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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材中四个“之”字用法辨疑

收藏本文 2024-04-12 点赞:5280 浏览:1692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教学中,我们遇到了以下几个句子,其中的“之”字用法引起了普遍的争议。
1.“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苏教版必修五《兰亭集序》)
2.“至京师,仰观天子宫阙之壮,与仓廪、府库、城池、苑囿之富且大也,而后知天下之巨丽。”(苏教版《唐宋八大家散文选读》中《上枢密韩太尉书》)
3.“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苏教版必修三《五人墓碑记》)
4.“由其中以望,则山之高,云之浮,溪之流,鸟兽之遨游,举熙熙然回巧献技,以效兹丘之下。”(苏教版《唐宋八大家散文选读》中《钴鉧潭西小丘记》)
这四个句子中的“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其用法似乎既可以理解成结构助词“的”,又可理解成“定语后置的标志”,或理解成“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针对第四句,教材后还专门设置了一道思考题,问这句话中的“前四个‘之’字起什么样的作用,有怎样的表达效果。遗憾的是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对这些“之”的用法、作用没有详说,只是对“表达效果”简单论及,这更增添了老师的疑惑,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要理解上述这些“之”的用法,我认为必须要结合句子的语境,联系上下文反复推敲句子的整体意思。
先看第1句,“宇宙之大”(“品类之盛”用法与其一样,省述)做动词“仰观”的宾语。“仰观”的对象到底什么呢?如果是“广大无边的宇宙”,即“宇宙”是中心语,那么“之”就是定语后置的标志;如果是“宇宙的广大无边”,即“大”是中心语,那么“之”应为结构助词“的”。这似乎都行。但联系下文,“(借助这些景象)可以放眼纵观,舒展胸怀……”,“宇宙之大”只有理解成一种整体性的宏伟壮观的景象,上下文才最通畅。而“之”不管当成“定语后置的标志”还是“的”,这种景象都会因偏向于其中某一方面而显得单薄、抽象,没有一种整体的阔大的气势,也不太合情理。我们无法说作者“仰观到的景物”主要是“宇宙”而非“它的广大无边”,或主要是“广大无边”而非“宇宙”本身,它们显然是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整体,所以这里的“仰观宇宙之大”应译成“仰观宇宙广大无边”才最好。因此,句中“之”应为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同理,第2句中,作者“仰头观看到的”的也只能是“宫阙华丽壮观”“仓廪、府库等广大富丽”这些整体的令人惊叹的景象,不可偏指。由这些景象,作者终于“知道”:天下(竟是)如此广大、繁华、壮丽。所以“天下巨丽”也是一个主谓短语,句中的这些“之”都是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和这种情况类似的,还有例句3,表面上看起来,“死生之大”很像翻译成“死生的重大意义”,“之”释为助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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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资料包括配套的教参都这样翻译);但联系上下文,作者实际上想要人明白的是“(一个普通人的)死生(偏向于“死”)(也)具有重大意义”,而不是“死生的重大意义”。而且,“死生之大”与“匹夫之有重于社稷”同做动词“明”的宾语,而“匹夫有重于社稷”显然是主谓结构,所以“死生大”必然也是主谓结构,所以“之”也应是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第4句中,含“之”的四个短语都做“举熙熙然回巧献技”的主语。那么,到底是什么在“回巧献技”呢?首先,“高”“浮”“流”“遨游”这些形容词或动词是无法“献技”的,所以“之”不是结构助词“的”;如果把“之”视为“定语后置的标志”,那么“回巧献技”的就是“山、云、溪、鸟兽”,这当然是讲得通的。但几个名词就“回巧献技”,这样表述似乎过于简单、牵强。仔细揣摩,“回巧献技”应是“山”“云”“溪”“鸟兽”这些自然景物的“高耸”“飘浮”“流淌”“遨游”这些描述性的词语所呈现出来的和谐、优美的景象,因此,这几个动词和形容词都应是对主语山、云、溪、鸟兽的陈述和描写。所以“山高”“云浮”等都应是主谓结构,“之”是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而且,用了“之”之后,更可以把后面的“高”“浮”“流”“遨游”凸显出来,渲染了景物的变化多端、和乐美好,从而与“回巧献技”更照应。另外,我也查了不少资料,如《古汉语学习辅导》(朱振家主编,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等都是把它当作主谓结构来翻译的。
周本淳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说:“之”常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组成主谓短语,用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状语。而上面几个例句中的“之”便都是这种用法。而一旦加入“之”之后,便更突出了“之”后面这个“谓语”所表现的内容,而这一突出,便常会使人把它误解成表示偏正关系的“的”或定语后置的标志了。比如,对以上几个例句中“之”的翻译,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的解释便是这样。第1句的翻译是对的,当作了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第2句当作了结构助词“的”;第3句当作了“的”;第4句当作了“定语后置的标志”。这充分说明,对于“之”的这类用法,是多么地容易混淆。
(孔菊美江苏省泰兴市第二高级中学2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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