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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中社员性影响因素分析科技

收藏本文 2023-12-18 点赞:34115 浏览:15762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通过对陕西省白水县获得的第一手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并建立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来研究社员入退社自由度、社员对合作社中各项事务参与度、社员各项权利的性和社员满意度对合作社中社员性的影响,分析发现:社员各项权利的性欠缺是合作社中社员程度不高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提出了规范合作社组织形式;建立完善的运营、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改变目前合作社自负盈亏的现状;以及提高社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来加强合作社建设,提高社员主体地位的对策。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白水县;社员性;影响因素;模糊综合评价
1009-9107(2012)02-0029-05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

源于:毕业论文致谢词www.udooo.com

既不是政府也不是市场,而是以农民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它存在的根本价值在于能够满足为在长期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商品生产者谋取或维护自身利益、增强竞争力的社会性经济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社发展的第一行为主体和最终行为主体应该是社员,我国新形势下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应该以尊重社员的意愿为前提,保障社员在组织中的各项合法权利,以此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满足社员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归根到底,即坚持社员在组织中性的原则。为了解我国合作社社员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陕西省苹果基地——白水县进行了调查。

一、白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目前白水县合作社共207家,其中苹果合作社169家。通过近几年的发展,该县已逐渐将苹果产业发展到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个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苹果生产分散化的问题。但合作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规模小散弱、资金短缺、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社员性欠缺仍是合作社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白水地区,政府审批条件较宽,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化程度较低;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组织松散,合作社依然是“生产在家,合作在社”,社员不能直接参与组织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社员不能有效地参与利润分配,多项合法权利被剥夺,其性不高直接影响了生产积极性。
根据初步的合作社调查资料,我们将采用定量研究方法,从社员入退社自由度、社员对合作社中各项事务参与度、社员各项权利的性和社员满意度四方面来分析社员在组织中的性。

二、数据来源

本文的样本来源于陕西省渭南市的白水县,白水县是全国各大苹果产区中惟一符合苹果生产最适宜区七项指标的地区,有“中国苹果之乡”的美誉。
此次调查以问卷为基础,采用典型抽样调查方法,共获得了20份合作社的组织者问卷和480份农户问卷,其中农户问卷中有效问卷468份,占到了97.5%。我们从合作社内部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较高、一般、较低三方面出发,选取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的所在地、成立时间、规范化程度、发展规模、怎么写作项目及特色几个方面来分析样本。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性

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这里介于分析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文将影响社员性的因素分类整理,选取具有代表性、关键性的因素划分成不同评价指标,通过其相互的关系,最终组成模糊综合评价模型中关于“合作组织中社员性研究”的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社员人退社自由度、社员对合作社中各项事务参与度、合作社中社员的各项权利性和对组织满意度。同时,采用德尔菲法确定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值。对468有份有效问卷分析见表2。
根据表2建立合作社各个一级指标功能的模糊判断矩阵:
根据公式Bi=Wi*Ri和Pi=V*Bi=(4321)*(bi1 bi2 bi3 bi4)T
求得各一级指标的评价值:P1=3.718,P2=3.008,P3=

2.44,P4=716

在合作社的性控制中,社员入退社自由度(3.718)>社员对合作社各项事务的参与度(3.008)>社员对合作组社的满意度(

2.716)>合作社中社员各项权利的性(44)。由此可以得出:

1.社员入退社自由度高。在我们的调查中,三分之二的合作社对入社没限制,限制程度很高的仅占3%,且限制一般在作物品种和最低出资额方面。退社方面是绝对的自由,且在对退社社员的调查中,有76%的退还了全部出资额,不退还的仅占17%。
我国的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对自由的人退社条件能吸引更多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实现规模化生产。在白水地区,合作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鼓励引导其的发展,同时放宽了审批条件。
2.社员对合作社各项事务的参与度相对较高。社员在合作社中的参与度(3.008)仅仅低于自由度(3.718),高于社员的满意度(2.716)和性(2.44)。社员参与经营活动程度和参加社员大会次数反映社员对合作社各项工作的认可程度,而参与章程制定程度可以反映出合作社的性以及社员对组织未来发展的展望。15%的社员参与经营活动程度较高,56%的社员参与了章程的制定,而59%的社员基本上参加了每次召开的社员大会。
3.社员对合作社的满意度低。满意度的分值为2.716在评价中位于第三位,且在平均值2.791之下,说明现阶段农户社员对合作社满意度低,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利益分配的不合理是导致满意度低的原因之一。根据调查,绝大多数的被访者文化程度集中在初中或初中以下,社员的文化水平较低,一种“能落好处就基本满意”的观念比较强烈。但是关于利益分配问题的调查中,76.39%的农户属于自负盈亏,按交易量分红占9.72%,按股金分红占9.72%,还有

4.17%为依靠关系分配。

第二,领导人对社员的关心度不高。关于合作社领导会否经常深入农户,关心生产和征求农户意见上,46%认为基本做到;11%认为有这些行动,但没有实际意义;其余认为次数较少或基本没有。同时,农户在组织中无法行使合法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决策权、监督权和查阅章程、账簿权等被剥夺,也是导致低满意度的原因之一。
第三,合作社提供怎么写作单一。白水县主要以苹果合作社为主,种苹果也基本上是绝大农村村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现如今大部分合作社主要只负责产后的销售,销售渠道的过于单

