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湮没试析五四女性独立身份湮没题目

收藏本文 2024-03-05 点赞:11565 浏览:47295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自由恋爱”成为了衡量爱情的标准。在中国20世纪20年代的小说中,爱情题材数量极多。以“反对包办婚姻”为口号,婚恋题材作为反封建的一部分,也纳入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之中。女性身份与反封建连为一体,男女平等以个性解放为目标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可是,在这种大环境下女性反而丧失了独立的地位。本文就试图从社会背景、男性中心话语权、女性特质三个方面来分析这一现象,以寻找女性身份湮没的原因。
关键词:五

四、女性 男性 自由恋爱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自由恋爱”作为个性解放的思潮,受到青年知识分子的狂热追捧,男女的社交自由与平等成为了文学作品中常见的口号。也就是说“‘五四’时期,自由恋爱作为婚姻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成为新式知识分子关注的热点”。由此,可以看到,女性作为一个独立的群体,在五四运动中受到了极大的重视,更使得“女性”这一身份也正式进入了文学的视野。但是,这种独立很大程度上是被“建构”起来的,随着五四的落潮,女性的独立也就随之湮没。当然,后来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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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等文学作品中又一次提倡“自由恋爱”和“反封建”,也可以算是一种暂时的回归。这是后话,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所在。
梳理二十世纪女性文学的历史,窃以为五四女性在“自由恋爱”口号下独立地位湮没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社会背景

众所周知,五四思潮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反封建(这无疑涵盖了依附于其之下的女性独立和解放),于是,这给女性独立身份思潮的兴盛提供了契机。许多女性就在彻底批判封建文化的时代大背景下,将反对封建包办婚姻作为追求自由与个性解放的标志,并在内心强烈意志的支撑下蠢蠢欲动,不仅以创作作为一种有效的方式,有的甚至发起了轰轰烈烈的抗争运动。关于这个问题,有学者就曾指出:“五四女作家大多从婚恋视角切入现实人生,她们追求平等的爱情、自由的婚姻, 试图(自觉或不自觉)以此打开缺口,挣脱封建礼教束缚女性的罗网,实现女性的人生价值。”可是,几千年来因袭的封建思想,已经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不是一个缺乏坚固基础的所谓“运动”所能摧毁的。所以,那些一直“残存”的封建思想对于追求个性解放的知识青年来说,无疑是一种无穷的阻力永远横亘在前进的道路上。当时仍旧盛行的包办婚姻就是活生生的典型,更是阻止女性独立的实例。五四运动之后,郁达夫与王映霞的爱情、鲁迅与许广平的舆论纷争,还有郭沫若、徐志摩、张恨水等许多文学大家的生活情感都是与封建包办婚姻紧密相关的。这种包办婚姻必然成为湮没刚刚出现的女性独立身份的一个因素,也是我们在阅读该时期文学作品时不可避免的思想构建成分。有学者指出:“虽然在追求个性解放时,五四作家对于如何争得自由,没有明确的奋斗方向,他们时时感到社会的压制,要求冲出压制,获得自由,却又不知该往那里冲,他们对造成压制的原因还没有清醒的认识,所以苦闷成为五四青年的普遍情绪。”[3]这种“苦闷”的情绪当然也有可能是这样形成的,即被压制下独立身份的湮没消失。
五四思潮的盛行,在一个层面上鼓舞了青年的士气,使得“出走”形成热潮。但是,社会的生存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这在无形间使得知识青年们的生活非常拮据[4]。在如此重大的压力之下,他们就不得不寻求新的生存途径,于是,传统社会一直延续的“寄生”式的生活方式——通过分割家产而存活——就成了这群“有志之士”的首选,他们的“出走”也就被“回归”所取代。20年代子君为结婚而离家出走到四十年代流苏为得到一个家而结婚,也可以说是反映了这种“回归”。男性况且如此,身为弱势群体的女性更是这样。鲁迅对“娜拉出走后将会怎样”的理性反思,就无疑体现出了女性在那个时代的生存困境:娜拉可以选择出走,但是出走之后怎么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存活下来?对于那些没有经济支撑的女性,她们就只能依靠卖身(沦为高级交际花或)或者婚姻的方式苟且生存。卖身者看似享有自己的独立身份,其实她们的“独立”已被一群人所剥夺,仅仅成为了一个符号;婚姻者更是堕入了禁锢的深渊,永远失去了“独立”的身份,沦为少数人的附庸,仅仅作为一个象征而在家庭里被赋予有限的人格意志。
青年女性们盲目响应“自由恋爱”而造成的悲剧,在五四“落潮”之后就引起了强烈地关注,这主要体现在五四作家的反思与迷茫之处。他们的文学作品大多开始反思自由恋爱悲剧产生的深层原因,如凌叔华的《等》是对当局的暴政拆散理想婚姻的反思,而《女儿身世太凄凉》则反映了社会舆论的压力、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以及家族间的裙带关系所造成的恋爱悲剧。至于“女性冲出家庭却只能尝到苦果”这一思想,则集中反映了女性在大胆追求理想爱情时的迷茫,也可以说是自由恋爱破碎后的悲剧显现。这一点可以在庐隐的《或人的悲哀》、《丽石的日记》等作品里找到强有力的证据。
显而易见,正是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以及严酷的生存竞争,才使得女性痛苦地挣扎于包办婚姻和工作压力的双重禁锢之下,她们的独立性也极不情愿地被削弱了,甚至可以说是被残忍地深深掩埋在男性中心话语权的洪流之中。

