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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公司治理综述

收藏本文 2024-02-07 点赞:2548 浏览:664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通过对文化与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回顾梳理,可以归类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文化对公司治理有无影响,学者对此观点不一,第二类是影响国与国的公司治理差别的关键文化因子有哪些,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以量化分析的一个实证框架,同时对这个理由的探索可以启发我们深思如何进行制度改革。第三类是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有多大。在回顾文献的同时也谈了自己对这些文章的深思。
【关键词】文化 公司治理 深思
亚太经合组织在《公司治理原则》对公司治理的定义如下:“公司治理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清楚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文化是对正式制度和传统、习俗等等非正式制度的概括,如何精确捕捉文化这一隐形宏观因素对公司微观主体的治理有什么样的影响,似乎困难不小,因为准确量化文化和要制约的变量有很多。那让我们来看看历史上的学术人是如何展开这一研究的吧,也许会给未来的研究带来些许启迪。
尽管每个国家公司治理方式各具特色,但是都有一个相同的公司治理概念。那么这是不是说明存在可能将好的公司治理制度推广到全球各个国家。另一方面,不同文化下有不同的公司治理,分析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对制度改革有启迪,由于特定公司治理的行程离不开一定的文化渊源,在某种文化背景下是好的公司治理在另一种文化下不一定是好的公司治理,因为难以有效和该文化兼容,国与国之间的公司治理的差别是有哪些关键文化因素造成的呢?或许我们应该首先关注下有没有研究支持文化到底会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目前有两篇文献对此观点不一。Stulz & Willamson在Culture,Openess,Finance,2001中选取宗教和语言作为文化的写作技巧变量,制约了法律起源以后,发现:宗教在解释债权文化与公司治理综述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人权利保护的国别差异上要比国际贸易、语言、法律起源这些变量的力度强。信仰天主教的国家对债权人的保护没其他国家好。文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几乎没影响,对债权人的保护影响很显著。总的来说,文化和投资者权利保护相关。而最新的一篇文章,Gantenbein&Volonte,2012年Does Culture affect Corporate Governance,以瑞士为研究背景,提出在同一法律和制度下,瑞士法国和瑞士德国的公司治理的是否不同。瑞士公司可以主要分布在两大文化区域,一个是瑞士说德语的区域,另一个是说法语的区域,瑞士联邦法对两个区域同样适用,因此这为研究除了法律因素,仅考虑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背景。研究的结论是瑞士法国董事会中说法语的人更多,瑞士德国董事中说德语的人更多。瑞士法国和德国的董事会分别受到附近国家的影响。瑞士法国对股票的转移限制更为常见。除了这些区别外,几乎没什么影响。但是这篇文章研究对象是上市公司,所以看似不大符合我们直觉判断的结果症结可能在于此。同时,需要更多的文献研究来支持我们的直觉判断。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随着国际企业的增长,国际企业对在多文化背景下急需知道如何有效管理公司,Hofstede在1980年发表的Culture’s consequences:International differences in work-related values给了人们很大的启迪,跨文化的管理研究也随着铺开。Hofstede在该文章中对文化的结果框架的搭建引发了以该文章为中心的综述、引用、复制和范式四大类文章。这些文章分别归纳、引申和证实Hofstede的文化结果框架,推动了对跨国文化和管理的研究。值得提出的是,在这些后续文章中,Schwartz在其1999年的A theory of Cultural Values and Some Implications for Work中指出Hofstede的1980的文章作为当时最综合的一篇研究缺少来自世界重要地区的数据,该文就在这些当时研究不足的地方进行了改善,提出了三个双极七种价值类型的文化维度:一极是嵌入对智力自治和情感自治,一机是层级对平等,一机是掌控对融洽。
为了探究对公司治理影响关键的文化因子,来自Israel的Amir N.Licht,Chanan Glodschmidt,Shalom H.Schwartz出于对LLSV仅仅通过法律渊源的不同来解释公司治理差异怀疑,作者认为法律的不同更多的是文化的差别,于是在2001年Culture,Law,and Finance:Cultural Dimension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Laws开始分析国家文化和投资者法律权利之间的关系,指出LLSV按法律法系对国家的分类有失偏颇,无法对公司治理差异给出一个较为精细的解释。文章的研究发现表示对以前认为英美法系对债权人的保护以及广义投资者保护更好这一结论有怀疑。同时也发现权和债权人的权利与文化维度相关,但补救权利与文化维度不相关。这篇文章对系统研究法律和文化之间的交互作用有一定的启迪。继2001年的这篇文章,这三位作者在2005年的Culture,Law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提出了一个分析法律是如何体现文化这一理由的新的框架。其理论基础是Schwartz和Hofstede文化维度和LLSV的反应投资者保护的两个指数ATD(anti-director rights index)和CRD以及LLSV对国家法律法系的划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进一步分为为法国、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法律)和剩余的法系。首先分别计算Schwartz、Hofstede文化维度和ATD、ATD-vote和CRD之间的相关系数,发现投资者保护程度与和谐、避开不确定性负相关,与个人主义正相关,与权力距离负相关。接着为了检验相关系数是否是无误,即这两个文化维度作为社会经济因素的写作技巧变量,不一定全面,因此加入法律规则、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和宗教(新教徒),分别将ATD、ATD-vote和CRD对和谐、法律规则、人均GDP、新教徒进行回归,发现在制约了其他变量后,和谐可以稳定预测反应公司治理的三个指标。