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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先秦儒学普适价值对现代社会秩序构建

收藏本文 2024-02-21 点赞:31726 浏览:14529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先秦儒学的精神主旨是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通过激发每个社会成员内心的道德意识,先秦儒家为现实社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准则,指导人们各安其分、各守其职。这是一种治世安邦之术,非乱世争斗之法。当今社会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以追求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目标,正经历思想与现实的双重转型,必须对社会秩序构建予以高度关注。现代社会学对此作出了积极有效的回应,而作为重社会规范的先秦儒学,也可以为现代社会秩序构建提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先秦儒学;社会学;社会秩序;道德规范
作者简介:尹业初,南开大学哲学院中国哲学博士,湖南文理学院思政部讲师(天津300071)
自古至今,无论传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都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道德准则安排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社会道德准则可能不一样,不同国家之间的道德准则也可能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但社会道德准则对于人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可以使人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应该遵从什么,应该反对什么,哪些是可以接受的,哪些是不能逾越的。社会道德准则在社会稳定时期,一定是非常清楚明确的,它规范着社会上人们的行为,使之正常有序。只有在社会转型或者社会动荡不安的时候,才会表现出模糊不清或者无所适从的状态。这种相对明确的社会道德准则,使人能够安居乐业,乐天知命,并使全体社会成员行为进退有度,使整个社会环境达到和谐均衡的状态。

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其精神主旨就是为了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秩序,孔子本人生活在社会秩序严重破坏的历史时期,深切感受到社会无序给人民带来的痛苦。“礼崩乐坏”的残酷现实呼唤着孔子创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现实需要的社会道德准则,使社会秩序重新步入正轨。因此追求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就成为儒家思想最重要的主题。用现代的眼光来分析,孔子儒家学说所主张的,正是现代社会学所指的“价值共识论”,即强调社会成员对社会普适价值的主动服膺。
对于春秋时代社会严重“失范”的现实,孔子在几十年讲学传道生涯中,进行了艰难探索。孔子系统地对“失范”社会现实作出积极反思,并予以直接回应。他所要回答的社会现实问题是:理想的、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什么?如何建立理想的、正常的社会秩序?这成为孔子的终极关怀。因此,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说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就是一种社会规范之学,用现代术语界定的话,就是一种规范社会学。孔子建立理想社会秩序的方法非常明确,即是“正名”与“循礼”。所谓“正名”,即《论语》中所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正名”要求做到名副其实,目的是为社会成员之间划清各自的社会界限,确定各自的名分,明确各自的社会地位。而所谓“循礼”,则是要按各自名分与地位,遵循社会为每个成员所设定的道德规范。
孔子对此作了精心的安排与设计。概而言之,即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如此模式,可以类推至其他社会成员。从规范与地位两者结合的具体表现分析,第一个“君”是地位,第二个“君”是规范,处于“君”之位,如能按“君”之规范行为,就是一个合格的君主。为臣、为父、为子等等亦然。因此,孔子提倡“正名”、“循礼”的目的是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做合格的社会角色,进而使社会能井然有序。按今天社会学诠释,这是一种把地位与规范两者统一于“角色”的方法。在不同社会领域中,每个社会成员转化为不同的社会角色,遵循不同的社会规范。
依据孔子的构想,对治天下失范与无序的办法,最重要的是需要唤醒人们内心对道德观念与社会正常秩序的自觉意识,使每个社会成员既重视对自我内在精神价值的关怀,又重视对外在社会正常秩序的构建。孔子有一种对“仁”为价值理想的确信,并以之为前提来展开对社会理想秩序的构建。孔子思考的是围绕着失范与无序的现实,让“仁道”在现实中得到具体而微地体现,进而落实为价值理念与道德秩序,展现其无穷的道德生命力。作为最低保障的、诉诸于外在强制力,具有刑法性质的“有序”化模式的建立,并不是孔子兴趣之所在。因此孔子非常注重对社会成员进行先天道德意识的激发,对古代经典礼仪的宣扬,强调为每个社会成员从其内在的精神世界里清楚明白地确立起关于“道德标准”与“价值方向”的个人信念。实际上以孔子为中心的先秦儒家对社会秩序的理想设计,都是按照这样一种模式进行的:即社会成员在各自的名分与地位之下,遵守相应名分与地位的行为规范,彼此行为并行不悖,相得益彰,整个社会秩序即可浑然天成。要实现这一目标,前提是必须为不同名分与地位的人设计好相应的规范。先秦儒家学说的这种宏观理想社会秩序的设计,概而言之称为“外王”。“外王”理想的实现,首先需要把目光集中在微观的个人行为规范上,特别是不同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之上,统而言之称为“内圣”。由内圣而外王,这是先秦儒学精神主旨所在。