二、男性中心话语权

中国的男权中心思想从古代到现在一直在持续着,几千年来从未改变。在古代社会,尤其是在文学领域里,女性基本上是处于“失语”状态的,被剥夺了应有的话语权。即便历史上偶尔有几个才女,也往往为主流所不屑。而男性作为知识的主要接受者和传播者,无论是圣人还是庶民都对理想的女性进行了塑造与规范。至于封建家庭中的女性,更是被社会所忽视。因为家庭差不多就是“专为女性而设的特殊强制系统,它具有显而易见的性别针对性和性别专制意味”[5]。所以,在家庭里她们虽然有着人的灵肉,却不享有正常人的权利与地位。
我们再来看看现代男性作家对理想女性形象所进行的塑造与规范,这在许多文学作品中有很明显地体现。如在巴金的作品中,《家》中梅芬的温驯、翠环的刚烈和瑞钰的善良,《憩园》中小虎后母的忍辱负重,都是典型的东方女性的形象,也是作者心中影像的化身。这些女性都成了男性世界的附庸,并不享有独立的人格意志,集中体现了男性话语权的崇高地位不可动摇。而这些作品往往是作为文学的主流在社会上传播流行的,也就无疑会狠狠地冲击刚刚兴起不久的女性追求独立身份的思潮,更注定了这个思潮在那样的文化背景下从一开始就是失败的。所以,它的湮没也是可想而知的了。 与女性在人格意志上的附庸相对应,他们在婚后也不得不进入了家庭角色的分配。或许女性在婚前还有能力构建自己的理想世界,可是一旦随着婚姻的开始,那些所有的憧憬真的就只能成为憧憬了,破碎的生命自然而然就堕入了平庸。许多女性作家都对此有深入细致地描绘,此处以凌叔华的小说为例。《绮霞》中的高先生本来有着崇高的人生追求,可是在婚后却和众多普通女性一样为种种家庭琐事所累,悲惨地步入平庸的境地,为了摆脱这种平庸,她在找到自己独立的人格之后,毅然选择了与丈夫离婚,逃离家庭的枷锁。这或许是当时女性摆脱平庸最普遍的方式。又如《小刘》中的小刘,求学时代活泼伶俐,可在婚后日夜为孩子和丈夫的饮食起居操劳,过上了庸碌麻木而不自知的生活,沦为生活的奴隶。在凌叔华的笔下,女性的独立意识与传统的家庭观有着剧烈的碰撞,有时还激起了阵阵火花,这是值得我们去反思与探究的。
可见,在男性话语权处于中心地位的社会中,女性的生存方式,需要符合男性对女性的身份定位,传统的贤妻良母式的女性必然很受欢迎。而女性自身的特点,也决定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这种分工也决定了女性的弱势地位。另外,在社会竞争下,男性凭借着身体、性别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只留给女性非常狭小的生存空间,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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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只能回归家庭。这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坚实的传统,不可能就被五四那一股“逆流”所颠覆。这样一来,五四时期出现的女性独立意识的也只能是五四运动下的产物,随着这个运动的消失,女性独立意识的湮没也是必然的了。

