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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几个论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培训进展几个阶段

收藏本文 2024-03-30 点赞:12131 浏览:4720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培训工作在党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应社会政治形势的变化,其教育培训内容、方式等都有明显时代特征,并逐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回顾60余年新中国教育培训的历程,大概经历了五个阶段的变迁,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关键词:教育培训;发展;创新
1004—9142(2012)04—0127—04
新中国的教育起步于1949年。在6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单一的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和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并存两个时期,逐步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回顾60余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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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教育培训的发展历程,结合不同时期培训教育的内容、方式及特征,大致可分为以下五个发展阶段。

一、教育培训的创立与探索阶段

建国伊始,和人民政府就十分关怀和重视工作。根据的指示,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高级干部会议,亦即第一次全国会议,着重研究组建各级机关、加强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等问题。
由于人民事业迅速发展、壮大,急需补充大批新生力量。当时除了从人民解放军和解放区的干部中选调一些骨干外,主要靠吸收知识青年参加,因训练班规模较小,已不适应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求。1950年将原华北干部学校改为干部学校,由罗瑞卿兼任校长,并明确提出学校训练的任务和长期规划,指出的学校培养高级骨干,战略区的学校培养中级干部,省以下的学校或训练班主要培养初级干部,各级门均应建立干部轮训制度,在、大区设干校,省设学校。该校先后办了4期,共培训了2500多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和北京、天津等地门初建时期对干部的需求。为解决急需,及各地都相继办起了干部学校,采取短期训练的形式,培养新干部。
1953年至1958年,教育培训转为以轮训业务骨干为主。1953年以后,随着队伍的不断扩大,需要尽快提高广大民警特别是一些业务骨干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为此制定了全面轮训在职人民规划,新建和扩建了院校,对直属和地方所属院校进行了明确分工,加强院校建设,并进行教学改革,如合理安排政治课与业务课的教学时间等。
1959年—1966年,院校调整,教育培训受到一定影响,很多干部学校大多相继停办。1963年以后,随着国家经济形势逐步好转,教育也逐步恢复,各院校陆续复课,为各地机关培养了大批优秀干部。
新中国成立之初,教育培训从最初的训练班到成立干部学校,再发展到组建一批院校,培训机构不断增多,教育培训方式转为以轮训业务骨干为主,培训内容分为政治教育与业务教育两个阶段,授课教师都是保卫战线上的前辈,有很高的思想水平和丰富的保卫工作经验。因此,这一时期的教育培训基本处于创立与探索过程中。教育培训的教学内容、方式、方法与普通学历教育有很大的不同,培训对象基本上是以在职民警培训为主,包括进行大规模短期培训以及专业技能培训,未进行学历教育。

二、教育培训遭受破坏与停滞阶段

1966年至1976年,由同志错误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给党和国家带来严重损失的内乱。人民教育与培训是重灾区。“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全国各级各类政法学校遭到严重破坏,广大教职工遭到残酷批判和斗争,党委瘫痪实行军管。一些在人民教育与培训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和教学骨干受到严重迫害。有的甚至被关进牛棚和监狱,有的迫害致死,其家属也受到牵连。广大教职工被下放到农场参加体力劳动。政法学校的校舍被挪做他用。业务资料、图书、文书、档案和教学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在职教育基本中断。教育训练的停滞,客观上形成了人才的断层,严重制约了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的教育训练工作。
文化大革命后期,政法干校开始恢复重建,197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了原所属人民干部学校,培训专业干部。1973年江西省学校恢复,改名为江西省政法干校,承担公检法干部的轮训工作。到“文化大革命”后期,一些政法干校开始恢复重建,但是重政治、轻业务的一系列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严重制约着教育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政法学校的广大教职工表现了一个民警无产阶级立场和大无畏的精神,尽管经历了严峻的考验,但广大民警还是采取各种方式同一些帮派势力的倒行逆施,进行有力的抵制和坚决的斗争。
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咂烂公检法”口号的恶劣影响,全国教育培训工作遭到极大冲击,院校整体萎缩,广大教职工不能正常地进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教育基本处于停顿、瘫痪状态,教育培训遭受严重破坏,处于停滞不前阶段。

三、教育培训恢复与发展阶段

1976年粉碎“”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干部提出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大多数干警尚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教育或训练,在整个干警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竟达百分之六十以上。因此加强教育培训事业成为当务之急。到1978年,各省、市、自治区学校基本恢复,主要任务是培训在职民警,同时也开办专业中专班。
1984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建立、省、地(市)管理的教育体制,制定了《全国培训干部六年规划》。全国陆续恢复了一批学校,新建和改建了一批正规的高等、中等学校。从此,教育不仅得到恢复,而且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首先,在职民警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迅速发展。如大力发展各类成人教育,组织在职民警参加业余学习、自学考试,举办短期专业轮训班及文化补习班等。从1984年到1985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北京市、武汉市等厅、局先后建立了6所管理干部学院,共培养大专毕业生1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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