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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借鉴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借鉴作用辩证

收藏本文 2024-03-29 点赞:24978 浏览:10983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巴塞尔协议Ⅲ在全球银行业的推行将对各国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产生深远影响,本文总结了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提出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但对其引入时应辩证思考。巴塞尔协议Ⅲ既有可以借鉴的优点,也有不适用于中国的方面。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 中国银行业 借鉴
巴塞尔协议Ⅲ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产生的,该协议的草案于2010年提出,并在2010年11月12日闭幕的二十国集团(G20)首尔峰会上通过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此前拟定的有关银行资本与流动性框架的新方案(即“巴塞尔协议Ⅲ”),其时间表也得到了一致通过。巴塞尔协议Ⅲ将对各国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产生深远影响。

一、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核心资本的结构,上调核心资本充足率

核心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到6%,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逆周期准备资本。通过调整,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8.5%~11%。其中普通股权益/风险资产比率的要求由原来的2%提高到

4.5%。总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维持8%不变。

(二)引入杠杆比率、流动杠杆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来源比率的要求

通过规定这些比率以降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风险,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按照协议的要求,最低杠杆比率是3%,流动杠杆比率是100%。

(三)从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两个层面确定了新的资本监管框架

巴塞尔协议Ⅲ从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两个层面确定了新的资本监管框架,包括对资本充足率公式中作为分子的资本的定义和构成进行修改、对分母中风险权重的更新和强化、引入杠杆率作为资本充足率的有效补充、对顺周期和金融机构关联的处理等。

二、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的借鉴意义

巴塞尔协议Ⅲ在全球商业银行的推行将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银行业吸收冲击和损失的能力,降低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溢出风险,确保银行经营稳健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中国银行业引入巴塞尔协议Ⅲ,也能够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但是关于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的借鉴意义,应辩证的看待,全盘的照单接受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一)巴塞尔协议Ⅲ可以借鉴的优点

1.构建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可以保证中国银行业的稳定发展。金融危机的现实表明,当经济衰退银行遭受损失前,通常伴随有银行信贷的过快增长甚至出现信贷泡沫,泡沫破灭银行将遭受损失,并引起实体经济的衰退,反过来又影响银行的稳定。巴塞尔协议Ⅲ引入逆周期资本缓冲,由普通股或其他能完全吸收损失的资本构成,缓冲比率为0~2.5%,将根据各国情况具体执行。逆周期资本缓冲是基于一项更广泛的宏观审慎目标——在银行信贷过快增长时为银行提供保护。中国银行业近些年的信贷增长速度很快,也应构建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在信贷快速增长的周期建立反周期准备,以提高银行业的稳定性。
2.巴塞尔协议Ⅲ提供了汇集各类风险的平台。巴塞尔协议Ⅲ除包括信用、市场、操作风险以外,还有流动性风险、国别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集中度风险、资产证券化风险,以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等风险的汇集平台。巴塞尔协议Ⅲ重视不同风险种类之间的相关性、传染性,加强对间接风险、交叉风险的识别和管理。中国银行业引入巴塞尔协议Ⅲ,识别与管理各类风险,为全面风险管理的推行提供了条件,并能够使得风险管理更趋专业化。中国银行业应建立风险管理的技术数据库,如数据集市和数据仓库,同时要在理念上树立“整合风险管理”的概念,既要为各类型风险确定专业的管理部门,又要为整合风险管理设定专业的队伍。
3.巴塞尔协议Ⅲ建立联系风险与资本的纽带。银行的各类风险和整合风险被测量、评估之后,基于巴塞尔协议Ⅲ的设定,银行所需要的资本就可以计量出来了。这种联系风险与资本的纽带功能使得风险管理部门和资本管理部门不再相互隔离,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时要考虑资本需求,而拟定资本计划也要充分考虑风险状况。与国际银行业比较,中国银行业差距比较明显,风险量化还处于初步阶段。由于数据、系统和人员制约,难以对关键风险因子和资产组合进行准确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量基本还是空白。现有的风险管理技术不足以在银行内部准确衡量风险的总体水平和风险分布。风险控制主要还停留在传统的信贷质量管理上,而资本约束的作用只是体现为满足监管要求,与国际银行业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存在不小差距。引入巴塞尔协议Ⅲ,将促使银行风险管理的使命从控制风险向经营风险、创造收益的高度提升。

