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管理学 >> mba >> mba毕业文献综述 >会计查重成因与对策探析学术

会计查重成因与对策探析学术

收藏本文 2024-02-02 点赞:25570 浏览:11779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长期以来,会计查重问题不但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在治理会计查重的过程中有时令人误入歧途,针对会计查重问题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办法和措施,要么是治标不治本,效果有限;要么是难以操作,缺乏可行性。因此,分析会计查重的原因,找出遏制会计查重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是规范会计行为,保护各相关者利益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会计查重;成因;对策

一、会计查重的原因

(一)两权分离是会计查重产生的根本原因

两权分离是指资本所有权和资本运作权的分离,也就是说,所有者拥有的资产不是自己管理运作,而是委托他人完成管理运作任务。在两权分离的过程中,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运作权应该是一个统一体,无论是资本的所有者还是资本的运作者,都是为了一个目标,即实现最大化的盈余。但是,在实现这个最大化盈余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对盈余分配比例问题,资本所有者总是希望凭借对财产的最终拥有权分享全部盈余,而资本运作者却希望保留一定比例盈余扩大生产经营,甚至还要考虑自身的回报(表现为薪水、福利等)。

(二)监督乏力,是会计查重产生的重要原因

1、从会计监督来看:因会计受聘于单位,使得其本身所具有会计监督

源于:论文网站www.udooo.com

功能因种种原因而被严重削弱,对单位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无法进行监督。2、从审计监督来看,首先是内部审计监督乏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因种种原因形同虚设。其次是外部审计监督乏力,外部监督主要体现在民间审计上,有些民间审计单位为了争取“回头客”,就对“顾客”提供优质“怎么写作”,有的还承诺保证委托人不出问题,以至出现了虚检测的审计报告。3、从综合监督来看,各监督部门如财税、审计、物价等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全力,影响综合监督的效果。4、从执法监督来看,虽然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执法检查,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查重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执法不严,对查出的问题没有严肃处理,导致会计查重事件的不断出现。

(三)利益驱动是会计查重的直接原因

1、政治利益。一些曾经有过辉煌历史的企业,由于市场的变化,激烈的竞争,从而失去了以往的优势,为了保住昔日殊荣,维护企业领导形象,企业负责人不惜一切代价虚报产值,虚报利润。而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也有意识的引导企业会计查重。

2、经济利益。经济利益驱动会计查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为了筹措资金。二是偷逃税款。

(四)会计人员职业的从属性,造成会计人员的被动查重

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是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检测。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

二、扼制会计查重的对策

(一)给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以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任何个人及经济组织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各种经济行为更是如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现其职能,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改善会计行为环境,就要给予会计工作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我国《会计法》中有力地保证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首先,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其次,应尽快制定对注册会计师监管的工作规则及有关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相似度检测机构的监督体制。当前,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我们不得不承认,由于中国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官官相护”的劣根性和官僚主义作风,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失,再加上一些人“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作为下属的会计人员即使不认同上级的某些做法,也往往是敢怒而不敢言,致使法律形同虚设。还有就是独立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增多,同业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他们要寻求发展,首先面对的是生存问题,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只好退居其次。更何况一旦出现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本人也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想必他们本意是不愿查重的,罪魁祸首应当是授意查重者。我们也不否认有个别“勇士”仗义直言,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但多半会落得个“遍体鳞伤”,有的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些勇士的行为是令人敬佩的,但本人认为这是一种“超职业道德”的行为,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会计职业道德不是一个概念。我们所说的会计职业道德,应该是指绝大多数会计人员都能够接受并以此作为自己行为准则的“常规性”的会计职业道德。我们已经有法可依了,关键问题是能不能做到“有法必依”。由于我国用人制度的缺陷以及渗透到各行各业甚至司法部门的腐败等等,都会使法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遭遇阻力而不能充分发挥其效力。这更加说明外部环境的净化对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为此,我们应当打破会计行业中任人唯亲的传统观念,加强廉政建设,尤其是司法部门的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四)继续推行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会计委派制

由于会计委派制自身的不完善,使其也很容易受外部环境影响。首先,现在的会计委派只是对一个单位派出一名会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而不是对单位的全部会计人员实行委派。派去的会计人员主要代表国家利益,而其他多数会计人员则代表企业利益。长此下去,两者之间无论在业务上还是在领导关系上必定会发生矛盾。其次,委派的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有的由派出的财政门发放,而多数由被派往的单位发放。我认为,统一由财政部门发放较为合理。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理应由派出会计人员的财政部门发放。这样做可以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减轻企业负担,消除向企业进行摊派之嫌;避免被委派的会计人员和被派往的单位产生直接的经济利害关系,有利于其客观、公正地进行工作。总之,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成绩是显而易见的,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这方面的专题研究,使会计委派制更加完善。

(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诚信是培养人的高尚情操,指引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就是要求会计人员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行动准则,为共建繁荣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岗会计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以诚信教育为切入点,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到以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怎么写作,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内当家”,坚决杜绝会计查重现象的发生,以重塑会计诚信。
参考文献
常勋.财务会计四大难题[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

5.51.

王卫东.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操作指南[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丁欣(1983—),女,江苏无锡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财经系助教。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