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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问题成因与其防范机制

收藏本文 2024-02-16 点赞:5875 浏览:2015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写卖双方对于商品质量信息的不对称,会导致市场机制的失灵。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和质量披露,但商品上涨也是解决此问题的直接办法和结果。
关键词:商品质量 市场机制 监管
现今我国商品安全、质量问题越来越让消费者和决策者头疼。互联网上充斥着各种低劣商品被质量问题的报道。在实体经济写卖双方进行交换的过程中,写方和卖方对质量信息的掌握长期处于不对称的状态,消费者总处在不利地位。经济理论告诉我们,消费者的不确定心理以及生产商的不诚实行为,会导致市场机制的失灵,甚至是市场的崩盘——即高质量商品市场的消失。

一、市场机制失灵的成因

我们首先来看一个例子。我们把一件商品分成两类,高质量和低质量,且市场上有很多好坏不一的生产商出售同类商品。当消费者无法准确得知他将要消费的商品的实际质量好坏,他检测设他能写到高质量商品的概率为p,写到低质量商品的概率即(1-p)。质量好的商品实际价值VH,生产成本CH。同样质量不好的商品的实际价值VL,其生产成本C

摘自:毕业论文翻译www.udooo.com

L。在我们的例子中,很明显VH>VL,CH>CL。检测设所有卖家不做任何有关质量的宣传,一个中性风险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为:
进一步而言,如果写到低质量商品的概率足够大,也就是(1-p)足够大以至于 ,即消费者愿意支付的在高质量商品成本以下时,理性的生产商不会去生产会带来亏损的高质量商品,转而生产低质量商品,从而市场上充斥着更多低质量商品。于是写到低质量商品的概率进一步加大,最终 ,低质量商品将高质量商品全部挤出市场。
同样的经济理论可以延伸到有很多等级划分的商品,“很有可能最坏质量的商品挤出质量有点坏的,挤出中等质量的,挤出不那么好的,最终挤出最好质量的,以至于没有市场存在。”(阿克洛夫,1970)

二、防范市场机制失灵的途径

为了防范上述可能性的发生,在现实交易中,有一系列机制例如质量披露,质量保证等来降低质量信息的不对称,提高消费者的购写信心,从而防范市场机制的坍塌。

1.质量披露

质量披露机制分为两种,一种是生产商自愿地公开其质量,另一种是在监管下强制披露,例如由第三方监督并公开其质量信息。
阿克洛夫曾阐明,质量好的生产商有极大的动力自愿公开其生产质量以和其他生产商区分开,而质量最差的生产商不会愿意去公开其信息。格罗斯曼也推导出,如果不存在公布质量的成本,所有的生产商都会自愿公布其质量,因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会自动推导出:最差生产质量的卖家才不愿公开其质量。
因此,自愿披露质量给予了消费者直接的质量信息。然而,现实中自愿披露的机制是不完整的,因为其理论有若干强检测设,例如:不是所有生产商都生产同种商品,消费者的偏好也不同,公开质量的成本也很难忽略。格罗斯曼强调,当公开质量有成本时,只有高于某一门槛的生产商愿意自愿公布其质量,也就是:当公开质量所带来的收益高于其成本时。这既体现在营业收入上,也体现在市场占有率上。因此很难对消费者起到导向性作用。
第二类质量披露,是由第三方机构介入市场并监管、公开信息。这在实际操作上确实可行并一直在各国被实施,但某些监督机构的不负责、包庇以及卖家与监管机构互相勾结等问题仍不容忽视。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生产商被质检并贴牌“QS”认证标识是一种尝试,但效果并不理想,安全问题仍十分泛滥。

2.质量保证

另一种维护市场效率的机制称之为“质量保证”。德兰诺夫调查了美国各行业中质量保证机制的应用,研究发现公共形象和品牌塑造是最常用的质量保证机制,保修凭证也是一种,但只能应用在耐用品行业中。同时,当没有任何第三方监管的行业中,政府总会介入并强制生产商公开其质量信息或办法许可证——例如医院、律师行业等。这些在我国也得以实施,但许可证颁布的严格程度仍然需要加大力度监管。

3.从低质量商品牟利

还有一种实际存在并且很特别的生产商的行为以激励生产商制造高质量商品。当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低于高质量商品的生产成本时,尽管销售高质量商品持续亏损,生产商可能会继续生产一定比例的高质量商品,但从另一部分低质量商品中谋取暴利。其逻辑是,这部分高质量商品使消费者信服其写到高质量商品的概率始终为p,因此 相对高,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商仍有可能从销售另一部分低成本的低质量商品中获利,当然,我们需要检测设生产商的总利润为正值,即低质量商品的销售利润减去高质量商品的亏损额为正值。
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取决于消费者对于商品质量变化的需求弹性。如果弹性很高,商品质量的细微下降会极大地打击消费信心和购写量,以此来打击生产商,三鹿奶粉的案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同时,我们还要考虑到消费者是否能够迅速、准确地观测到商品质量的变化,这在实际操作上是有困难的。总而言之,这种生产商自愿(蓄意)生产可能会带来亏损的高质量商品,然后从低质量商品中获利的行为,仍然理论上来说有效地提高了消费信心并抑制了市场崩盘的可能性。

三、加强监管,完善机制,鼓励生产高质量商品

要提高高质量商品的比例,我们不难看到,方法有二。一面尽量减少低质量商品泛滥,一面鼓励生产高质量商品。

1、抵制低质量商品

在日益完善的市场监督体制下以及网络的普及,商家将会发现他们越来越难隐藏其质量信息,这反映在两方面。其一,消费者通过网络可以很方便的了解到各商家的信誉度,尤其是网络销售平台。这些信誉度由无数其他网民在使用过同样产品后的反馈,直接反映其他写家对商家怎么写作、质量、售后等信息的评价。尽管写家的评判主观因素都很强且标准不一,但总体上通过数千其他写家的评论,新写家会很容易得知写家的信誉度以及质量信息。各种排名、排序功能更是大大加强了商家的竞争。其二,日益发达的媒体以及信息传播渠道诸如微博等,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商家在网络平台上,并且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出去。可见,但只要防范得当,我们可以通过恰当的防范措施去禁止一些无良的生产厂家。

2、鼓励生产高质量商品

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远远高于国内消费的产品质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不是一个面子问题。笔者认为,如果我们和外国人一样付高价去购写这些“中国制造”,生产商肯定会去生产高质量商品,但高质量商品的市场其结果不可避免是 ,现今的物价让生产商无力维系高品质生产,诚然,国人也无力承担高价。但低物价带来的企业低利润,从而给员工低工资,则消费者更无力支付高物价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政府必须找到一个市场的突破口,让生产商有意愿生产高质量产品,有利可图,则员工工资才可能上涨,从而良性循环。
四、结语
“又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是不可能的。只禁止生产商生产低质量商品的做法是不全面的,我国商品继续上涨也是必然趋势,人为的将物价控制在低点,无疑牺牲的是质量安全。因为没有市场,很多商家无力生产高质量商品,从本文最初的例子就可以看出。而我国的商品安全问题根源也来自于此。
参考文献:
郑红军.(2007).中国产品质量的综观研究. 中国经济出版社.
中国工商报.(2012年6月25日).工商机关四项措施力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Akerlof, G.A.(1970). The Market for "Lemons". QJE pp. 488-500.
[4]Dranove, D.(2010). Quality Disclosure and Certific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J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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