(二)巴塞尔协议Ⅲ不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的方面

1.资本充足率水平标准是否科学仍是个疑问。8%的总资本充足率水平是一道监管红线,但巴塞尔委员会从来没有证明过,也永远不可能证明,这一资本充足率水平既能保证银行不发生倒闭,同时又能保证银行资本能有效率的运行。
实际上,由于GDP产值、房地产、股市的不同差异,不同国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可以不相同,一刀切的统一要求8%的资本充足率不一定是合理的规定。例如,资本充足率应有逆周期调整,一个国家在经济上行时,应该有较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下行时要有较低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另外在中国,有四项安全、干净的资本也应该被重视。一是银行系统中相互持有的次级债,该项资本已经被监管部门要求从银行附属资本中扣除;二是高额的不良贷款拨备,在我国高于150%的拨备覆盖率,很大一部分干净资产可以考虑作为资本补充的途径;三是存款保险制度,在已有该项制度的国家中,商业银行缴纳的存款保险也应考虑在广义资本中;四是法定存款准备金,即使银行破产,上缴到央行的这部分资金也是安全的,可以作为流动性的补充。
2.逆周期资本与中国经济周期可能存在矛盾。逆周期监管理论认为,周期性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经济上行时期大量放贷积聚风险,助推经济泡沫,经济下行时期引发信贷紧缩,从而扩大宏观经济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波动幅度,并最终加剧金融体系风险。所以巴塞尔协议Ⅲ要求信贷增速高于GDP增速时计提逆周期资本。但以我国2008年为例,当时受国际经济危机及国内经济下行的影响,经济形势不佳,为了刺激经济增长,银行大量投放贷款,此时信贷/GDP是逆周期的。如果执行逆周期资本要求,就会导致经济下行反而要求增加资本,从而抵消扩张性宏观政策的作用。
3.巴塞尔协议Ⅲ与我国金融体制不完全相适应。巴塞尔协议Ⅲ本质上仍然是西方银行风险管理价值观的体现,框架结构中更多地融入了欧美银行的业务特点和市场特点,这些规定不一定全部适合中国银行业。再加上制定巴塞尔协议Ⅲ的过程中,相关欧美国家也进行了妥协与调整,比如流动性指标因子的多番妥协与调整,就是为了照顾欧美银行的利益。尽管不能说巴塞尔协议Ⅲ完全不适合于中国银行业,但其中肯定有颇为不利之处。最初倡导巴塞尔协议的发达国家,大多是市场主导型金融体制国家,而我国目前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严重依赖银行,巴塞尔协议的高资本要求或许会对宏观调控货币政策的灵活性有所损伤,并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
总结来看,巴塞尔协议Ⅲ是对巴塞尔协议Ⅱ的完善,加强了业务结构导向,体现“审慎监管、多元补充”,更多地体现同层次的补充提高。引入巴塞尔协议Ⅲ将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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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加入“中国特色”,摈弃其中不适合中国银行业的内容,使其更能促进中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冯乾,侯合心.资本监管改革与资本充足率——基于巴塞尔协议Ⅲ的上市银行分析[J].财经科学,2012(02)11-19.
李剑.《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比较[J].财会研究,2012(04)162-163.
[3]喻辉.巴塞尔协议III与商业银行资本风险管理探析[J].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3)19-21.
[4]陈兵,孙立坚,赵正龙.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分析——基于资本的视角[J].新金融,2012(08)52-56.
作者简介:吴松涛(1978-),男,天津人,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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