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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

收藏本文 2024-01-25 点赞:23741 浏览:10692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是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重要内容,对国际商事仲裁的顺利进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作用。目前,各国国内法和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对临时保全措施制度的某些方面的规定逐步走向协调统一,而与此相反的是我国当前的立法仍旧处在较为传统和保守的方式中。为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进展,本论文结合我国当前的实践情况与国际社会中的普遍立法,找出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需要改善的方面,并试图提出一些倡议以期对其进行改善。为了便于浅析,本论文首先界定了临时保全措施的称谓和定义以及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价值作用。尔后以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的基本规定为出发点,简要浅析了我国当前立法中有着的主要不足,即临时保全措施的发布主体、种类、仲裁前临时保全措施以及域外执行等方面有着的不足,紧接着通过第二至四章的内容提出我国立法中应该努力的方向和途径的浅显倡议。具体来说,第二章是在发布主体方面阐述了我国法院专属权力方式的弊端,然后结合各国国内法和国际机构仲裁规则的规定提出我国立法中应试图借鉴国际社会中普遍采纳的并存权力方式赋予法院和仲裁庭两个主体的发布决定权,并对二者之间的具体权限划分作了进一步浅析。第三章针对我国仲裁前临时保全措施的缺失和仅有“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种保全措施种类的近况,以当事人利益的完褴性保护等方面探讨了这些情形下的现实堃境,并倡议增设仲裁前临时保全措施制度和行为保全类的临时措施。第四章浅析了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价值实现的最后一个关节——域外执行,即浅析了临时保全措施域外执行的国际情况,然后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提出改善的途径和方向。本论文最后在结语部分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的改善以期最终推动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进展进行了展望和期待。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论文临时保全措施论文并存权力方式论文域外执行论文

    摘要2-4

    ABSTRACT4-9

    第一章 临时保全措施的称谓、含义与价值9-11

    第一节 临时保全措施的称谓与含义的界定9-10

    第二节 临时保全措施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价值作用10-11

    第二章 我国关于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的规定近况11-13

    第一节 我国关于临时保全措施的基本规定11

    第二节 我国临时保全措施现行规定的主要特点11-13

    一、法院是发布临时保全措施的唯一主体11

    二、临时保全措施的种类和发布时间形式单一11-12

    三、临时保全措施的域外执行制度有着空白12-13

    第三章 发布主体以法院专属权力向并存权力方式转变13-19

    第一节 适用并存权力方式的理由13-16

    一、法院单独发布临时保全措施有着弊端13-14

    二、国际社会并存权力方式普遍性的要求14-16

    第二节 法院和仲裁庭权力并存下的权限划分16-19

    一、强调意思自治抑或法院协助的划分方式16-17

    二、法院附属方式更适合我国立法实践的理由17-19

    第四章 临时保全措施的发布时间与种类的扩充19-23

    第一节 允许仲裁前发布临时保全措施19-20

    一、仲裁前发布临时保全措施的现实必要性19

    二、我国实践中的努力是对尽快立法的铺垫19-20

    第二节 增加仲裁行为保全类的临时措施20-23

    一、我国有限的保全措施种类有着现实困境20-22

    二、增加仲裁行为保全类的措施具有可行性22-23

    第五章 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的域外执行23-26

    第一节 临时保全措施域外执行的国际环境23-25

    一、《纽约公约》缺少适用依据23-24

    二、双边协议和各国国内法中支持域外执行的较少24

    三、《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理想愿景24-25

    第二节 国际背景下的我国立法努力的途径25-26

    结论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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