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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美国联邦学前教育立法演变和当前法律结构

收藏本文 2024-04-03 点赞:4705 浏览:1073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本文主要就美国联邦学前教育法的发展演变,以及联邦政府当前所实施的各项学前教育法及相关项目加以归类分析,认为美国联邦学前教育法发端于社会福利,结构为两部负责,目的是保障公平,并以引领改革为发展方向,希望对我国学前教育立法提供借鉴。
[关键词]美国联邦政府;学前教育法;立法演变
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学前教育立法推动了全美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美国联邦学前教育法分别经过了以追求社会福利、机会均等与智力开发、追求公平与优质为价值取向的三个演变阶段,现在形成了以教育部、卫生和公共怎么写作部两大内阁级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的学前教育法律运转制度。

一、美国联邦学前教育立法演变

美国联邦政府学前教育立法经过了20世纪上半叶学前教育法的萌发,20世纪60-80年代学前教育法的确立,最近30年学前教育法的更新和完善三个发展美国联邦学前教育立法演变与当前法律结构相关论文由www.udooo.com收集阶段。

1.20世纪上半叶学前教育法的萌发

20世纪初,在自由竞争制度下美国经济空前繁荣,但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日趋激烈,政府不得不出台一系列抑强扶弱的福利政策。1912年,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白宫首次召开会议,提出建立联邦儿童局(U.S.Children’s Bureau),合并所有联邦儿童事务,并制定出一系列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和福利政策。美国联邦政府由此逐渐为儿童福利和教育事务确立了稳定的制度安排。
联邦儿童局是一个开展儿童保健教育以及母婴怎么写作的政府机构,现在隶属于卫生和公共怎么写作部,对国会健康、教育、劳动、福利委员会负责。1921年,联邦儿童局制定了《母子法》(Sheppard—Towner Maternity and Infancy Protection Act),由联邦政府向各州拨款,保障母婴权益。
20世纪30年代美国遭遇了最大一波经济危机,人民生活窘困,罗斯福政府颁布了《联邦紧急救济法》(Federal Emergency Relief Act),由联邦出资建立了覆盖全美的紧急保育学校(the Emergency Nursery Schoool),满足经济困难家庭幼儿营养、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到1938年,紧急保育学校为20万个贫困家庭儿童不仅提供有营养的食物,而且实施了与各年龄组相适应的课程,配备了受过短期专业培训的幼儿教师。紧急保育学校是美国联邦政府首次通过法律实施学前儿童保育和教育的项目,虽然该项目以福利为目的,但对后来学前教育机构运作标准以及教师培训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大批妇女开始就业,从事军事产业等,于是1940年出台了《兰汉姆法案》(The Lanham Act),由联邦政府拨款建立儿童保育中心,为父母解除后顾之忧,同时保障儿童获得相应的发展。儿童保育中心和紧急保育学校的区别在于,紧急保育学校怎么写作于贫穷和父母失业家庭的孩子,以福利为主旨。而儿童保育中心是为所有参加战争军工生产的家庭的孩子怎么写作,对双亲工作的儿童教育起到了示范作用。《兰汉姆法案》运转期间,怎么写作了大约55万到60万儿童。这一法律大大推进了美国学前教育机构的建立以及学前教育发展。

2.20世纪60-80年代学前教育法的形成

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内民权运动高涨,又面对苏联人造卫星的上天的威胁。面对新形势,美国意识到通过教育才能增强实力。这一时期美通过一系列立法,加强了联邦政府对教育的干预力度,学前教育立法在这一时期得以确立。
1965年,约翰逊总统实施大社会运动(Great Society Campaign)平息社会矛盾,同时“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President’s 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ors)又倡议投资教育增强国家实力,于是白宫经济机会办公室启动了“启蒙计划”(Head Start),开始从娃娃抓起,对“处境不利”的儿童进行早期补偿教育。
1969年,该项目转由当时的联邦卫生教育福利部(Department of Health,Education and welfare)实施。该项目由联邦拨款,以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家庭的3~5岁的孩子为怎么写作对象,目的是改善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增进他们情感和社会性发展;改善其认知能力,尤其是运用语言和概念方面的技能,使他们建立学习的信心。由于该计划扩大了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机会,以实现教育机会均等为目标,因而一出台就很受公众欢迎。“启蒙计划”学前班大规模地发展起来,到1972年,受益儿童达100万人以上,使贫穷家庭儿童与其他同龄人站在了同一起点上。
1981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启蒙法》(Head Start Act),对“启蒙计划”的拨款数量和款项使用作出明确规定。此后,根据各时期出现的新情况,多次对其进行修订和重新授权,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的目标,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启蒙计划”及《启蒙法》使美国学前教育成为了专门法律规范下的政府行为,对推动美国学前教育的进步和发展发挥了里程碑作用。
1979年,美国联邦教育部从卫生教育福利部分离出来,正式成为内阁部,分担了有关儿童教育的事务,由此学前教育有关法律由两部共同实施。

