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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展会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收藏本文 2024-03-11 点赞:20897 浏览:94208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国际展览业作为国际怎么写作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各国经济的进展起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国际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亦层出不穷。以实践浅析,虽然国际展会涉及的主要知识产权也是诸如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等权利,但国际展会的知识产权纠纷与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有着很大的差别,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及方式亦具有其特殊性。只有明确该种差别性及特殊性,我们才能掌握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为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合理的应对措施。然而,目前很少有学者对此进行探讨,这与国际展览业的蓬勃进展显然不相适应。笔者认为,就国际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而言,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探讨:一、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措施。执法措施的特殊性来源于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特殊性。一般而言,国际展会的召开时间很短,往往只有几天。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法院或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很难及时、准确对发生于展会上的知识产权纠纷完成证据采信及侵权行为认定。由此,时限性对执法部门的挑战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不足。同时,鉴于国际展会的聚合性与公开性,展会侵权产生的损害会远远大于一般情况下的侵权行为,而展会一旦结束,侵权产品及侵权人则又难以被查找,权利人无论向侵权行为所在地(国)法院还是向侵权人所在地(国)法院提起诉讼,成本都会很高。由此,只有快速、便捷、有效的执法措施才能遏制侵权,减少损害的发生。本论文通过比较探讨对此予以了详细的浅析。此处笔者需强调的是,有些执法措施为国际展会所特有,而有些执法措施则并非如此,执法部门在处理一般的知识产权纠纷时亦会用到该类措施,比如临时禁令制度、证据保全制度等,对此进行梳理以契合国际展会的上面陈述的特点及其必要。二、国际展会组织者的义务与责任。制止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侵权仅凭借公权力部门执法显然不够,有时效果也并不理想。鉴于组织者的特殊地位,组织者有义务建立相应的制度遏制展会侵权,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由此对此进行阐述是本论文不可或缺的部分。笔者首先介绍了一些著名国际展会组织者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由此归纳出组织者可通过登记、备案制度,快速、有效的处理制度,制裁制度等实现对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此情形下,本论文根据法律的基本规则以及组织者的实际情况,深入探究了在参展商以事侵权行为时,组织者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的不足,提出组织者对参展商于展会的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注作用务,在违反该义务时根据具体情形需承担相应的间接侵权法律责任:替代责任、帮助侵权责任。这亦是本论文的革新点之一。三、对参展商在国际展会上的展出、演示等行为进行法律定性。本论文的另一革新点在于深入探讨了参展商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前提下展出专利产品、演示专利策略等行为的法律性质,对当前普遍认为的参展商展出、演示等行为必定构成专利侵权的观点提出质疑。以实践浅析,参展商上面陈述的行为的主要讨论点在于其是否构成侵权“利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笔者认为,首先,专利法上的“利用”一词具有特殊的含义,即行为人必须利用具有权利要求所述技术特点的专利产品,使其技术功能得到了运用。1由此,无论是参展商的展出行为还是演示行为,必须符合上面陈述的特点,才能认定其构成“利用”侵权;其次,我国当前的学者观点以及司法实践基本上将参展商未经许可于展会上展示他人享有专利权的产品认定为许诺销售侵权。笔者认为,该种观点有失偏颇,许诺销售侵权制度的本意是遏制他人即将对侵权产品或者策略予以在知识产权保护国进行销售的行为,然而参展商的某些行为如仅对研发成果予以展示、并不准备在国际展会所在国予以销售等显然不应归属于该范畴,将参展商未经许可的所有展出或者演示行为皆认定为许诺销售行为是不正确的;最后,笔者提出,不能因参展商未经知识产权人允许与他人签订相应销售专利产品的订单或者合同就认定其构成销售侵权,“销售”应具有实际履行的含义。由此,只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上面陈述的合同才能将参展商的行为界定为销售侵权行为。四、国际展会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展会标志的知识产权探讨目前在论述上基本处于空白,而其系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对其进行侵犯的情形亦时有发生,构建对其进行保护的法律规则势在必行。笔者结合展会标志的法律属性,借鉴国外立法,提出国际展会标志应被认定为商业标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五、建构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以类型化区分,国际展会分为境外的展会与境内召开的国际展会,由此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探讨也应当分为两个方面。我国企业出境参展非常频繁,也多次陷入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浅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显然势在必行;2010年上海世的召开无疑将我国举办国际展会推向一个全新的层次,在清醒认识到我国就国际展会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措施的优点及缺点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倡议也是本论文的重点内容。此处笔者需提及的是,正如有些执法措施并非专门针对国际展会设计一样,本论文论述的一些制度国内展会也有着,且有时这些制度同时适用于国内展会与国际展会,但本论文论述的立足点在于国际展会。正是由于我国的企业参加德国、英国等国家的国际展会产生了大量知识产权纠纷,被该国的执法部门采取各种措施而又缺乏应对的策略;正是由于2010年上海世的召开,由此引发了如何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探讨,才促使了本论文的形成。诚然,德国等国家的临时禁令等执法措施显然并非专门针对中国企业所设置,但对中国企业而言,其系在国际展会上遭受了上面陈述的措施;就外国人在我国参加国际展会产生纠纷而言,我国的执法措施亦然。由此本论文才在展会上套用了“国际”二字。关键词:国际展会论文知识产权保护论文执法措施论文侵权行为论文组织者论文展会标志论文制度建构论文

