将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作为执法办案工作的归属点,真正关注社会矛盾化解,才能更顺利地开展公诉工作,将公诉工作的社会效果最大利益化。

(三)开拓方法,程序正义是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的关键

对于公诉人目前惯常使用的苦口婆心释法说理的单一矛盾解决方法,所取得的社会成效是微小的。社会矛盾的引发原因是多方面的,公诉人若想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必须从多方面多角度入手,而坚持程序正义则是关键:1.公诉人充分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阶段告知、申请法律援助告知等,这样可以使得当事人能够及时享受权利,消除其对公诉机关办案不公开、不公正的误解。2.公诉人注意非法证据排除运用。对于通过诱供、暴力等威胁手段获取的证据,公诉人应严厉坚持排除适用,只有真正使得罪犯在铁证如山的真实证据面前认罪伏法,才可能促成悔罪,才可能促成刑事和解。3.做好案件处理后的释法说理工作。如案件被不起诉时,公诉人应做好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说理工作,防止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公诉机关产生所谓司法腐败的误解;又如关于案件的量刑建议,公诉人应阐明建议的依据,避免当事人对重判或轻判的不解,从而产生所谓司法不公的误解。[5]坚持程序正义,将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和阳光化,减少猜忌和怀疑,才能牢固社会矛盾化解的信心。

(四)建立机制,有效指导是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的保障

公诉部门应尽快构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对矛盾化解方法进行梳理,形成系统管理,同时建立相对应的考核机制、风险评估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等,保障

(五)互相合作,公检法相互协调是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的加速剂

公诉人不应只将矛盾化解的眼光停留于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在接收到刑事案件时,应加强与公

摘自:毕业论文提纲范文www.udooo.com

安机关的沟通,关注犯罪行为发生时当事人的矛盾激发点在于何处,尝试联结人员有效将矛盾控制和防止扩大化;而当刑事案件被起诉至法院时,公诉人则应加强与法院联系,跟进矛盾的演变和发展,积极配合法院在庭审阶段有效化解矛盾,兼顾当事人利益诉求。公诉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角色,将公检法三家有效联合起来,在各施其职同为化解社会矛盾起最大化推进作用,这就是公诉人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提升的重要使命。
注释:
《公诉案件质量保障机制研究》,刘可民、李彤,《检察长视界》。
《论新形势下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的提升》,骆小凤,《法制与经济》2011年1月,总第264期。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4]《浅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基本路径》,舒隽英,《法制与社会》,201

1.12(上)。

[5]《论新形势下公诉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的提升》,骆小凤,《法制与经济》2011年1月,总第264期。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