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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代法学教学方法与其学位

收藏本文 2024-04-11 点赞:28320 浏览:13074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在美国法学教学方法中,案例——对话式教学法、研究式写作教学法均具有独特优势。其中,案例——对话式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批判性思维能力;而研究式写作教学法除有助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外,还有助于写作能力的提高及促进对知识的学习。当前,应批判性地吸取美国法学教学方法中的合理内核,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法学教学之路。
【关键词】法学教学案例——对话式教学法研究式写作教学法
1006-9682(2012)08-0051-03
【Abstract】In the Teaching Method of American legal education, both the Case Method and the Method Engaging Ideas he the special advantage. The Case Method is benificial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gneralising, logical thinking and critical thinking. The Engaging Ideas Method is benificial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critical thinking and writing. In absorbing the advantage of the Teaching Method of American legal education, we can find one way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Method of our legal education.
【Key words】Legal teaching methodThe case methodThe engaging ideas method
美国法学教学发展至今,已形成以案例——对话式教学法、研究式写作教学法为主的较为系统、有效的教学方法并有较为系统的教学理念相支撑。纵观我国法学教学,在教学方法改革上虽然进行积极尝试,可收效并不明显。鉴于此,本文试图介绍美国当代法学教学方法并试图探寻其中的合理内核,希望对探索我国的法学教学方法提供参考。

一、美国当代法学教学方法简介

哈佛大学法学院第一任院长Langdell创造“苏格拉底式教学法”(案例——对话式教学法)不久就成为美国法学教育中的主流教学方式。时至今日,美国法学教学方法呈现一种多样化的发展态势,具体表现如下:
1.案例——对话式教学法依然占据重要地位
案例——对话式教学法是苏格拉底倡导的有关讨论和教学的辩证法,由教学者通过提问来引导回答者获得一个符合逻辑性的结论,通过让论证接受严格的逻辑检验,来判断论证的健全性与有效性。[1]在法学院里,案例——对话式教学法遵循一定的模式进行展开。其核心是教科书指定的案例,包括合同法、刑法、侵权行为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宪法等。这些案例来自于法院公开记录的判决。上课前,学生首先要熟悉这些案例,特别是要了解案例具体事实、裁判的争议、结论以及支持结论的理由。另外,学生还需将每个案例与现在或者过去的相关案例放在一起考虑,以防学生在讨论时把握不住主题。在此基础上,指导教师会提出问题让学生回答,然后根据每个答案进一步提出有别于指定案例的检测设性事实,探讨若增加或减去某些事实时,其结论是否会发生变化。这些练习采取类比的方式,这就要求学生比较案例之间的相似性及差异性,用以强化学生的洞察力以及敏锐度。经过这些比较后,学生再以演绎三段论来检验所陈述的理由,并探讨支持此案例的特定理由是否能适用于其他事实模式。学生通过这种训练掌握演绎与归纳的原则。除了进行逻辑训练之外,学生也还需要掌握相关法令的发展。学生们通过一个主题接着一个主题的学习就可以掌握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要点并发展逻辑的技巧。通过这种教学法,学生们可以获得将来进入职业世界的基本技能。
2.研究式写作教学法
虽然案例——对话式教学法是美国法学院教学中独具特色的教学方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教学法也受到了一些批评。例如,其过分重视逻辑而忽视真实的生活经验,忽视与其他人文科学知识的沟通,效率低下,且缺少职业操守方面的训练等。因此,在此种情况下,与以讲授式为主的案例——对话式教学法不同的其它非讲授式课程应运而生。其中,研究式写作教学法便是其典型代表。与案例——对话式教学法不同,研究式写作教学法是先在教育学领域得到实施运用后才开始在其他学科得到广泛运用的。近年来,在美国高等教育中进行了两场强有力的运动,即将多样性写作贯穿到所有学科教学中去的运动和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运动。[2]而研究式写作教学法则综合了这两场运动的特点,该方法正好提供了一种新颖的、科学的教学方法(当然同时也是一种学习方法)。在法学院里,学生通过书面的写作来改善其研究以及写作的技巧。书面习作形式多种多样,既包含法律诉状、客户法律意见书、内部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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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又包括法学期刊论文、专题研讨课报告等。学生通过这种写作实践不仅可以改善其研究及写作的技巧,而且还可以学会独立思考。
3.实习课程(clinical program)
实习课程在我国又被译为诊所式教育。现在,实习课程已成为美国法学教学方法中的重要一环。例如,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校方定期提供实习课程的机会给学生。每年,该校法学院的毕业生中,绝大多数至少进行过一门课程的学习。此外,在美国,各种校外的短期或长期实习工作也较为普遍。短期的实习工作包括政府机关、非政府机关或者私人机构提供的有关环境保护、社会正义、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工作,长期的实习工作则包括在地检署、公设辩护处以及法院担任工读生。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在现代的美国法学教学方法中,形成了以讲授式案例——对话式教学法、非讲授式的研究性学习和实习课程相结合的综合式教学法。

