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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和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之法律性质

收藏本文 2024-04-07 点赞:4555 浏览:1263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自2005年我国恢复融资融券交易以来已经过了7年有余。在这期间,为了改善融资融券的交易制度与监管机制,国务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及上海、深证交易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条例。目前,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已基本形成,并于2011年11月25开始正式交易。虽然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正在逐步改善,但现有的交易制度仍有着一些不足尚未解决。其中,如何认定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的法律性质,自恢复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开始就一直备受争议,直至今日学术界仍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为探求融资融券担保的法律性质,本论文将详述我国的主流学说,并析各学说的合理性、可行性及适用上有着的法律障碍。同时,通过比较法探讨,比较世界发达国家及地区的相关立法寻找借鉴之处。最后,回归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本质与交易特性,寻找出与其相适应的担保法律架构来解释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的法律性质。本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将首先介绍融资融券交易的概念和特点,对证券市场起到的积极作用,以及融资融券交易历程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形成的基本法律联系。然后本论文将对我国主流学说进行详细地论述,浅析各学说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适用上所面对的法律困境。首先,论述信托说,剖析我国立法选择信托论述的合理性与该论述适用的困境。其次,介绍最高额质权说,详细论述最高额质权说的论述革新与实际运用的悖论。最后,对让与担保说进行解读,浅析该论述适用上的“先天优势”与“先天不足”。第二部分将通过比较法探讨,介绍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和有关交易担保的规定。为探寻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的性质提供借鉴。第三部分将以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本质与特性展开论述,说明担保法律性质与交易特点之间的必定联系。寻找出与其相适应的担保法律架构——让与担保说,并论证我国确立让与担保制度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关键词:融资融券交易论文融资融券担保法律联系论文信托说论文最高额质权说论文让与担保说论文让与担保制度地建立论文

    内容摘要4-6

    Abstract6-9

    引言9-10

    一、 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构造的论述浅析10-26

    (一) 融资融券交易概述10-11

    (二) 信托说地选择与论述困境11-16

    (三) 最高额质权说地革新与实际运转的悖论16-22

    (四) 让与担保说“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冲突22-26

    二、 融资融券交易担保之比较法探讨26-35

    (一) 美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浅析27-29

    (二) 日本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浅析29-31

    (三) 台湾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浅析31-35

    三、 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架构地定位与深思35-43

    (一) 融资融券交易特点与让与担保说之肯定35-37

    (二) 让与担保的法律构造及论述缺陷克服37-42

    (三) 我国让与担保制度地定位与深思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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