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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同济同捷创业板上市申请被否案之法律评析

收藏本文 2024-03-09 点赞:17108 浏览:7168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3月31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对于中国的资本市场和中小企业而言作用重大。到创业板上市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我国的中小企业如何到创业板上市融资?申请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怎样才能够通过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本论文以2009年上海同济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创业板上市被中国证监会否决一案作为探讨对象,以法学论述和法律实践角度对该公司申请创业板上市被否一案进行评析,指出其被否的理由,并以法律的角度提出解决案例和倡议。并且以本案延伸出对拟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的法律倡议,对拟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及寻找投资项目的风险投资企业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全文除了引言和结论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是案情介绍。主要介绍了本案发生的背景和经过,介绍了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作出《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同济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的有关情况。第二部分是本案主要争点及相关法律制度。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制度包括创业板市场准入与发行审核制度、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主要涉及到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保荐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第三部分是对本案的法律评析。主要结合法学论述与法律实践,对同济同捷创业板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否决一案的理由进行剖析和评价,并以法律角度提出解决案例或倡议。第四部分由本案延伸出对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的法律倡议,对拟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及寻找投资项目的风险投资企业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关键词:中小企业论文创业板论文上市论文中国证监会论文同济同捷论文

    摘要5-6

    Abstract6-8

    引言8-10

    第一章 同济同捷创业板上市申请被否之案情10-13

    一、本案背景10

    二、案情介绍10-13

    第二章 本案主要争点及相关法律制度13-20

    一、本案主要争点13-14

    (一) 发行人及保荐人的主要观点13

    (二) 中国证监会的主要观点13-14

    (三) 本案主要争点14

    二、本案相关法律制度14-20

    (一) 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14-15

    (二) 创业板发行审核制度15-16

    (三) 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16-20

    第三章 对本案的法律评析20-25

    一、募投方向的经营方式发生变更的法律风险20-21

    二、将收益性支出资本化的法律风险21

    三、持续盈利能力不稳定的法律风险21-22

    四、报告期内实际制约人及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律风险22-23

    五、企业成长性不足的法律风险23

    六、公司名称中“同济”字样的法律风险23-25

    第四章 由本案延伸对发行人创业板上市申请的法律倡议25-30

    一、发行人应熟悉我国创业板法律法规25-26

    二、发行人应清楚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26-28

    三、发行人应了解创业板发审委重点关注的不足28-30

    结论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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