三、女性特质

女性对同性存在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同情,这种特质在女性作家的笔下更是突出,尤其体现在“第三者”的忏悔以及姐妹联盟中。
“第三者”,即与闯入他人合法婚姻之人,他们只与所爱者进行精神恋爱。五四中“第三者”的形象,多因“自由恋爱”而产生。“第三者”在这股文学浪潮中“以浓烈的理想主义、启蒙甚至革命色彩表现出作家对传统价值、道德、体系的颠覆”[6]。封建家庭包办婚姻,一般都是在年幼之时由双方父母订立的,虽无明文规定,却有着条约的约束力与震撼力。而女性对同类与生俱来的同情,使她们很清楚一旦拆散了原本被约定在一起的双方,必然会给包办婚姻中的合法妻子以致命打击。这种不适当的介入,便会背上“破坏家庭完满”的骂名,不道德的行径也必然使这些“第三者”的心中怀有沉重的负罪感。这种负罪感可以在女性作家们所创作的文学作品中找到完美的实例。如石评梅的《弃妇》中写到,表哥离家多年,自由恋爱后回到家中,希望与家中的旧式妻子——“表嫂”解除婚姻,导致表嫂服毒。女性作家对同性的同情,还体现在萧红的《小城三月》里。小说写到翠姨暗恋着堂哥,却又无法反抗父母的包办婚姻,最后抑郁而终。这两篇小说,都体现出了作者对包办婚姻中旧式女子的同情。在这种同情的影响下,许多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的信心遭到了极大的打击,甚至慢慢被削弱以至于失去了曾经的与决心。于是,她们自甘于“堕落”,不再去追求人生的独立与自由,只能被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
再者,五四时期的女性,对婚姻的神圣性有着很强烈的向往。如果男方已有妻室,她们就会踌躇犹豫,有的还会自动解除恋爱的关系。所以,在五四女作家的作品中甚至生活中,一般都会流露出与没有婚姻史的男性结合的意愿。我们可以以石评梅的两次爱情悲剧作为解读的对象。石评梅与吴天放相恋,吴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石评梅得知真相后,与之分手。这显示了石评梅对爱情神圣性的定义,这从她后来迟迟不敢接受高君宇的热烈追求也可以看出来。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作家们的写作取向来得到证实。冯沅君的小说虽然较其他女性作家更为大胆、张扬,但是男女间也仅限于拥抱和接吻;郁达夫的小说虽然更为暴露,但也可以看到作者在灵肉冲突之下内心的矛盾甚至精神的几近分裂。这些都反映出了作者对圣洁爱情的追求。这种对于圣洁婚姻的执着,使得自由恋爱阻力重重,更使得女性独立身份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
另一个方面是姐妹联盟。女性之间的相互同情,促使她们结成了友好的同盟关系。这种联盟的关系宣告了一种独立性,意味着女性可以不依靠男性,寻找到倾诉的对象和情感的依靠。姐妹联盟主要存在于读书时期,这期间女性之间最容易产生真挚的感情。但这种真挚的情感,却常常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以至产生严重危机。庐隐的《海滨故人》,是姐妹结成的乌托邦。这些好友,曾经亲密无间,最终因为各自的感情危机相继分手。如果说《海滨故人》如同是一个个沙滩剪影,那么,《丽石的日记》则以宣告着同恋的失败。姐妹联盟的破碎,使得女性的独立地位有如昙花一现,根本无法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冰心在同一时期所创作的作品中彰显的“美”与“爱”的主题,也如同那些脆弱的不堪一击的姐妹同盟一样,充满了虚检测性。就像冰心的小诗体以“小”、“捕捉灵感”为特征一样,冰心对母爱的歌颂、生命的探寻与人性的追求往往被割裂在一个个狭小的叙事中,难以形成一股有力的力量。这或许就是独立身份逐渐湮没的过程中,作家内心世界的真实展现吧。
综上,五四女性在“自由恋爱”的口号下,其独立身份是无法正常体现出来的,只能是作为个性解放的一个可能性条件而被提出来。也就是说,这种“独立身份”实质上是无法真正实现的,也就更不可能达成男女的平等。那些萌生于个性解放呼唤中的女性主题,随着时代形式的急遽变化,“未待很好地发育便很快被多数创作者所悬置乃至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带有强烈政治性、民族性和阶级性的创作”[7]。所以,女性的真正独立,还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这需要时代的进步、男性的反思以及女性自身的觉醒来实现。
注释:
陈文联:《“五四”时期“自由恋爱”思潮述论》,《南昌大学学报》(人社版),2003年第6期。
游友基:《女性文学的嬗变与发展》,《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4年第4期。
[3]王吉鹏、李红艳:《鲁迅与五四婚恋小说个性解放主题比较》,《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4]鲁迅《伤逝》中的涓生、巴金《寒夜》中的汪文宣都是典型的代表。
[5]孟悦、戴锦华著:《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第6页。
[6]徐扬:《发现“第三者”:中国现代文学婚恋叙事片论》,《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7]乔以钢:《论中国女性文学的思想内涵》,《南开学报》,2001年第4期。
参考文献:
.孟悦、戴锦华著:《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刘思谦著:《“娜拉”言说——中国现代女作家心路纪程》,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
[3].(美)夏志清著,刘绍铭、李欧梵等译:《中国现代小说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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