二、对美国法学教学方法的简评

在美国法学教学中,上述几种教学法分别存在一些独特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只有在了解了这些教学法的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才能对其加以合理利用。这些教学法的优点具体表现如下:
1.案例——对话式教学法的优点
(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案例——对话式教学法中,特别注重归纳与演绎性的思考。该方法要求学生能个别抓住案例的细节,然后将此案例置于相关案例的脉络中,通过对所有读过的判决的检视,进行一般化的处理以寻找到适用待讨论案例的大前提;在找到大前提后,根据直言三段论的规则,得出待讨论案例的结论。在整个讨论的过程中,既有归纳法的运用,又有演绎法的训练。通过这样一种综合性的训练,会大大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4]
(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批判性思维是一种理性的、反思性的思维,是一种评估、比较、分析、批判和综合信息的能力。[5]在案例教学法中,指导老师透过分析式讨论来获得结论,这种开放式对话,如同个别的实验室一样,展示了法律问题如何在推理下形成解析方式,而不是仅通过预定的或根深蒂固的信念、印象、征兆、直觉或冲动来形成结论。案例——对话式教学法明确的显示出一种反省性思维的元素在案例中的运用。反省性思维可以让学生看到已知与未知的关联,判断从其他先例里获得的结论是否适用于当下讨论的案件。这种反省式思维正是批判性思维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研究式写作教学法的优点
(1)有助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提高。研究式写作教学法建立起将批判性思维问题提供给学生的各种方式,并且营造出一种轻松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质疑、探索、讨论并且在尊重各方的前提下进行辩论。在此过程中,指导教师还充当辅导员与教练员的角色,建立一系列的策略来模拟批判性思维,评判学生的表现,指导学生培养在学习中进行有价值的质询和辩论的习惯。而以图尔敏模式为代表的写作模式更是强调批判性思维的训练。
(2)有助于写作能力的提高。无论是对于学生还是老师,写作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而研究式写作教学法则通过提供多样性的写作练习方式让学生进行大量的练习。写作从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实践技能,即只有进行一定的训练才能掌握该技能。在法学院,学生通过法律诉状、客户法律意见书、内部备忘录、法学期刊论文以及专题研讨课报告等各式各样的书面写作来提高写作的技巧。
(3)有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首先,为了进行写作,学生需要仔细阅读相应素材,学生必须将疑惑澄清后才能进行清晰表达,否则学生写出来的成品必然会使人不知所云;其次,本来以为已经掌握的知识在面对写作的反省过程中,就会发现之前没能发现的新问题,从而加深对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最后,通过写作加深对问题的了解从而增进知识水平的提高,而知识水平的提高又会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这样学生就会进入一个知识学习与写作的良性循环过程。[6]