    摘要4-7

    Abstract7-14

    导言14-19

    一、 不足的产生与选题的作用14-15

    二、 资料来源与文献综述15-17

    三、 探讨策略17

    四、 结构安排17-19

    第一章 国际展会知识产权基本论述19-37

    第一节 展会的基本概述19-21

    一、 展会的定义19-20

    二、 展会的基本分类20-21

    三、 国际展会的界定21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基本概述21-23

    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21-22

    二、 知识产权的范围22-23

    第三节 国际展会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23-28

    一、 国际展会促使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产生23-24

    二、 对世界博览会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法律规范24-28

    三、 各国国内法对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28

    第四节 国际展会知识产权属性28-35

    一、 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类型28-33

    二、 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特点33-35

    本章小结35-37

    第二章 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执法措施37-86

    第一节 民事执法措施37-62

    一、 知识产权人的私力救济37-39

    二、 知识产权人的公力救济39-62

    第二节 行政执法措施62-73

    一、 对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予以行政保护的方式62-63

    二、 海关于国际展会执法的国际法渊源63-67

    三、 有关国家海关于国际展会的行政执法67-71

    四、 国际展会海关执法的特殊规则:香港的“快速行动计划”71-73

    第三节 刑事执法措施73-78

    一、 国际展会刑事执法措施介绍73-75

    二、 国际展会刑事执法措施特点75-76

    三、 刑事执法的新动向:《反检测冒贸易协定》对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76-78

    第四节 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执法替代措施78-83

    一、 意大利国际展会特定执法案例:“知识和工业产权怎么写作规定”78-79

    二、 瑞士巴塞尔国际钟表和珠宝展的特殊执法措施:专家组裁决79-82

    三、 对替代性执法措施的评价82-83

    本章小结83-86

    第三章 国际展会主体的行为定性与责任探讨86-142

    第一节 国际展会组织者的积极作为86-100

    一、 国际展览业协会“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倡议”86-88

    二、 著名国际展会组织者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88-95

    三、 组织者保护展会知识产权措施的作用95-98

    四、 组织者保护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措施的改善98-100

    第二节 展会组织者就参展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100-123

    一、 国际展会组织者的注作用务101-106

    二、 组织者违反注作用务产生的间接侵权责任106-109

    三、 组织者因对参展商的“指使”产生的间接侵权责任:替代责任109-118

    四、 组织者因对参展商的“协助”产生的间接侵权责任:帮助责任118-123

    第三节 参展商于国际展会上的专利侵权行为探究123-139

    一、 侵害专利专有权的规则124-125

    二、 参展商于国际展会上的行为方式125-139

    本章小结139-142

    第四章 国际展会特殊知识产权:展会标志142-159

    第一节 展会标志的法律属性142-145

    一、 展会标志的定义142

    二、 展会标志的特点142-143

    三、 展会标志的定性:商业标识(Commercial signs)143-145

    第二节 国际展会标志保护的典型立法145-148

    一、 德国145-146

    二、 日本146

    三、 美国146-148

    第三节 我国国际展会标志保护近况148-155

    一、 我国国际展会标志的受侵害情形148-150

    二、 我国对展会标志的保护依据150-155

    第四节 改善我国展会标志保护的倡议155-157

    一、 展会标志权的取得155-156

    二、 对展会标志权的异议制度156

    三、 侵权的具体形态156

    四、 展会标志的保护期限156-157

    五、 展会标志权的利用许可157

    本章小结157-159

    第五章 我国就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作为159-201

    第一节 我国对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159-169

    一、 参展企业预防与妥善处理国际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对策159-164

    二、 组展单位的举措164-166

    三、 我国政府的措施166-169

    第二节 我国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近况169-194

    一、 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措施169-188

    二、 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措施188-194

    第三节 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改善194-199

    一、 以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194

    二、 改善《办法》的规则,统一纳入《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194-197

    三、 改善展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具体措施197-198

    四、 衔接展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198-199

    本章小结199-201

    结论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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