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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化韩国金融自由化后加强外汇交易监管做法与对外汇管理革新

收藏本文 2024-03-10 点赞:24330 浏览:10166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韩国通过金融自由化改革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实施事后监管,确保可兑换后对外经济金融安全,其中,对外汇交易的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值得我国借鉴。
关键词:外汇管理 资本项目可兑换 金融自由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实现了经常项目的可兑换,资本项下可兑换程度大大提升。下一阶段,我国将继续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研究其他国家涉外金融自由化、便利化后的外汇交易监测、监管改革方向和措施显得尤为必要,近期,笔者对韩国金融自由化后加强外汇交易监管的做法进行梳理和研究,并提出对我国外汇管理改革的启示。

一、韩国金融自由化后加强外汇交易监管的主要做法

二十世纪八十年开始,韩国经常项目持续盈余,受美国等国家要求其开放金融市场影响,韩国开始推进金融自由化、放松外汇管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趁势而为,加速金融自由化、放松外汇管制进程,韩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外汇交易事后监管。

(一)建立以“负面清单”为特征的法规体系

1999年4月1日韩国开始实施“负面清单”为特征的新的外汇交易法,以取代原来的外汇管理法,与公司、金融机构外海业务相关的大部分外汇交易的管制被取消。新的外汇交易法表明韩国外汇交易己基本没有限制,除了明确禁止外,全部外汇交易都是允许的。

(二)建立健全外汇资金流动监控系统

在确定实现外汇和资本交易自由化目标后,韩国以最快的速度建立起监控外汇资金流动的实时性电脑化系统,为有效的事后管理和监测体系建立奠定数据信息基础。该系统的主要功能一是外汇市场和外汇交易监测;二是外汇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等的统计分析;三是外汇银行的管理、头寸管理、兑换商管理等金融监管和事后管理。该系统由韩国政府委托韩国银行(银行)投入开发运营。

(三)明确外汇资金流动监管职责分工

韩国银行(银行)负责货币兑换和外汇经纪人的监管以及综合性风险管理。韩国金融监管怎么写作局负责从事外汇业务的机构的监管。韩国国际金融中心负责利用外汇资金流动监控系统和其他途径得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增强对市场反应的敏锐性,为审慎管理和应对货币危机提出适当的战略性建议。

(四)实现监管数据采集标准化和规范化

为确保事后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韩国央行直接从商业银行采集逐笔外汇交易数据,并制定由15至20个关键要素组成的固定数据报送格式,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数据转换接口,直接从系统中转换数据,减少商业银行数据专门录入步骤,保证数据质量。

(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韩国央行分阶段将外汇交易的真实性审查职责移交给商业银行,一般不再与企业直接发生关系,由商业银行负责监管企业行为,韩国央行主要负责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为确保对银行的监管效果,韩国央行还强化对商业银行的现场检查权限,事前获知韩国金融监管局年度检查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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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过程中所有信息。同时,还可在事前沟通的情况下,不论是否在年度检查计划内,可要求韩国金融监管局一起对银行开展联合检查。在银行外汇头寸监管上,设置分币种外汇货币超写(over-bought)、超卖(over-sold)总量限额,并按天实时监控,防范支付风险。

(六)强化真实性监管的部门间合作

韩国央行通过高频率采集有关外汇收支数据,实现与海关、税务等部门数据共享,提升部门监管合力。如将采集的数据传送给海关,由海关核对企业交易的真实性。若发现可疑交易数据,可移交税务部门进行审查。通过部门间监管合作,增强对不法企业的威慑力。

二、韩国央行加强外汇交易监管对我国外汇管理改革的启示

我国已于1996年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下已实现部分项目的可兑换。总体来看,我国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当前,外汇局正全力推进外汇管理法规的整合和法规框架重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平台建设、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及国内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等。这些推进工作与韩国金融自由化后改进和完善外汇交易监管的做法接近。为此,韩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思考和借鉴。

(一)转变外汇管理根本法规的立法理念,建立适应外汇领域交易市场化改革的法规框架体系

韩国外汇交易法和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立法理念差异明显。韩国制订外汇交易法是“保障外汇交易及其他对外交易的自由,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从而实现对外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国际收支平衡及通货价值的稳定,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韩国为适应金融自由化后的需要,建立以便利对外交易、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币值稳定的立法框架。我国外汇管理条例在2008年修订出台后仍是以加强外汇管理为中间目标,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放宽跨境交易管制、便利微观主体涉外经营成为未来制度设计的主要方向。同时,考虑到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的全面推开,单方面强化外汇领域的限制性规定,会形成本外币之间政策套利空间,导致外汇领域制度的管理效果大打折扣。为此,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再次启动,外汇管理根本立法原则也亟需做出调整,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以一般性原则为主、特殊性原则为辅的法规框架,以适应金融外汇市场化改革需要,促进市场机制在外汇领域更好的发挥资源配置作用,促进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快推进外汇管理方式转变,逐步形成以全面监测、现场检查和调查相互支撑的事后监管体系
在“负面清单”为特征的法规体系建立后,韩国改进外汇领域的管理方式,逐渐取消事前审批需求,转向报告制度方式加强外汇交易的监测与事后管理,并且不断向外汇银行转移事后管理外汇交易职责。金融自由化改革后,韩国央行更加注重外汇领域的金融稳定,投入更多精力监控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确保对外交易支付,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尤其是韩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事后监测和真实性管理的专业性、有效性。当前,我国已正式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更多的审查权限下放给外汇指定银行,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加强事后监测、核查来实施货物贸易跨境收支的真实性管理。加之其他经常项目、直接投资项下等业务的真实性审查职责也转移给外汇指定银行,我国外汇管理方式正在逐步发生转变。从事后监测结果来看,总体上平稳有序。为此,可进一步加快推进外汇管理方式转变,强化转变后跨境交易资金流动变化的监测,突出现场检查和调查对监测情况的实际状况的评估、判断,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适应外汇管理方式转变的事后监管体系,增强对市场反应准确预判能力和水平,确保外汇领域市场化改革风险可控、稳妥推进,更好地便利市场主体涉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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