3.学前教育法的发展和完善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人的整体素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同时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由原来的重视入学机会均等,扩展到教育质量的提升。因此,推动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使每位幼儿享有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成为联邦教育部学前教育法修订完善的主要目标。
1994年3月,克林顿总统签署颁布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该法设定了学前教育目标:到2000年,所有儿童都要为上学做好准备。该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所有儿童都要接受高质量的、能培养发展潜力的学前教育,帮助其做好上学的准备;所有儿童必须获得生长所必需的营养、卫生保健和体育锻炼,以便他们进入小学时具有健全的头脑和强壮的体格。《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对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视,对入学准备的强调,提升了学前教育的地位。2002年,美国为了加强全美基础教育,颁布了《不让一个儿童掉队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其中“阅读优先项目”覆盖学前教育,强调幼小衔接、教师素质的提高和推动幼儿情感和社会性的发展。为了保证“阅读优先项目”的顺利实施,2003~2008年联邦政府每年投入9亿美元,其中“早期阅读项目”拨款为7500万美元左右。
此外,卫生和公共怎么写作部1990年颁布了《儿童保育与发展整体拨款法》(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Block 美国联邦学前教育立法演变与当前法律结构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Grant Act),2000年颁布了《早期学习机会法》(Early Learning Opportunity Act),2003年,启蒙计划被重新授权,颁布了《入学准备法》(School Readiness Act),这些法律都为了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尤其是确保弱势儿童全面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确保了美国学前教育公平和美国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美国联邦政府学前教育法律法规

现在联邦政府学前教育法包括两部分:婴幼儿保育和早期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婴幼儿保育和早期智力开发等相关法律的部门是联邦卫生和公共怎么写作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实施学前教育法律条款的部门是联邦教育部。

1.卫生和公共怎么写作部实施的各项法律及拨款项目

(1)启蒙法(Head Start Act)
现在实施的《启蒙法》是布什总统2007年12月12日颁布的《2007年改善启蒙教育为上学做好准备法》(Improving Head Start for School Readiness Act)。该法共包括22个条款,内容包括:实施该法的目的;财政资助项目;拨款比例;项目实施标准、实施方式;项目管理;项目技术支持和培训;研究和评估等。
该项目具体由卫生和公共怎么写作部的启蒙项目办公室(Office of Head Start,OHS)管理实施,2009年共拨款71亿美元。项目分两块内容,一是直接拨款给州和地方有关机构,由从事项目管理、儿童研究以及儿童教育怎么写作推广的大学、非营利组织和机构等申请获得,侧重土著印第安、阿拉斯加、移民怎么写作机构,为儿童提供教育怎么写作;另一块用于培训和技术支持,研究和评估,项目管理和总结。2010年,联邦增加了项目拨款,总拨款额超过72亿美元。
(2)《儿童保育与发展整体拨款法》(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Block Grant Act)
《儿童保育与发展整体拨款法》主要内容包括:目标设定;拨款项目及比例;项目规划和申请;项目管理和总结等。
在该法的框架下设立了“儿童保育和发展基金”(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Fund),由联邦卫生和公共怎么写作部的儿童家庭管理局(The Adrainistration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ACF)管理。该局将“儿童保育和发展基金”发放给州政府,州政府在执行时享有较高的自主权。其中,75%的儿童保育和发展基金是以早教券(Voucher)的形式发放。符合标准的低收入儿童家庭可向当地政府或由政府授权的早期保教资源和转介(Child Care Resource and Referral,CCRR)机构申请领取早教券,用以支付早教或托儿费用。低收入儿童父母享有选择园所的自主权。儿童保育和发展基金是联邦第二大学前教育项目,具体实施涉及卫生和公共怎么写作部的九个部门。2010年的拨款额度达到2l亿美元,2012年超过22亿美元。
(3)其他法律框架下的儿童教育计划
?誗贫困家庭短期补助计划
贫困家庭短期补助计划是在《1996年个人责任和工作机会调和法》(Personal Respon 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 of 1996)的框架下实施的,其中涉及儿童教育。1996年,为解决贫困家庭托儿理由,美国会批准将30%的贫困家庭短期补助计划(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roilies,TANF)资金用于儿童的保育和发展,解决托儿需要。许多州利用此项联邦援助开办或增设了4岁班幼儿园。2010年4月6日对该法进行了最后修订。2006年该法拨款总额为156亿美元,给儿童的拨款是35亿美元。但该法主要目的并非儿童教育,而是补助父母。
?誗社会怎么写作补助金
社会怎么写作补助金是在《社会安全法》(Social Security Act)框架下“社会怎么写作整体拨款”(Social Setvice Block Grant)下设立的项目。“社会怎么写作补助金”(Social Service BlockGrant,SSBG)是卫生与公共怎么写作部管辖的另一项大型保育和学前教育计划。目前,此补助金可为低收入但不领福利金的家庭提供托儿补助。2008年资助金额达17亿美元,其中约近10%的补助金用于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托儿资助。

2.教育部实施的各项法律及拨款项目

(1)《初等和中等教育法》一号条款及学前教育项目
《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是联邦政府为改善学业成绩而实施的一项补助K-12国民教育的法律。2002年布什政府期间重新授权《初等和中等教育法》并命名为《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有关学前教育的内容主要包含在“一号条款”(Title I)中。其中一号条款的B部分的第二项内容(Title I,Part B,Subpart 2)是“早期阅读”项目(Early Reading),第三项内容(Title I,Part B,Subpart 3)是“公平教育起点”项目(EyenStart)。两项法律条款将拨款的目的,经费的使用以及项目管理进行了详细描述。2008年用于“早期阅读”项目的经费是1.1亿美元。2010年用于“公平教育起点”项目的经费是6600万美元。美国联邦学前教育立法演变与当前法律结构由优秀论文网站www.udooo.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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