文章列出了每个国家属于Schwartz和Hofstede文化维度划分出的文化区域的哪一种和法律法系如何,发现虽然同属一个文化区域的国家法律法系可能不同,但是通过Goodman-Kruskal lambdma统计量LB 说明,知道一个国家的文化区域可以预测它的法系,尽管这个预测策略很不完美。在2007年的Culture Rules:The foundations of the Rule of Law and Other Norms of Governance中首先利用两个经典划分文化维度的策略作为分解文化的理论基础,并且用三个基本的治理规则来概括治理:法律规则、腐败和责任,先考察了基本治理维度和Schwartz和Hofstede文化维度的相关系数,接着通过普通最小二乘法将公司治理的三个基本治理规则回归到Schwartz提出的文化维度和其他影响因素,发现以下结论:(1)法律规则和非腐败得分越高的国家情感自治、智力自治以及均等程度越高,嵌入和等级程度越低,规则与文化之间也表现出相似甚至更高的联系。(2)加入制约变量英国遗迹、基尼系数、新教徒主义,民族细分、英美法系后,文化嵌入(-)或自治(+)对公司治理的预测依然显著;等级(-)或均等(+)对法律规则和非腐败的预测系数下降,对责任的预测系数几乎没变。新教徒主义与法律规则和非腐败(+),英国遗迹与英美法系高度重合,在预测法律规则和非腐败方面,英国遗迹可以涵盖了英美法系的预测力,在预测责任方面,两者预测力均不高。民族细分的系数不显著,但是不表明其不重要,民族可以增加人们的族内团结,与Schwartz中的嵌入维度一致,自我主义较低。其中的一个文化维度:嵌入和自治对治理的影响最显著。最后,考察Schwartz划分的几大文化区域分别在治理的三个维度上的得分差异,发现可以划分为两大文化区域,一个是English-speaking和West European nations,另一个是Africa,Far East,Latin America和Western Europe.文章的贡献在于利用了来自心理学的跨文化框架和相关数据建立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分析文化对治理的影响。文章的结论对如何进行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启迪,例如在有些国家中将那些受某些文化维度影响大的制度移植到对立文化维度的国家中,会导致恶性循环。
综上不难发现这三篇文章的可圈可点的地方。其进步之处,借用认知心理学的理论框架和数据来分析文化中影响公式治理的重要因素,对如何进行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启迪,有些受文化影响大的制度移植到对立文化的背景中,则制度的效率和自我革新会受到很大的阻滞。也提供了一个可以量化分析的一个实证框架。还需改善的方面:S和H的文化框架是否能涵盖所有的文化或者主要的文化有待商榷,数据的时效性可能不足,新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反过来也会影响文化,交互影响的过程会使得人们的某些观念和习惯发生转变。同时,这种交互影响使得在分析公司治理和文化的关系时,很难将文化和制度难以隔开。
Alex W.H.Chan et al.2008年发表Common Cultural Relationship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across Developed and Emerging Financial Markets的贡献在于,不同以往对公司治理的定义,通过考虑文化与公司治理利益主体的某些特征的关系来说明影响公司治理好坏的关键因子。文中使用文化与公司治理综述由优秀论文网站www.udooo.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Hofstede的PDI,MAS,IDV和UAI四个文化维度来解释公司治理得分的差异。按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人分成9个单个公司治理因素。文章进一步使用了多回归分析策略将构成公司治理得分的单个公司治理因素得分和总体的公司治理得分分别对四个文化维度和股票市场历史进行回归以求发现股票市场历史和文化维度之间的交互影响是否可以解释公司治理行为。研究发现股票市场历史和公司治理得分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文化因素的加入机会涵盖了股票市场对公司治理行为的解释预测力。使用向后消除策略,得到只有PDI和UAI这两个解释变量的回归,发现在此模型中,PDI和UAI这两个维度可以解释公司治理得分的42%。
Buck&Shahrim在2005年的The translat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cross national cultures, the case of Germany,以US风格的ESO(执行董事股票期权)移入德国为例,运用了移植理论和演员网络理论来分析在一个特定国家文化背景下进行改革后的影响,提出命题:规则性的改革和公司治理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方向会被不断纠正,使得和先前内在的文化价值观兼容。接着提出四个检测设:H1:在德国实行执行董事期权预期相比较在美国和英国实行会更加均等化。H2:德国的执行董事期权计划下这一期权计划占公司募集资金的比例相对美国和英国较小。H3:德国的执行董事受到集体制约的影响,权力较低,因此相比较美国和英国,执行董事股票期权计划相同酬劳需要更多的业绩是可以被预测的。H4:紧接着H3,相比较美国和英国,德国的业绩指标要求业绩数量更加严格。德国对美国风格的执行董事股票期权的接受,文化背景的不兼容下这一公司治理改革的兼容好像说明了文化与治理之间没有必定联系,但是存在一些理由,如移植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使我们无法得出肯定结论。总的来说,国家文化和根植于国家文化中的国家制度解释了当面对潜在变化挑战内在商业文化时,公司治理制度表现出惯性、可转化性和弹性。个人认为这篇文章的局限性在于文章没有谈到US风格的ESO主要受到哪些文化维度的影响,如果这样的文化维度在德国和美国相似,就难以说明文化对公司治理影响很小。
以上的详细回顾和点评的文献基本上是在解决文化是否影响公司治理,影响公司治理的主要文化因素有哪些,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又有多大。个人对该话题的研究展望是针对不同的经济环境、文化背景下,可以分析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的优缺点分别受到哪些文化特征的影响较大,对是否可以将好的公司治理移植到他国,有更加直接的指导作用。同时,可以考虑在一个国家下,从微观层面分析,比如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的文化维度是如何影响公司治理行为的,这样更有利于深思如何通过制定与文化相关的制度,来更好协调委托人和写作技巧人的利益关系。
作者简介:周倩文(1989-),女,汉族,安徽定远人,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方向:会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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