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汉语言文学 >> 比较文学 >关于消解德里达解构对策对文学本质消解设计

关于消解德里达解构对策对文学本质消解设计

收藏本文 2024-03-10 点赞:5374 浏览:1465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本文试图从德里达解构主义对于文本的解构策略及以语言为出发点的解构理论,分析解构主义者对文学本质的消解所造成的文学理论研究的平面化、片面化,解构是在割裂了文学本质与其它文学要素的关系,陷入了绝对不确定。
关键词:德里达 解构 文学本质
德里达是对当今世界学术界影响最广,同时也最具争议的20世纪法国思想家之一。德里达的解构理论对文学理论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它肆无忌惮、所向披靡的洗劫了人类思想的每一个角落,人类承袭千年的思考习惯和思维模式突然间分崩离析。但是,解构理论对于文学批评来说是否适用,究竟对文学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德里达提醒我们:“……如果要我给‘解构’下个定义的话,我可能会说‘一种语言以上’。哪里有‘一种语言以上’的体验,哪里就存在着解构。世界上存在着一种以上的语言,而一种语言内部也存在着一种以上的语言。这种语言的多样性正是解构所专注与关切的东西。”“解构”是德里达创造的一个词,他甚至提醒我们,解构本质上是个可有可无的术语,更无一个确切的概念可言。
德里达的解构源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拆解”概念,先是强调在说话的本体之上已经有了制约这种方式的潜台词,然后瓦解文本的意义解构书写中心论。所以,德里达的结构论也就是从语言系统下手,实现文学中的本质说的颠覆。德里达认为,解构不是简单的对某种结构进行分解,更不是取消和消灭那种 结构。它触及根基与构成根基的各种因素的关系,触及结构的封闭性与开放性,用在《论文字学》中,“解构”一词一开始便于“拆解”和“清淤”一同出现,它开始拆毁所有源于逻各斯的意义的意义,但不是毁坏,而是清淤和解 构”。他开始拆解所有源于逻各斯的意义的意义,德里达认为,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一个概念或者词语的意义通过各种隐喻和非隐喻的方式不断演变和丰富

源于:查抄袭率职称论文www.udooo.com

并被文化累计起来,所以显示出来的读者获得的最中心的意义或许恰恰不是最核心。他认为解构策略的将所有的意义暴露和展示,是解放思想的姿势。它触及根基与构成根基的各种因素的关系,触及结构的封闭性与开放性,用他自己的话说,“解构首先与系统相关。这并不意味着解构击垮了系统,而是敞开了排列和集合的可能性,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说是凝聚起来的可能性”。[3]
然而解构作为策略是针对文本的,作者在产生作品的过程中,是倾入了作者的人生观及形成了文本的主要意义,但在解构文本中不免把文本本身的深层意义分散,其他掩盖着的意义滋生,这样与作者在文本的主要价值观及主要思想性或许会相悖。其次,作为文本的存在方式文字是口头语言的保存手段,是很容易因各种文学修辞产生歧义,生发出丰富的文学意义,然而在德里达看来修辞是来源于哲学的,并且在文中开门见山的说,“隐喻看起来完全卷入到哲学语言的使用中去了,在哲学话语中,隐喻的使用绝不比所谓自然语言对它的使用少,也就是说,自然语言的用法就是哲学语言的用法。”[4]解构主义者认为,解构是文本的固有属性,解构是文本自身的解构,“那个体系就在那里,与它的颠覆同在”。
文学艺术的本质是文艺理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我们看来,对于探讨文学艺术的同一性问题对于我们做学术研究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德里达看来,本质这种中心意义的词汇本身就没有存在的科学性,因此对于文学本质探讨就陷入了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实际上人的生活活动是一个丰富的多层次的系统,作为对人类生活反应的文学作品,更是显示出了其多姿多彩的一面,从古至今,中国文学发展史上也出现了各种文学现象和流派,一派大繁荣,所有对于文学的探讨也不是非此即彼的模式,而是融合中前进。如果真如德里达的解构策略所言,没有中心的文学或许陷入了虚无。如果硬性地褒此贬彼,就只能在“非此即彼”或“二元对立”思维方法的引导下走向平面化、片面化。但是也并不是说解构主义是虚无主义,也不是以暴力派出了一切结构。[5]解构主义者只注意到了作为文学作品的多样化的特征,而忽视了其也具有同质性的一面,因此偏颇之处是非常明显的。
就作品本身来说,文学作品反应的世界不同于世界本身,文学表达的情感也并非等同于作者本身,作品是可以超越事物的本真状态,并且具有更深的意蕴和一种新的独立价值,而对于文学作品的问题,解构主义很少涉及。所以可以说解构批评理论创新度虽很高,但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并不很大,忽略了艺术独创性的开发,未对文学独特的思想艺术成就作出深度阐发,它的局限性不言而喻。一个完整的文学系统是由世界、作者、作品、读者构成的,这四个部分是相互依托、密不可分的,四个要素是出于平等的状态并且主体和对象是处于发展变化中的,而不是倾向于一个要素,就成为一种界定和分析一个文学作品的主要衡定的标准。
注释:
德里达:《书写与差异·访谈代序》,张宁译,三联书店,2001年,第23页.
德里达:《论文字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第13页.
[3]德里达:《德里达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9页.
[4]徐亮:《德里达解构思想对文学理论的不洽适性》,《文学理论》,2006年第12期,第111页.
[5]郑敏:《解构思维与文化传统》,《文学评论》,1997年第2期,54-61页.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