在孔子之后,先秦时期继承孔子思想最重要的两个儒家是孟子与荀子。孟子偏重对孔子学说中的“内圣”方面,对之进一步加以充分论述,从而提出他的“性善说”与“养气说”;荀子则着重继承了孔子对“外王”的关注,指出现实人性是本恶的,现实社会是群分的,因此特别着意于礼制的探讨与构建。毋庸置疑,无论是孟子还是荀子,对先秦儒学的完善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从宏观审视,怎样使社会每个成员都能遵循社会规范行动,怎样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实践好自己的社会角色,是每一种有志于社会秩序构建的思想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依据今天社会学研究的成果表明,要解决这一问题,不外乎三种基本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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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范”,这是一种通过他律方式来解决问题,指统治者通过威逼利诱的手段,迫使社会成员达到对社会规范的遵循;第二种方式是“自觉认同”,这是一种通过自律方式解决问题,特指社会成员对某种社会规范内心高度认同,从而自愿遵循其所信守的这种规范;第三种方式是“后天植入”,这是一种需要通过激发每个社会成员内心的道德意识,不断地进行宣传教化,把社会规范逐渐内植于社会各个成员心中,使之由不自觉遵行到自觉遵行转化。先秦儒家非常重视这种“后天植入”的方式。具体而言,先秦儒家反复提倡“格物、致知、正心、诚意”的“修身”功夫,要求对每个社会成员从小进行道德教化,或者使之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其目的就是要使每个社会成员成就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君子”人格。可以想象,如果社会上每个成员真正成就了儒家“君子”式人格,整个社会必然风气纯正、秩序井然。因为儒家“君子”人格是“仁”、是爱人,这种普遍的道德意识即是“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当今社会正处于现代化转型时期,在此转型过程中,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动,传统的许多角色定位已经被抛弃或被改变,这些传统角色的相应道德规范也失去了意义。与此同时,我们又被赋予比传统更多更复杂的新的社会角色,这些新的社会角色所应遵循的新的道德规范,必定正在逐步形成之中。社会转型时期的每个社会成员,都不可避免地要接受社会的陶冶,经历一次又一次角色的转换,逐步由传统意义的人,转变成现代意义的人。这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学会去扮演新的角色,遵循新的规范。这一方面需要社会建立起相应新的社会道德规范,予以正确引导,另一方面更需要每个社会成员主动参与,在其内心深处有一种对社会理想秩序强烈的自我认同意识。于是,先秦儒家为建立社会秩序提倡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教导,在现代社会中就有了重要的启示意义。先秦儒学普适价值即表现在激发与培育每个社会成员自我道德意识,使之成为有着高尚道德情操的“谦谦君子”,自觉维护与努力追求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而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每个社会成员自我艰苦磨炼,不断加强“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道德功夫才能实现。检测如每个社会成员都能自觉完成从传统意义的人向现代意义的人的转变,那么实现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也就不会那么举步维艰。我们的社会,也就可能少一些动荡,多一些安稳,少一些危险的“失范”,多一些有序的“和谐”。
社会变迁无疑是一个多方面的、多层次的进程,它必定要涉及人们思想领域的变化,更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行为活动。社会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必然需要面对种种可能的不稳定因素甚至于“失范”状态的严峻考验。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求得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构建起新型有效的社会秩序即成为当务之急。在这种现实情况之下,就特别需要一种追求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学说,来指导如何规范社会、构建秩序、安定民生。先秦儒学在今天看来,并不会因为历史巨大变迁而失去现实价值,更不会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湮没无闻。作为一种在历史上曾发挥过巨大影响力的学说,它的存在必定有其内在的合理性根据。这种合理性的根据虽然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期会被中断,或者会被人们刻意地遗忘,但一旦遇到合适的时机与土壤,它又是完全可能被我们从历史中重新召回现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先秦儒学的普适价值对于解决现时代中国出现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对于维护我国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现代社会学对社会秩序构建作出了积极探索与有效回应,作为追求理想社会秩序、有着鲜明民族特色的先秦儒学普适价值,被召唤到现时怎么发表挥应有的作用,自然成了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应有之义。现代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先秦儒学是针对春秋时期社会严重“失范”挑战所作出的积极回应,现代社会学是因为18、19世纪西欧、北美社会严重生存困境、生活危机引起社会急剧变迁而萌发。