一、没有品牌优势、农资等保证缺乏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这些都很难让社员的满意度提高。

4.合作社中社员各项权利的性欠缺。从计算得出的结果可以看出,合作社中社员的各项权利性这个指标的得分(

2.44)是最低的。

白水县绝大多数的农民合作社综合实力不强,内外部管理混乱,合作社主要是靠“牵头人”的个人权威来凝聚的,未和农户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合体,在缺少可操作的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监督机制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成了一部分人说了算,社员的权利就可能被侵犯。社员小农意识强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社员自身文化程度低,对《合作社法》不了解,且狭隘的小农意识让他们不太重视自己的权利,对于合作社的运作不关心,自己有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建议权等权利表现无所谓。在468户农户中,有51.39%的社员有决策权,但无表决权的也占到了48.61%,只有19.44%的社员有查阅章程、账簿权。
此外,在我们调查的合作社中,合作社中社员出资额占到100%,理事会及监事会中有社员代表的合作社只占到了48.61%。除了天桥苹果专业合作社外.其他4个合作社成员全部是农户,没有非农户的参与。尽管如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普通社员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合作社成了少数人牟利的工具,少数“农村精英”如村镇干部、种养大户和农村能人等凭借自身拥有的资金、信息、经营能力、社会关系等资源优势,拥有合作社较大比例的股份。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成立合作社的初衷,是为了钻政策的空子,进行“借壳生财”,套取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在为成员怎么写作上只是提供产前产后的一些基本项目。合作社的成员虽然以农户为主,但管理程度不高,社员的主体性作用未充分体现出来。

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对策

(一)规范合作社组织形式,真正实现为社员谋利益

1.工商部门严格审批。工商部门要实行严格的申报考核制度,包括年初合作社根据自身的情况提出申报,年中根据标准法规实施建设,年底政府组织要实施严格的考核;在批准合作社登记注册时要严格把关,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被检测合作社套用。各部门定期派人到合作社检查其运行情况,对“空壳”式的合作社进行必要惩罚。同时,严格审核组织机构和组织规章的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能予以登记。
2.合作社牵头人加强真正为社员谋利益的意识。根据我国《合作社法》的规定,成立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改变目前“选举不过是确认,讨论不过是告知,监督不过是附议”的现象,在召开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后,认真落实社员大会的各项内容。一方面,社员大会要传达新《合作社法》的精神,为社员详细讲解合作组织的运营机制、二次分配办法和国家惠农政策,并把惠农政策实施到位;另一方面,合作组织进一步就怎么写作内容和怎么写作规范提出新要求。通过现场示范、专家指导、实地培训等方式让社员学有所用。以此培养社员对合作社主人翁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二)完善合作社的运营、监督机制

在运营上明确规定社员在合作社享受到的怎么写作和权利,在监督机制上要有严格的监督程序。具体表现为:合作社在登记、章程设定或举办社员大会时,明确界定组织的生产经营范围,在各个环节提出为社员提供的怎么写作;积极营造条件,鼓励社员参与章程的制定;按照规定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农民代表,代表直接由社员选举产生,实行真正的会员管理。具体实施过程中领导人可以通过社员大会,或利用短信、飞信、网络与社员加强联系,保证良好的信息反馈,提高决策效率;合作组织财务要公开,在办公场所定期粘贴财务开支、利润分配等一览表,接受社员监督。

(三)建立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

合作社最终要实现社员与组织利益的一体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集合和成员对合作组织的利用,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现行规章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共积累不可分割。对此,可以通过设立社员账户,先按会员各自的交易量返还,记在会员个人名下,再提取积累,这样形成的积累以“个人内部资本账户”形式加以分割。在盈余分配时,合作社应着力改变目前自负盈亏的现状,形成以交易额分配为主,适当兼顾按股分配的格局。考虑到白水地区合作社的整体发展现状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可在分配方式上有所变通。但必须做到制度的严谨化和实施的透明化。同时,对社员进行年底分红、自然灾害补贴等,以此激励社员,引导其投身合作社的建设。

(四)培养社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人翁意识

白水县专业合作社中社员的各项权利性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员自身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意识、对《合作社法》不了解,且狭隘的小农意识让他们只关心合作社是否能谋取经济利益而不重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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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权利。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的建设,就必须在规范合作社、提高合作社质量的同时,加强合作社社员尤其是社员社员的自身素质和自身法律保护意识。
1.社员方面。一方面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或参加政府及组织内部的培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自身的法治观念和素质。另一方面,社员平时多学、多问,积极主动了解合作社的运作,参与组织事务,使自己更好地融入合作社。
2.各级政府及合作社方面。宣传造势,强化培训。将社员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完善各类培训设施,提供优质资源,建立怎么写作广大社员和基层农技推广员的信息网络。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政策措施和工作经验;发放《合作社法》、《合作社100问》及有关合作社中社员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小册子;定期开展学习班或合作社知识问答比赛等形式来加强社员对合作社的了解,加强他们在合作社中维权意识。同时一个合作社健康的发展是需要和谐的工作关系的,组织的领导者通过走访、询问、开社员大会等形式,关心他们的切身困难及问题,让他们时时刻刻感受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在组织中发挥着主体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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