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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网络音乐收费是必定

收藏本文 2024-01-22 点赞:20112 浏览:8542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在举行的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明确表示:网络音乐下载会收费是必然的。
2012年《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一些争议,尤其集中在网络的著作权法律设定问题上。对网络音乐下载有可能会收费的传言,阎晓宏给予了明确说法:这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由网络环境下的内容提供商和运营商共同来研讨、决定的问题。他介绍说,如果运营商宣布不收费,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获得权利的时候需要事先得到许可,而得到许可是需要付费的,就是要给权利人付费。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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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付费拿到权利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不向使用者收费,但是通过广告收入、其他收入来弥补运营商的成本;二是使用者需要付费。
在这次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也通过一系列数据表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在不断取得进展,中国并不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最严重的国家,境外媒体对中国知识产权提出的指责、已贴了很多年的“标签”,应该改一改了。
据介绍,2012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案件12794件;机关共破获检测冒伪劣犯罪案件4.4万起,涉案总价值达113.14亿元;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1.5万多批次,涉及货物9100余万件;工商系统立案查处侵权检测冒案件12.04万件,涉案金额20.24亿元;知识产权系统受理专利纠纷案件2510件,查处检测冒专利案件6512件;版权系统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82件,关闭侵权网站129家。
此外,知识产权受理、审批登记量继续大幅增长。全年发明专利授权21.7万件,年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64.8万件,商标累计申请量达1136万件,继续保持世界第一。作品登记量68.8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量13.9万件,双双达到历史新高。(据《新民晚报》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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