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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论进展权

收藏本文 2024-03-17 点赞:27623 浏览:130526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发展权是二战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问题上提出的一个崭新的人权保障新理念,发展权经历了从权利理念的孕育到权利目标的定位,再到发展权法定化的演变过程。随着近几年人权理论与实践的丰富与发展,发展权在整个世界宪法体系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使得更多国家的宪法对其做出积极的反应。文章以史为据,通过对发展权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关于发展权问题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探讨宪法对发展权的规定和保障,从而促进发展权的实现和推进发展权宪法化并建构起系统的发展权保障体系,这是彻底解决发展权问题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发展权思想;宪法人权;宪法保障
1006-0278(2013)03-258-01

一、发展权的历史演进

发展权是20世纪中后期发展中国家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进程中率先提出的人权保障新理念,并引起国际社会的积极关注和迅速反应。国际社会围绕着发展权问题始终存在着政治实践和理论观点方面的博弈,我们通过学习发展权作为一种特定的历史文化现象之形成与发展历程,可以帮助我们以史为鉴,努力探索适应当今全球化要求有效保障发展权实现的路径。

(一)发展权思想的孕育

发展一词最早出现于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古典文明之中,发展是一个实现内在潜能的过程经过。14至18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人文主义者们提出了发展是人性对抗神性的一种自由的主张,可谓是历史性的一大进步。17世纪启蒙思想家们继承与发展这一主张,强调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隐含了发展自由权的思想。此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罗伯斯庇尔曾经把人的全面发展与人权联系起来进行考察。但是,这些思想大师们由于将人权一概视为个人权利,忽视了人的集体存在形式,制约着以集体为重要主体的发展权始终不可能形成。二战后,社会主义国家和新兴独立的民族国家就集体人权问题展开激烈斗争,联合国组织成立以后并通过联大会议制定了一系列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人权保护文件,对集体人权的地位作出肯定。随之一贯强调以集体和个人为权利主体的发展权思想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这个时期的发展权虽然还没有作为一个人权概念被提出,但通过联大决议对发展权思想进行总结和确认,已经为发展权的形成奠定了国际法律基础。

(二)发展权概念的确认

发展权利的主张最早由非洲提出来的。而第一次明确提出“发展权”概念并尝试给发展权下定义的是塞内加尔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长、人权国际协会副主席、联大人权委员会委员凯巴·姆巴耶。他指出,发展权是一项人权,因为人类没有发展就不能生存,所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必然与生存权、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相联系,也就是与发展权相联系。至此,发展权概念被正式提出,并立即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支持和联大一系列国际文书的确认。发展权概念界定为:发展权是全体个人及其集合体有资格自由向国内和国际社会主张的参与、促进和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各方面发展所获利益的一项基本人权。

二、发展权的宪法保障

尽管发展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逐步为国际社会所认同,但如果对世界各国单个宪法典进行研究就会发现,这些年来发展权问题的进展主要体现在观念的变化和受重视程度的提高方面,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典及宪法性文件并未明确载入发展权这一概念,有相当比例仅是对发展权理念或原则进行了宣告性或确证型的规定实践中,发展权因法律规范不足,普遍缺乏系统的发展权法律救济机制而导致发展权利受到侵害维权时难以进入司法程序。对于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发展权而言,若是没有国内宪法的规范确认,又缺乏具体的法律保障方式,其现实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彻底的解决。
发展权的宪法规范。发展权是一项年轻的权利,其人权法制化尚处于不成熟、不发达的进化阶段,各国宪法对它做出及时反映并制定相应的规定,是宪法发展的一大进步,同时,也为丰富与完善发展权法律制度尤其是宪法权利保障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世界上没有统一的人权法律规范模式,不同的国家主要取决于该国人权理论与历史传统。在探寻发展权宪法规范的合理方式时,一方面要考虑各国宪法规范人权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的法律体制,另一方面要积极借鉴现有的宪法规范的经验,总结带有共通性、合理性的内容。研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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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各国宪法对发展权的规范方式,其构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宪法序言或总纲中抽象地宣告发展权作为一项人权的宪法地位,突出发展权的基本人权的性质同时,确立发展权保护这一法律原则;第二,在国家基本政策或发展规划中,通过建立发展权与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及专项开发之间的法律联系具体地规定实现发展权的方式;第三,规定转换性条款将国际发展法与国内法联接起来,使发展权的国际国内法律规范统一到宪法规范中,实现国际发展权法律规范的国内化上面任何一种方式,只要把发展权纳入宪法规范,使之获得根本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保障,有了宪法为渊源和联接点,发展权法或其他发展权法律制度自身也必然会随着应有权利的不断被肯定而得以丰富发展和强化。
三、结语
当前,从整个世界宪法的角度看,发展权的地位正在不断地得到强化,但如果我们的视角从世界整体转向各个国家的宪法典及宪法性文件,则不难发现,绝大多数的国家宪法在对待发展权的价值取向和现实规定上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当然,发展权宪法化的实现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所以,这种欠缺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既需要我们去努力克服,因而发展权宪法化任重而道远;同时,又给宪法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更加有助于为丰富与完善发展权法律制度尤其是宪法权利保障制度创造有利条件。我们相信,对发展权的规范与确认,必将进一步推动宪法人权从权利形式的单一性转向综合性,对诸如自由权、平等权等各种具体人权的价值冲突进行协调与融合,从而促进宪法对人权的规范和保障效能最大化地得到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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