三、对我国法学教学改革的启示

美国法学教学方法颇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针对不同的教学法我们可以合理使用。
1.合理采用案例——对话式教学法
针对目前我国案例式教学法的现状,亟需吸收美国案例——对话式教学法中的合理内核:①让学生由被动变为主动。上课前,学生先要熟悉上课所使用的案例,特别是要了解案例具体事实、裁判的争议、结论以及支持结论的理由。另外,学生还需将该案例与相关案例放在一起考虑,以利于学生讨论时把握主题。只有通过这样的训练,学生才会逐渐获得归纳法律事实的经验,从而提高归纳能力。②指导教师要加强积极引导。教师的指导作用不能流于形式。在课堂上,指导教师要善于提出问题让学生回答,然后根据学生的相应答案进一步提出有别于指定案例的检测设性事实,探讨若增加或减去某些事实时结论是否会发生变化。采取这种练习方式,用以强化学生的洞察力以及敏锐度。经过这种训练,学生就能较好掌握演绎与归纳原则在案例分析中的实际运用。③加强课堂上的对话与沟通。就目前法学教学方法而言,教师很少在课堂上与学生进行直接的对话与沟通,即便是在案例教学这样的课堂上也是如此,这也是我们亟需改变的现状之一。在案例——对话式教学法中,不仅训练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而且可以培养学生一种在压力下进行敏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为学生将来进入法律的职业世界做好准备。[7]
2.研究式写作教学法的运用
无独有偶,在我国,已有学者在中文专业进行了研究式写作教学法的探索。可遗憾的是,该研究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8]相反,美国学者约翰?宾的一本专著《研究性学习》反而引起了国内学者的高度重视,尤其在教育界影响巨大。学生通过这种研究式写作教学法,不仅可以改善其研究及写作的技巧,更为重要的是,还可以学会如何独立思考,而这些技能对法学院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极为重要。
(1)通过研究式写作教学法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写作是一种实践性的活动,需要大量的训练。写作无论对于学生还是老师都是一个难题,而研究式写作教学法则通过提供多样性的写作练习方式可以让学生进行大量的练习,学生通过法律文书、法学期刊论文以及专题研讨报告等各式各样的书面写作来提高写作的技巧。在采取研究式写作教学法时,尤其可以采取一种小论文的方式,可以不拘字数,不计长短,任其自由发挥,充分调动学生的写作热情。实践证明,这种小论文式的写作方法效率高,见效快。
(2)通过研究式写作教学法加深学生对知识的深入了解。我国法学主要受到大陆法系的影响,因而在教学方法上也必然打上该法系的烙印。表现在课堂上,便是学生被动吸收知识,而缺乏主动思考,更谈不上对权威学说的批判与否定了。而研究式写作教学法正好要求学生积极思考,在写作的过程中,一些过去模糊的知识便会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不甚了解的知识也开始变得深刻。
(3)提高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是一项很重要的能力,尤其有利于创新能力的提高。过去,我国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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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这方面的培训,现在虽有少数高校已经开展这一方面的能力培养,可是范围依然很小。通过研究式写作教学法,可以营造出一种轻松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质疑、探索,并且在尊重各方的前提下进行辩论。在此过程中,指导教师还应该通过一系列的策略来模拟批判性思维,评判学生的表现,让学生养成在学习中进行有价值的质询和辩论的习惯。法学问题的解决,更需要这种批判性思维能力,因此,通过研究式写作教学法,有望解决我国现代法学教育中这方面能力培养不足的问题。
3.加大实践课程的份量,加强实践问题的研究。
(1)加大实践课程的份量。实践课程可以让学生从做中学。虽然我国目前大部分高校都开展了各种实践课程,确实对提高学生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有一定的作用,但是相当一部分实践课程流于形式,学生只是应付,并没有全身心投入,而提供相应实习机会的单位或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严格管理,这就导致大量的实习成为一种形式和过场,收效甚微。因此,今后应加强对实习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相应考核,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实习课程的应有实效。[9]
(2)加强对实践问题的研究。过去,在我国理论界或者实务部门,有这样一个错误倾向,认为理论研究者只研究理论性问题,而对实务问题的研究则属实践部门的事情,与理论部门无关。可是,现代法学的研究倾向之一便是基于问题的研究,即研究的发生是以现实的问题为基础,研究就是为了解决实务中发生的疑难问题。在实际教学中,加强对实务问题的研究,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掌握法律概念,进行逻辑思考,培养学生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Charles R. Irish.美国法学教育的现况与展望(黄铭辉译)[J].月旦法学杂志,2009(6)

2 〔美〕约翰?宾.研究性学习(张仁铎译)[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

3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4 〔美〕鲁格罗?亚狄瑟.法律的逻辑(唐欣伟译)[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5 〔加〕董毓.批判性思维原理和方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6 〔美〕Judith A.McMorrow.美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养成[J].法学家,2009(6)

7 凌斌.改造我们的教学[J].中国大学教学,2010(2)

8 卢卓群.汉语小论文写作初步[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9 汪习根.美国法学教育的最新改革及其启示[J].法学杂志,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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