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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法经济学分析

收藏本文 2024-01-30 点赞:10890 浏览:4510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当下,知识产权在一国经济发展大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伴随而来的是愈演愈烈的知识产权犯罪。通过对现有资料的研究发现,理论界缺少对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正当性的研究。这导致部分专家学者质疑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正当性。笔者认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既是全球化视野下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新发展的要求,也是国际法下必须信守条约原则的要求。知识产权的权利具有脆弱性和易受侵犯性的特点,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必须有刑法的介入。
[关键词]知识产权;刑法;法经济学

一、知识产权犯罪的现状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介绍,2004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当下,我国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逐年增加,占刑事案件的比例逐年攀升。第二,侵犯著作权、商标刑事案件愈加突出,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上升迅速。第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当前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山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并且有向这些地区进一步集中的趋势。第四,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犯罪主体以单位为主,且知识产权犯罪人侵犯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等法益,呈现出高智商、高学历的特点。

二、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正当性——以成本收益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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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设是理性人检测设。实施知识产权犯罪的人,也是理性的。他们之所以去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因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可以给他们带来巨大收益。知识产权侵权人考虑的损失不是唯一的,且只意味着侵权行为的成本。而是否实施侵权行为则要考虑侵权行为成本和侵权行为收益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侵权人是理性人,不会做“赔本”写卖。实施侵权行为,固然冒着被追究各种责任的风险,但是巨大的收益相比较小的风险更具有吸引力。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成本包括道德成本、直接成本、时间机会成本、惩罚成本等。道德成本,是指社会评价的降低。由于受文化、历史传统等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较低,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知识产权侵权持宽容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弱行为人的犯罪感。直接成本,是指知识产权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所付出的时间、体力、脑力及其他资源。与物权产生对比,知识产权生产需要花费更多的智力与财力,把知识产权转换为成财富要耗费更多的资源。而众所周知,知识产权的复制成本是极其低廉的,以盗版为代表。时间机会成本,是指在一个时间段内一个只能做一件事情,选择A无法选择B。它和个人受教育程度成正比,因而受过较高教育的知识产权犯罪人的时间机会成本是比较高的。惩罚成本,是指知识产权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违法责任的损失。犯罪行为惩罚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知识产权犯罪主体是否实施犯罪行为。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对知识产权犯罪主体适用刑罚的可能性是极低的。我国立法、司法、执法体系中的固有缺陷导致知识产权犯罪的追究率极低。
一方面是知识产权犯罪具有极低的成本,另一方面是知识产权犯罪具有极高的收益。高收益性在于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投入的成本极低,知识产品具有可复制性,复制知识产品相对于创造知识产品的成本来说微不足道,也就是经济学上的边际成本为零。在经济学看来,成本收益问题存在于人类所有的理性活动中,在实施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前,行为人不是“一时性起”,而是经过利益考量的结果。高收益仅仅是导致知识产权犯罪的一个原因,低成本是更重要的原因。
从经济学的视角进行分析,刑法保护的作用在于对犯罪行为施加更高的成本,因为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已经不能有效地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刑罚不仅仅可以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主体的惩罚力度,而且可以有效威慑潜在的知识产权犯罪主体,达到遏制知识产权犯罪的目的。刑罚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加大对犯罪主体的惩戒力度,加大犯罪主体实施犯罪的预期成本,减少知识产权犯罪。

三、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完善

在当今这样一个知识经济时代,各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科技进步和知识创新。经济越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就越突出。知识产权愈得到重视,经济愈发展。我国目前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明显不足,不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体系的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现有刑法典的基础上,通过附属刑法的修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立法模式,多数为二元模式,即在刑法典原则性的规定知识产权犯罪,又在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中规定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第二,修改刑法中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款。我国刑法中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款,或是范围过于狭窄,或是过于简单、笼统,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因此,相关条文必须及时修改,以便适应不断涌现出来的新问题。
第三,建立以罚金刑为主、自由刑为辅的刑种体系。在惩治方式中,更加注重财产刑的运用,避免对自由刑的过度依赖,从而有效地抑制知识产权犯罪数量的上升。 知识产权犯罪多是逐利型犯罪,因此,加大经济上的惩处力度,更有利于实现刑法的目标。
四、结语
在我国的经济、社会、法制环境中存在着种种不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因素,同时,知识产权自身的特点又使侵权成本大大降低。因此,有必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力度,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刘云飞,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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