由此可见,无论是传统先秦儒学还是现代社会学,从其产生来看,都是针对现实社会“失范”、危机、变迁诸多相似问题而作出的积极回应。进一步研究还可以发现,两种学说存在许多相似相通之处:比如两者都强调划分社会成员所处的社会地位、设计不同社会成员所应遵行的社会规范、要求每个社会成员扮演好各自社会角色等,其共同的主题都在于为现实社会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秩序,致力于社会成员之间如何和谐共处、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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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些相似与相通之处意味着,现代社会学指导规范现代社会秩序,有必要、有理由从先秦儒学重规范体系的普适价值中汲取营养,进一步领略其精神主旨加以弘扬之。对于二者之间存在的辩证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辨析:
首先,按知识社会学观点来看,社会学本是重实证分析的学科,这门学科着重于对各种社会现象进行经验性的、实证性的分析与研究,从中理解各种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揭示其存在与发展的规律,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各种社会现象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与对策。先秦儒学按知识社会学观点来看,可以说是一种规范知识,但它所面对的社会问题是“理想社会应该怎样”,这可以说是一种指令性的命题,可以具体化为理想社会中每个社会成员应该怎么样。如君子应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君主应该仁,臣民应该敬,父亲应该慈,子女应该孝,如此等等。所以,在知识社会学看来,先秦儒学对每个社会成员界定的行为规范具有某种先验性质,是无法用经验来证实或证伪的。这样使得先秦儒学的规范知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容易成为一种普适价值,不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而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其理论具有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特点。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儒家思想始终对传统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几乎每一个王朝在它的兴盛与稳定的时期,都不会反对儒家思想,有些王朝的执政者甚至把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意识形态而排斥其他思想。先秦儒学对于现代社会的意义,如从社会学这个角度来加以思考,可以从对社会秩序重建的先验性思考中得到启示,建立起适应现代社会的“应然”规范知识。现代社会学的研究方向之一,就是教导人们在现代社会中应该怎样生活才会真正幸福,应该怎样行动才是属人的道德行为,应该怎样做人才是一个合格的社会角色。
其次,从先秦儒学与现代社会学各自研究的领域看,现代社会学涉及的领域偏重向外扩展延伸,不但注重现代社会结构与层次的研究,还广泛地对具体的社会制度、社会中出现的分层、各种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深入而细致地研究。比如现代社会学对社会控制的研究,就比较全面而深刻,不仅涉及到对现存社会规范的全面调整,同时还涉及通过积极的社会控制与消极的社会控制、形式化的社会控制与非形式化的社会控制等方式,达到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的作用。先秦儒学涉及的领域主要注重向内激发开掘,专注于每个社会成员潜在的善良本性,从社会成员各自的社会地位、相应的社会规范与扮演的社会角色处用心。所以在对构建社会秩序方面的思考,与现代社会学相比,儒学作为一种后天激发与开掘的规范性知识,其作用是重内向而不是外向,与现代社会学构成互补关系。
再次,从社会发展方向角度来看,现代社会学构想建立的理想社会秩序,是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秩序,是出于一种与传统社会迥异其趣的结构。正因为如此,现代社会学需要致力于研究社会秩序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需要研究社会成员更为复杂的行为规范。现代社会学认为社会秩序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理想社会秩序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并试图从中找到建立社会秩序与社会发展之间可以互为因果关系的种种社会条件。因为现代社会学倾向于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问题,使这种思想与儒家相比,更注重现实社会每个成员的与需要,更关注现实社会每个成员个性的发展。先秦儒学构想建立的理想社会秩序则不同,这种理想的社会秩序在儒家所谓的三代时期曾经真实存在,未来社会的发展只需仿照古代这些理想社会的模式构建即可。虽然先秦儒家也主张要做某些损益,但并不是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理想模型的结构。如孔子所说的:“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先秦儒家对社会现实不满,并没有使他们对未来社会有另外一种完全不同于三代时期理想社会的全新构想,其思想主旨是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不是要求社会发展与进步,其继承意义远远大于革新意义。因此,先秦儒学在强调社会秩序与和谐稳定之时,往往可能忽略人们现实的与需要,如果走向极端,则可能导致宋明理学时期所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这是必须予以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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