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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析社会转型期基础教育问责制

收藏本文 2024-01-03 点赞:13582 浏览:5844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相关教育问责的研究与实施受到人们普遍的好评,给社会转型期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新的管理理论思想。本文以一个“学生群殴任课教师”事件为例阐述基础教育问责制的结构体系及其实施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 教育问责
基础教育改革是一个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教育与家庭、社会的联系随着时代的变化更加紧密,教育的价值观、目的、方法论都应做相应的改变。虽然10年来的基础教育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新的教育问题不断出现,促使我们去探寻新的教育举措和方法。本文在对笔者亲身目睹的一个教育事件的分析基础上,提出社会转型期基础教育实施问责制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事件及起因的初步分析

2011年10月笔者参加了某偏僻地区的一所中学的教育社会实践,亲身经历了一件事情。一个班的学生围攻了自己班的物理老师,导致该教师重伤住院。围攻教师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学校处理事件后,引来了家长砸校长办公室,后来不得不出动执法人员平息事件。结果学校赔偿了费用,教师丢掉了工作,校长也丢了职位。该事件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笔者被震撼之余,对类似的事件进行了考察。网上搜索发现类似的事件在最近三四年发生了很多,以“学生群殴老师”为主题搜出来的结果达1万多条。据笔者初步分析,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参与这类事件的学生多数是留守儿童、独生子女等。学校本身管理有问题,笔者所目睹的出事学校主要由政教处处理学生的违纪违规事件,倾向于使用原始的、传统的处理方式。以上事件中被殴的教师是政教处的成员之

一、“向钱看”的观念在校园蔓延,颠覆了最原始的“尊师、尊老”的价值观。

从这些事件中折射出社会转型期的教育面临着诸多新问题。

二、社会转型期的基础教育所面临的几个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到市场、传统到现代、封闭到开放、初步到沉稳的社会转型期,以上的事件出,社会转型期基础教育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市场经济机制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处理事情方式、价值观、道德观都在变化;凸显道德与经济社会的二元对立问题,物质与精神的问题,金钱与生命的问题等。如何解决关乎整个教育的长远发展趋势。
社会转型时期,教师、家长和社会对孩子的教育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依然很严重,这关乎教育的健康发展。
面对混乱复杂的局面,基础教育的主要场所——学校面临如何开展学校教育的问题。
基于以上问题的思考,基础教育问责制的建立、实施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

三、社会转型期的基础教育问责制

1.教育问责制概述
(1)教育问责制的概念。问责制的概念是2003年“非典”事件后流行于全国的,形成了行政问责、企业问责等理论成果 。 教育问责制也是相继产生的一种教育管理模式;它是对教育主客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对“教育问责是手段还是目的?是重在奖惩还是重在改进?”[3] 等问题的回答是形成教育问责制概念的基础。 [4]
(2)教育问责制的结构体系。整合司林波 [5] 、高耀丽 [6] 、李树峰 [7] 等学者的阐述,教育问责制的结构体系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教育问责的主客体(谁来问,谁来责)、教育问责的内容(问什么,责什么)、教育问责的程序(如何问,如何责)、教育问责的方式(怎么问,怎么责)、教育问责的标准、教育问责的评估等。问责的主客体是多元的;内容是灵活的、多变的;问责的程序是灵活的;问责的方式应根据具体的问责内容而定,应该分为政治层面上的教育问责方式、法律层面上的教育问责方式、道德层面上的教育问责方式几种类型;相应的问责标准应该也是分为这么几种类型;问责的评估应是受到相关法律的认可的,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概括性强、科学性强的;问责的结果必须是本着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一切为孩子着想的。
2.基础教育问责的实施
基于对以上事件的简单分析以及对教育问责制的理解,笔者认为基础教育问责制的实施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学校教育问责是基础教育问责的基本组成部分。作为基础教育主要场所的学校,作为为市场输送人才的摇篮,应该问责:“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家长需要什么样的孩子,孩子自己需要自己变得怎么样。”只有在这样的问责下的教育是受法律保护的,受政治保障的,受社会信任的,受家长拥护的,受孩子欢迎的。在此基础上,社会转型时期的学校应该转变观念,多问责,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新时代人才,为家庭输送优秀的新时代孩子,为孩子输送对自己的信任与肯定。
(2)学校教育问责制主客体是多元的。就前面这个案例而言,社会要“问”整个事件对社会的影响,政府职能部门要“问”学校,学校要“问”下级(包括班主任、教师、学生等),家长要“问”学校,同时要“问”自己的孩子。在不断“问”与“被问”的时候,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情况下,对于学校而言,包括纳税者在内的社会公民和政府职能部门是问责制的主体;对于具体的某一事情而言,社会、家长、当事人以及学校都是问责的主体。弄清了主体同时也明确了客体。客体是具有责任义务的。主要看背负的责任是政治层面、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对它的归类可以明确负多少责任,怎么负责的问题。只要各个主客体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该“问”的问,该“责”的责,“问”好“责”好,难道还担心“家长砸校长办公室”、“学生群殴老师”吗?
(3)学校问责制的程序。既然教育问责制是主客体相互之间的动态的过程,那么应该具有问责的流程。

摘自:学年论文范文www.udooo.com

问责的流程最重要的是问责指标的建立,有了它可以划分出问责的级别、问责的方式。以下是笔者对前面案例制定的简单问责流程。
① 应该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学校、家长和学生几方的责任和权利。② 学校法定代表(校长)按照学校的情况,在相关法律条款下与家长和学校各个职能部门明确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强对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宣传、教育。③ 层层递进,落实到每个学生的身上。学生的教育要由学校、家长与学生三方完成,要明确三方的问责形式。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加规范地完善教育的管理,使教育更加适合社会的发展,在社会树立均衡发展观,保证各方充分落实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在社会转型期形成健康的、稳定的教育环境。
(4)教育问责的实施。实施是教育问责环节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只要之前的一系列基础工作做好了,实施才有保障。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明确问责的层面,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交流,在不抵触最基本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一切为孩子发展有利的思想进行问责。
四、小结
教育问责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体系,需要社会、家长、学生及基础教育参与者们做更多的工作。教育问责制的建立可以改变学校单一的“政府决策,学校实施”的观念,改变家长、社会落后的“孩子上学成绩好与坏是学校老师的事情”的观念,调动各相关方积极参与政策和决策的讨论与制定,明确各方应尽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形成共同管理,多方教育孩子的新局面。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物理与技术学院,重庆 北碚,400715)
参考文献:
[1]卢岚.社会转型时期思想政治教育若干问题的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1(3).
[2][3]司林波,乔花红,柴翠红.教育问责制研究综述[J].上海教育科研,2012(1).
[4]司林波,孟卫东.教育问责制在中国的建构[J].社会管理,2011(6).
[5]司林波,郑宏宇.教育问责制的理论探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21).
[6]高耀丽.英国高等教育问责制及其启示[J].基础教育参考,2007(11).
[7]李树峰.教育问责制:美国的经验及启示[J].外国教育研究,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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