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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寻乌论《寻乌调查》中市场学术

收藏本文 2024-03-08 点赞:16177 浏览:69821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结合吴承明先生对我国封建经济后期在市场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寻乌调查》里对1930年寻乌县市场的现实描述,分别从市场层次、商品结构、专卖制度和国际市场影响这四个角度对当时寻乌县的市场发展状况做了考察,发现寻乌县的市场具有封建性和殖民地性双重属性。
【关键词】《寻乌调查》;市场
上个世纪80年代,吴承明先生先后发表了《论明代国内市场和商人资本》、《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论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内市场》等一系列关于我国传统社会中市场发育状况的文章,以宏观的视角对多个时代的市场做了粗线条的描述和评论。本文在参考了吴先生思路的前提下,把视角缩小到寻乌县,深入挖掘了所撰写的《寻乌调查》中涉及到市场的信息,旨在对20世纪30年代以寻乌为代表的赣南地区市场情况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认识。

一、寻乌县的市场层次

吴承明把封建社会的市场分为四级:第一级是地方小市场,又称为墟集贸易;第二级是城市市场;第是区域市场;第四级是全国性市场。第一级市场范围不出一日内往返里程。这种市场上的交换,主要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第二级市场,主要供城市居民消费,不是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而是一种以政府和私人的货币收入为基础的交换,即贵族、官僚、士绅用他们的收入来购写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第指的是多数省区范围内的市场。第四级是突破区域范围的大市场,是长距离贩运贸易的产物。
不妨以此标准来看看寻乌城的情况。寻乌城里大体上是店铺生意和圩场生意并行。“每逢一、四、七是圩期”“店铺生意和圩场生意的比例是:店铺占百分之七十,圩场占百分之三十。”这里的店铺指的应该是杂货铺。“(杂货铺)大的上十家,连同小的共十六七家杂货店。布匹为主要生意,次于布匹就是洋货生意。”
圩场生意的主要产品是米,店铺生意的主要产品是布匹。从上面的材料来看,寻乌县的圩场生意每隔3天聚集一次,毫无疑问属于第一级市场。而店铺生意属于第一级市场还是第二级市场,确认起来比较困难。在我看来,寻乌的店铺生意属于低水平的城市市场。发达的城市市场的特征是单向的商品流动,即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流向贵族、官僚、士绅。店铺里的产品,既供城市居民消费,又供农民消费。店铺商品中有单向的流向官僚、地主,但是由于城市居民比例远远小于农民和手工业者,商品的流动大部分还是双向的。所以店铺生意可以视为低水平的城市市场。
总体而言,寻乌的市场层次还很处在一个很低的水平。

二、寻乌县的商品结构

据吴承明估计,战争前,全国商品流通额中粮食居第一位,占42%。以下依次为棉布、盐、茶、丝织品等。而到了1936年,占第一第二位的分别为棉布和棉纱,都是工业品,粮食退居到第四位,盐和丝已经是20位以下了。若就全部流通额论,工业品占34%,手工业品占42%,而农产品只占24%。
那工业品在市场商品结构中占了较高的份额是不是足以说明当时我国工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了呢?吴承明否认了这一点。他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畸形的市场结构”。他的研究表明这主要是因为“市场的殖民地性”,即国内的工业品市场是帝国主义国家开拓的,中国市场成了资本主义商品倾销的对象。
把镜头聚焦到寻乌县,这里粮食仍然是最大宗商品。“寻乌城的大宗生意是第一米,第二盐(年十万元以上),第三布匹洋货(十万元),第四豆(二万余元)。”由此可见,寻乌县的大宗商品排列顺序与战争前全国的情况类似,而与1936年的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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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商品结构有较大不同。这表明寻乌市场保留了传统自然经济的形态,市场上的产品主要还是用于满足衣食需要,但寻乌不可能独立于国内的大环境,洋货的盛行也留下了时代的烙印。

三、市场上的专卖制度

刘佛丁认为,中国古代社会中,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在流通领域甚于生产领域,专卖制度的发达就是具体表现之一。所谓专卖制度是指某些重要的工商部门禁止私人经营而由政府垄断,或者由政府特许的商人经营。
专卖制度在寻乌县不难发现。寻乌县有四门生意是专卖的:油、盐、豆、牛。这里的专卖制度,属于法定垄断,同时还是仅限于流通领域的不完全垄断:“因为他领了帖,由他卖独家,什么人都只能从他那里写油。帖从南昌省政府领来…。一百块领帖费之外,还要五块钱手续费。一张帖八年有效,过了八年成为废纸,又要领过新帖。”“要领帖的不止油行,还有盐行、豆行和牛行。”
而寻乌县整体的商业发展如何呢?描述到:“商人是指盐行、杂货布匹店、油行、豆行、水货行、药材店、伙店等,共计135人。”由此看来,在商人里面,从事专卖生意行业的占到了全行业的半壁江山。这表明政府对商业领域的控制程度还是很高的,这也与我国传统经济重农抑商的政策是一致的。“商人的商会虽没有多大权力,商人群众中却有几个人参加那统治全县的县政府。不过那几个人也不是完全代表商业资产阶级说话,他们是接受地主的领导,帮着做些事。”由此看出,商人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还很强。
专卖制度色彩浓厚的市场,缺乏自由进入、平等竞争的自由市场特征,增加了市场交易的成本,不利于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四、国际市场对寻乌市场的影响。

关于这一点最引人注目的是寻乌县城里被各色洋货充斥的杂货店。“次于布匹就是杂货生意。这个小小市场竟然什么洋货也卖,略举之有一百三十一种:牙粉、牙刷、胶底鞋、皮鞋、套鞋、运动鞋…。一百三十一种有一百十八种是从梅县及兴宁来的,梅县来的占最大多数…”
国外产品不仅影响了寻乌普通大众的生活,还改变了赣州地区的贸易格局。“从前时候寻乌城的生意,比现在寻乌城的要大一倍。…自从梅县的洋货生意和兴宁的布匹生意发展了,便把赣州的土质货色的生意夺了去,不但东江以至八尺都不到寻乌城办货了,南半县的留车等地也不到寻乌城办货了”。手工业的效率远不及机器,发生这样的事情自然不难理解。梅县成为了新的流通渠道和新的集散地,因而市场得以繁荣,与此同时导致了寻乌贸易的衰落。从历史的角度看,这样的贸易格局变化同时也是工业品对手工业品进行淘汰的过程。
但是国际市场对寻乌的影响还仅仅停留在商品的输入阶段,客观上还没有形成对寻乌市场制度的改造。这可以从杂货店的“店员制度”中窥见一斑。杂货店里卖的大部分是洋货,但是“店员制度”还是沿袭旧的模式:“杂货店的学徒三年出师后,照规矩要帮老板做一年。…(这一年里)他现在有了些钱用,而且地位也不同了。”可见杂货店里的盛行的还是我国古代传统的师徒关系,而不是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一般意义上的雇佣关系,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程度还很低。
从以上关于寻乌市场的考察,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寻乌县的市场具有封建性和殖民地性的双重属性。封建性表现在寻乌的市场层次低,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占主流,交换主要还是发生在农民和农民之间,市场的功能还停留在对自然经济的补充,不是对自然经济的分解。另一方面,赣州地区离以广州、上海为代表的通商口岸较近,属于其辐射范围之内,工业品由大城市流向了内地,同时一些旧有的市场渠道被淘汰,因此市场表现出了殖民地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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