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6
ABSTRACT6-11
引言11-13
第一章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分割司法疑难不足概述13-19
第一节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分割疑难不足原因浅析13-16
一、 夫妻财产制与物权变动方式的冲突导致按揭房屋分割难13-14
二、 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未达到理想效果14-15
三、 巨大经济利益与感情掺杂导致矛盾激烈15-16
第二节 按揭房屋分割司法疑难不足的提出16-19
一、 一方婚前首付而婚后共偿按揭房屋的分割不足16-17
二、 夫妻按揭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不足17-18
三、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写的按揭房屋的分割不足18-19
第二章 一方婚前首付而婚后共偿按揭的房屋分割19-26
第一节 一方婚前首付而婚后共偿按揭房屋的权属定性19-21
一、 夫妻共同财产,抑或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19-20
二、 界定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法理释义20-21
第二节 一方婚前首付而婚后共偿按揭房屋分割的审理难点21-23
一、 附设条件多,导致法条适用困难21-22
二、 司法实践理解简单化,导致争议22
三、 完全采取不动产登记主义带来困惑22-23
第三节 一方婚前首付而婚后共偿按揭房屋分割之考虑因素23-26
一、 要充分考虑按揭支付情况23-24
二、 保障无房方的居住权24-26
第三章 夫妻按揭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26-35
第一节 按揭房屋增值部分的性质26-29
一、 按揭房屋增值定性的学理争论26-28
二、 国外立法关于增值部分分割的规定28
三、 夫妻按揭房屋增值的定性28-29
第二节 按揭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策略29-32
一、 司法实践中增值部分的计算策略30
二、 对司法实践中增值部分计算的改善30-32
第三节 按揭房屋增值部分不应分段评估32-35
一、 通行观点:增值部分应以婚姻建立时间分段评估32-33
二、 修正意见:分段评估按揭房屋增值部分之否定33-35
第四章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写的按揭房屋的分割35-39
第一节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写的按揭房屋权属的认定35-37
一、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购房35-36
二、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购房36
三、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首付购房36-37
第二节 父母为子女出资首付的按揭房屋的分割37-39
一、 婚前支付的首付购房部分的分割37
二、 婚后父母支付购房款的房屋分割37-38
三、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38-39
第五章 按揭房屋分割的立法倡议与司法对策39-44
第一节 改善按揭房屋分割的立法倡议39-41
一、 建立按揭房屋的约定财产登记制度39
二、 健全按揭房屋的约定财产登记程序39-41
第二节 提升按揭房屋分割的司法公信力对策41-44
一、 加大调解工作力度41-42
二、 审慎审查离婚协议42-44
结语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