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turnitin查重官网> 工程 >> 工程项目管理 >> 公共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和防范前言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和防范前言

收藏本文 2024-03-05 点赞:5227 浏览:1639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和装修装潢行业的快速发展,地方法院、各级仲裁机构受理的关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纠纷形成逐年递增的态势。为进一步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及时协调和处理各种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的正当权益,因此,有效地防范和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就针对实际的工程案例就如何处理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主要问题作了详细论述,并提出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些防范措施,具有实际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与防范
引言
我国的建筑市场已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完整性和适用性。到目前为止,我国建筑市场已呈现为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三大法律支柱为主的建筑法律基本框架。基于建筑工程本身错综复杂的基本特点,在各阶段各种涉及到法律范围的新问题不断出现,一旦发、承包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后多会出现无章可循的不良局面,地方法院及冲裁机构由于对于司法理念和法律条款的理解差异,在实际受理审判中,常常出现司法标准不能协调统一的现象。因此,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防范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以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1、建筑工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1全面履行的原则

主要指发、承包双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无条件全面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标的、质量、数量、价款等以及附加条款,都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

1.2诚实守信的原则

这是我国《民法通则》中的基本原则,同样也是《合同法》中关键的一项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讲究诚实守信,以促进双方通力协作。

1.3公平、公正的原则

合同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种变更、转让及关于争议的解决,都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1.4不得擅自变更的原则

合同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合同双方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内容。

2、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处理

2.1工程案例分析

笔者过去接触过这样一则工程实例,甲方为洛阳汉德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为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在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随着工程施工的逐步深入,就合同条款内容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分歧,主要原因是双方对于合同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合同主要包括所有土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图纸答疑文件以及图纸审查意见书等各项条款,双方产生争议主要表现为图纸设计、工程质量、进度款的支付以及工期控制等诸多方面。
甲乙双方最关键的纠纷主要是工程造价计量上的出入。在进行分项工程造价计量时,该合同附加条款中已明确了“合同明细价”内容,同时依据工程进度制定了24个月的支付规划,在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然而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乙方突然提出要更改付款规定,一味声明付款计划商议欠妥,由于该合同造价和国内基建项目的投资造价有很大差异,它并未依据河南省工程造价定额和费用标准经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来合理界定,而是结合过去建筑经验,采取市场比较法和造价指数法,并经过双方反复协商达成的,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办法。
乙方认为协议付款内容中,关于基础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过少,提出了“在维持合同造价前提下,适当增加分项工程造价”的修改意见,遭到甲方的断然拒绝,甲方认为,若可以随意修改合同条款,合同就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乙方强调指出,基础工程建设的实际造价比合同价要高出1倍以上,他们需要垫资才能完成基础工程建设,正好工程垫资违反政府的政策规定,因此,乙方根据“合同条款违背于国家法律法规”为理由强烈要求更改合同内容,双方各不退让。
在双方多次协商和仲裁均无果的情况下,于是甲方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告乙方违约并要求索赔500万元;乙方也反诉甲方,并以国家和河南省地方政策为反诉依据。控诉甲方违约,也要求甲方索赔500万元。基于此案件诉讼标的大和情况复杂的特点,法院难于作出判决,此案件法院受理1年多,至今仍未结案。

2.2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2.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一般建设单位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往往采用向银行贷款的方式,银行依据贷款的条件规定,需要建设单位提供各种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可以和抵押人协商,利用拍卖、变卖抵押物或抵押物折价的价值进行受偿;若协议不成,抵押人可以向地方法院起诉;当拍卖、变卖抵押物折价后的价款大于债权数额时,超出部分为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价款,承包人可催促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价款;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商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上诉地方法院依法将工程拍卖,工程价款在工程拍卖、折价基础上优先受偿。”

2.2抗辨权的应用

①同时履行抗辨权。主要指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不按顺序各自履行该承担义务的行为。在事先未作出履行顺序要求的合同中,甲乙双方一方在另一方未给付前,对其履行要求有权拒绝。
②先履行抗辨权。主要指双方互负债务时,即有履行的先后顺序之分。先履行方未执行或执行内容不符合具体约定,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先履行方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辨权。主要指由于后履行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债务能力,先履行合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2.3合同的责任承担

2.3.1承包方的承担责任

施工准备责任、工程质量责任、工程进度责任、工程保管责任、及时告知责任、竣工验收责任、工程保修责任等各种责任,还包括与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

源于:论文的写法www.udooo.com

连带责任。

2.3.2发包方的承担责任

工程定点责任、经费保证责任、物资保证责任、技术保证责任、施工监督责任、误工赔偿责任以及验收结算责任等。还包括发包方得知承包方依赖于其他建筑企业仍签订工程合同,应承担无效合同产生的过错责任;承包方对基础工程和工程主体结构承担质量责任,其余责任全部由发包方承担。

3、建筑工程合同法律纠纷的防范措施

3.1严格合同评审环节

在未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按照既定程序严格进行合同评审,确保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的拟订。要把《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三大支柱法律全面掌握,注重法律条款的细节内容,并逐条和建筑合同参照对比。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完全保证条款内容全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关于重大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必须仔细分析条款内容,努力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尽量达到权利义务完全对等,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发生,避免对双方造成经济和信誉的双重损害。

3.2合同履行环节的管理

在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的环节,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随时进行严格的监控管理,组织协调各方面因素,为合同履行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同时,应做好各种原始证据、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将合同履行实际情况加以记载,力求得到设计、监理、业主等多方面的签字认可。另外,切实加强对分包方的实时监控,尤其是注重对于工程质量的有效监控。完善质量终身负责制,施工企业对工程整体质量负全权责任,而且也是各参与单位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企业声誉将受损严重。而部分分包方故意在施工中埋下缺陷,当结算时要求提高价款,使企业遭受双重威胁,因此,必须严格对分包方的实施全过程的监控管理。

3.3收回工程款环节的管理

在施工企业完成建筑工程任务后,需要依据合同内容规定,尽快收回全部工程款,以实现企业最终的经济效益。在收回工程款的过程中,如果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应提倡采用非诉讼的方式。另外,对于分包方和材料供应商的付款要求,尽量降低纠纷的发生,以避免诉讼事件造成企业经济、信誉的损害。
4、结语
总而言之,在建筑工程合同内容中,基于对质量、工期、价款等重点条款内容的约定存在盲点,而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一旦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应严格依照合同法或者建筑工程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可采用司法解释,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抗辩权,以保证建筑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沈澜涛. 浅析造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及解决对策[J]. 职业时空, 2007,(01) .
邓洪. 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法律纠纷的防范[J]. 四川建筑, 2008,(02) .
[3] 林国兴. 从合同的履行谈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J]. 消费导刊

源于: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www.udooo.com

, 2008,(17)
[4] 白向东. 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 中外企业家, 2009,(22)
[5] 陈少湧.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J]. 法制与社会, 2011,(02)

copyright 2003-2024 Copyright©2020 Powered by 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 粤20174009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