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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风险管理提高房地产建筑企业财务风险管理能力

收藏本文 2024-04-15 点赞:6719 浏览:1936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现阶段,随着我国房地产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和投资主体多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面临着比以往更多的风险,为了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长足的进步,在房地产建筑工程中加强内部控制,实施财务风险管理是我国房地产建筑施工企业未来发展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财务风险管理;经营目标;担保市场;担保人
房地产建筑工程的财务风险管理就是对工程项目活动中涉及到的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政策,从而以最少的成本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财务风险事件所造成的实际效应与预期效益的偏离,安全地实现工程的总目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应以防范和化解各种财务风险为出发点,当今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的风云变化导致企业间竞争愈来愈激烈,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愈来愈高,企业均应认真评估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各种不同风险,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自身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财务风险管理的意义

我国目前正处于房地产建设高峰期,整体建设规模庞大,因此财务风险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施工单位的自身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建筑工程中实行财务风险管理,可以使资源分配达到最佳组合,减少建筑施工中的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

二、我国房地产建筑工程开展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

1、房地产建筑工程的相关法律、政策尚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房地产建筑工程投资来源多元化,体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保障房地产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我国相继颁布了《担保法》、《保险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也正对房地产行业做了新的变更,但是在法律中没有针对工程建设特点作具体规定,这使得实践中往往难以进行标准化的操作,我国的建筑工程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证和强制性的权威保证,在实际中就很容易出现不规范操作和无序竞争的问题。同时,我国房地产建筑业过剩的生产能力,导致了建筑市场过度竞争和畸形竞争,社会诚信体系缺失产生的不利影响,更加剧了建筑行业的不健康发展。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社会失信现象,助长了商业欺诈和商务违约,加大了建筑行业经营中的信用风险。为了获得生存的机会,一部分建筑工程在招标中竞相压价甚至暗箱操作,施工过程中随意肢解分包与拖延工程款。这些社会诚信缺失造成的消极影响,使建筑企业不能对市场进行合理预期,增加了所要承受的经营风险。

2、房地产建筑工程的担保市场尚不健全

(1)我国目前没有建立起健全的建筑工程担保市场和担保人制度,国内部分银行虽然开展了一些保险业务,但很不普及。建筑业中的各类保险业务相对欠缺,在险种和保单形式上比较单

一、不能反映建筑业的特性,也难以适应房地产建筑工程担保的需要。

(2)我国政府对设立专门的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承接业务、审批程序、监督机制等方面,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严重阻碍了完善的担保市场和有序竞争格局的形成。
(3)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市场的发育很不规范,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建设单位的资金比较紧张,在工程建设加入担保费用,会增加建筑工程的成本、减少受益,故而被一些开发商抵制。但是国家在关于工程结算的规定中并未将此项费用列入工程的开支来源,客观上使得开发商在建筑工程中没有安排投保资金的专项支出,也使得他们没有必须投保的强制压力,从而造成管理的费用缺乏制度性的保障。

3、房地产建设各方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建筑企业和金融行业都缺乏对房地产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比如在商业银行中就没有对政策性贷款的工程项目进行必须投保的要求;如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发权后,又变成投资商,在没有资金动工时,就向工程承包企业、银行筹资或贷款,同时把风险也转嫁给了承包企业和银行。

三、关于在房地产建筑工程中开展财务风险管理的政策建议

1、健全房地产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制保障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发展很不规范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强制性的法制保障,所以通过立法和合同规定,能有效推动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发展。我们应当以现有的有关法律如《合同法》等为基本依据,在今后的立法实践中,添加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的相关内容,设立一个权威机构对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中的纠纷进行技术鉴定和责任确认,以保障在建筑工程中进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时有法可循和有权威保障。另外,我们还应该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起草或修订各种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系列合同示范文本。

2、积极培育形成房地产建筑工程的担保人市场

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是以完善的担保人市场为基础的。
(1)要继续推进银行作为担保人的作用,还应当积极培育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担当担保人,使担保人市场更有竞争力和活力。在现阶段,我国应当重点发展承包商的同业担保,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承包商提供第三方担保,这样就能有效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也更有可行性。但是在同业担保中,还要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以避免出现两家企业相互担保或多家企业交叉互保等违规现象,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在条件允许时,国家还可以推动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或设立专门性的工程担保公司,但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对申请公司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力量等进行审核,以及成立后对信誉状况定期评估等,以促进工程担保人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运作。
(3)确定房地产建筑工程保险的支付主体和收费标准,把房地产建筑工程保险费用计入工程成本,并将此做法制度化。政府对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的收费标准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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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宏观调控,这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程的类型、风险大小、业主及承包商的信誉等测定调控幅度,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同时政府应当将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费用计入工程成本的做法制度化和法制化,如果违反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保证建筑工程在安全的环境中有效运作。

3、在房地产建筑工程企业中实行全面的财务风险管理

全面财务风险管理是用系统的、动态的方式进行风险控制,以减少项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1)要提高建筑工程企业负责人和成员的风险意识,组建专门的团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和管理,并落实财务风险管理责任。
(2)重视基础性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立项、建设的开始,就要收集大量的信息资料以进行风险识别,并在建设的过程中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保障对风险因素的控制,并在发生风险情况时能有效制定应对措施。
(3)将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样就能减少和避免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确定因素,有效防范各种类型的风险.
(4)建立和推行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制度,必须大量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知识,以便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财务风险管理,并主动在工程建设中实行财务风险管理,这样才能积极有效地面对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提高企业的适应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总之,在我国房地产建筑工程中推行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营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手段和在实践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吸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必定能够有力地促进我国建筑行业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郑文晖,《探讨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第22期
袁斌,《新形势下我国房地产财务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第23期
[3] 吴彩珍,《浅谈我国民营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治理对策》,《经济师》,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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