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会计 >> 会计实习 >煤炭销售总公司结算管理

煤炭销售总公司结算管理

收藏本文 2024-02-21 点赞:3351 浏览:972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无论是物价还是职工工资收入较1988年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始于1988年的《管理暂行条例》所规定的结算起点等内容24年来一直没有进行过修订,这给企业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惑。文章以山西焦煤销售总公司的结算管理为切入点进行分析论述,引出对《管理暂行条例》予以修改完善的思索,这对今后做好企业的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结算; 管理; 思考
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包括、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狭义的仅指本身。本文所述指狭义的。

一、山西焦煤集团煤炭销售总公司概况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于2001年10月,是我国煤炭行业第一家以资产为纽带,由原西山煤电、汾西矿业、霍州煤电三家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合并重组设立的煤炭大集团,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炼焦煤生产企业。山西焦煤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生产矿厂运行和管理体制,旗下设12个子分公司,其中7个煤炭产业公司,分别为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汾西矿业集团公司、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煤钢联能源公司、煤炭销售总公司和投资有限公司,五个非煤产业类和现代怎么写作型子(分)公司,分别为山西焦化集团公司、国际发展公司、国际贸易公司、财务公司、公共事业发展公司,拥有西山煤电股份公司和山西焦化股份公司两个中国A股上市企业。
山西焦煤现有六大主力生产和建设矿区,下辖101座煤矿,总产能13 780万吨/年;洗煤厂28座,入洗能力 8 925万吨/年;焦化厂5座,焦炭产能1 060万吨/年;坑口综合利用电厂7座,总装机2 168MW;煤层气及余热余气电厂8座,发电装机153MW。2010年实现原煤产量10 129万吨、精煤产量4 032.9万吨、商品煤销售量8 031万吨、发电量59.27亿度、焦炭产量705万吨、销售收入1 020亿元、利润50.6亿元。销售收入过千亿元,原煤产量跨亿吨的历史性跨越,使山西焦煤成为国内第二家“双亿”级煤炭企业、山西第一家产量过亿吨煤炭企业。
煤炭销售总公司也于2001年10月伴随山西焦煤集团的成立而同步组建,是承担山西焦煤煤炭产品集中统一销售管理职能的唯一分公司。煤炭销售总公司的成立,实现了山西焦煤煤炭产品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统一和统一煤质管理的“六统一”销售管理,标志着山西焦煤启动了集中统一销售的大集团营销模式,山西焦煤这艘航母巨轮正式起航。煤炭销售总公司成立十年来,累计实现煤炭总销量50 272.43万吨,销售收入2 062.10亿元;先后获得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省属企业“文明单位标兵”和山西焦煤“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为山西焦煤建设成为亿吨级现代型能源化工大集团发挥了龙头作用。煤炭销售总公司现下设6个职能部室,5个专业部室,4个专业化运营公司,4个驻地公司,6个区域市场公司,1个资源整合中心,1个煤炭质量监督怎么写作中心(下设3个驻地煤质处)。职工总数617人。

二、煤炭销售总公司结算规定

财务部根据总公司结算业务的性质、使用量、地理位置、安全等因素,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以下结算管理办法。

1.全员范围内工资、奖金发放全部由财务部打入个人工资卡内,单项奖可酌情发放;

2.总公司人员报销结算起点为10 000元;

3.对外部单位结算起点仍为1 000元;

4.支票必须用支票专用打印机开具。

三、结算规定背景

以上四条结算规定看似简单,有人甚至认为根本没有什么,其实不然。山西焦煤集团2010年销售收入逾千亿元,其中煤炭销售总公司核算的销售收入为490亿元。销售费用结算中,支付额为7 510万元,为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补助等。结算中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使用额巨大,在提款、发放等环节容易出现问题。

2.不能及时支付,为的库存管理增加了困难。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大、分散,报销人员往往把报销单据给了会计人员后就离开了,等会计人员审核后,填制了记账凭证,流程到了出纳处才等通知来领款,通知付款时,报销人员又常常不在,这给出纳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3.区域跨度大,几个驻地公司距总公司30~100公里,常常报销、开资后随车带回,远距离携款带来安全隐患。
4.销售总公司离开户银行约500米,距离虽近,但途经一个旅游景点中国煤炭博物馆,流动人员多且杂,曾经发生过抢劫事件。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搞好销售总公司的管理成为财务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四、执行过程中

源于: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www.udooo.com

遇到的困难

(一)改变习惯

习惯的势力往往很强大,本来是很简单的事情,可一旦形成了习惯,想要改变就需要勇气,甚至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过去发放月度奖金,都由财务部发放,一下子打到卡上,见不着钱了,好象没有了感觉。“私房钱”也存不了了,受到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抵制。原来差旅费报销,不管查重全部报销,现在不行了,超过1万元就得开支票,还得跑银行,便很不高兴,有的甚至说财务部转移风险等等。
这两项让许多人不爽,有的甚至将此不满带进了对财务部的满意度测评中。在主管领导的支持下,财务部把这两项工作坚持了下来,且卓有成效,2011年全年的提取量仅为3 310万元,比上年降低了56%。

(二)报销结算起点是否违反规定

1988年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 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确实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的开户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这一报销结算起点也有人以

摘自:本科生毕业论文www.udooo.com

违反了结算起点的规定,提出异议。

(三)会计处理应为一笔业务还是两笔业务

煤炭销售公司财务部在对超过1万元的经费报销会计处理时作如下一笔业务: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也有人认为应以两笔会计业务处理,即:
1.借:
贷:银行存款

2.借:销售费用

贷:

五、国家应对结算规定予以修改完善

国家现行的关于结算的规定为国务院于1988年发布的《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下,《条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诸如在治理当时的通货膨胀、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当时开征收入所得税、限制专控商品以控制社会集团购写力的过度膨胀等很多方面起到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和经济水平的巨大进步,《条例》及《细则》中部分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不得坐支和结算起点过低的问题。
《条例》要求开户单位不得从其收入中直接支付,其目的是促进货币回笼,但它忽视了作为企业资金本质上的同一性,人为地将企业的划分为两类,现如今已很不切合实际,事实上也根本办不到。
1988年百元面额的人民币初次发行,一千元的购写力还不低。但现在无论是物价水平还是工资收入与当年相比有了十分巨大的变化,物价水平翻了几番,一千元早已不能算是大额。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现在的商务宴请,很普通的一桌饭就会超过1 000元,如按《条例》规定应予以转账结算,但实际工作中可能吗?
不得坐支和1 000元的结算起点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早已成为了企业结算管理的桎梏,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对《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加以修改完善。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管理暂行条例[S].1988
[2] 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S].1988.
[3] 孟庆祝.管理体制亟待改革[J].浙江金融,1992(10).
[4] 马蔚华.关于修订《管理暂行条例》的提案[Z].2008.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