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加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也在快速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数量逐年上升,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事故次数也相应增加,双方当事人容易激化矛盾,进而引发的群体性堵路、案件时有发生,对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由此,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也逐步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不足。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也逐步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不足,调解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的,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才可能进行,由此,必须由一方当事人首先提出愿意调解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当事人认同,才有可能会有下一步的调解工作,但在实践中,提出调解意愿的一方当事人往往不会亲自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因为即使向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要求,也很难得到对方的响应,反而会让对方当事人误解为自己一方占有道理,占住强势地位,以某种程度上反而会促使对方当事人抵制调解的意向加强,而交警部门因警力不足,缺乏专业调解经验,有着相当一部分案件无法成功调解,由此,专业社工介入交通事故调解工作,运用专业的工作策略和技能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当前转型时期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的有益补充,本论文结合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的实际,对社会工作者介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初步探讨,目的是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介入,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率,提升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结果的满意度,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和谐。关键词:社工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论文调解论文
摘要4-5
Abstract5-7
1 引言7-12
1.1 探讨背景和作用7-8
1.2 相关文献综述8-9
1.3 本论文的探讨策略9-11
1.4 关键词的界定11-12
2 社会工作者介入道路交通事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2-22
2.1 调解与社会工作中的调解12-15
2.2 贵州交警二大队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15-16
2.3 转型期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有益补充16-19
2.4 社工技艺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中的优势及可行性浅析19-22
3 社工介入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策略和步骤22-32
3.1 社工介入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策略22-29
3.2 社工介入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步骤29-32
4 社工介入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的不足和倡议32-35
4.1 不足32-33
4.2 倡议33-35
致谢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