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7
Abstract7-11
1 绪论11-16
1.1 不足的提出11
1.2 探讨综述11-14
1.3 本论文的探讨思路及探讨策略14-16
1.3.1 探讨思路14-15
1.3.2 探讨策略15-16
2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近况与不足浅析16-23
2.1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体制近况16-18
2.1.1 中国海洋法律系统近况16-17
2.1.2 我国海洋管理体制近况17
2.1.3 当前海洋行政管理方面运转机制的基本概况17-18
2.1.4 中国海洋意识的基本概况18
2.2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有着的几个不足18-21
2.2.1 规模庞大,重复建设,成本高昂但技术落后18-19
2.2.2 部门的职能较为单一,相互之间缺乏有力的协调19-20
2.2.3 职能的交叉,严重的政出多门现象20
2.2.4 中国基层海洋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较低20
2.2.5 公众参与程度较低20-21
2.3 导致上面陈述的中国海洋行政管理体制不足的理由21-23
2.3.1 不够科学的管理机制21
2.3.2 国家海洋法律法规的分散性和滞后性21-22
2.3.3 多元利益博弈的结果22
2.3.4 与行政文化与行政方式相关的理由22
2.3.5 缺乏一个较高层次的综合协调机构22-23
3 国外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对中国的启迪23-30
3.1 美国的相关海上执法力量和海洋事务协调机构23-25
3.1.1 美国海上执法力量强大23-24
3.1.2 美国的海洋事务协调机构24-25
3.2 日本的海上执法力量和海洋事务协调机构25-26
3.2.1 日本的海洋行政管理工作及其细致全面25
3.2.2 日本的海洋管理协调机构25-26
3.3 瑞典的相关海上执法力量和海洋事务协调机构26-27
3.3.1 瑞典在海洋区域管理方面的启迪26
3.3.2 瑞典在海洋行政管理方面的组织机构26-27
3.4 加拿大的海上执法力量和海洋事务协调机构27-28
3.4.1 加拿大的海洋管理体制27
3.4.2 加拿大的海上事务管理协调机构27-28
3.5 国外海洋行政管理优秀经验对中国的启迪28-30
3.5.1 要重视海洋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28-29
3.5.2 可以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建立健全中国海洋的行政管理体制29
3.5.3 可以建立中国的海洋行政管理综合协调机制29-30
4 构建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综合协调机制30-44
4.1 建立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的实践与论述探讨30-33
4.1.1 国内外实践的案例30-32
4.1.2 综合协调机制的论述探讨32
4.1.3 上面陈述的实践和论述对本论文的启迪32-33
4.2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机制相关的主体33-35
4.2.1 海洋行政管理部门34
4.2.2 相关的涉海行业部门34-35
4.2.3 参与的公众主体35
4.3 综合的协调机制各个主体间联系35-36
4.3.1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35
4.3.2 理清各个不同涉海行业之间的联系35-36
4.3.3 理清政府的管理部门和各个公众参与主体之间的联系36
4.4 构建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需要遵循的原则36-37
4.4.1 全面的协调合作原则36
4.4.2 整体的效益管理原则36-37
4.4.3 全程的动态管理原则37
4.4.4 统一的信息共享原则37
4.5 海洋行政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的组织方式37-42
4.5.1 建立多主体合作机构─管委会式组织方式37-38
4.5.2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的综合管理委员会各个组织机构的类别38-41
4.5.3 海洋行政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运转中的利益协调与冲突解决41-42
4.6 海洋行政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各方面的制度保障42-44
4.6.1 健全海洋法律的保障机制42-43
4.6.2 健全海洋政策的保障机制43
4.6.3 健全海洋监督的保障机制43
4.6.4 健全海洋危机管理的机制43-44
5 结论和不足之处44-45
5.1 结论44
5.2 不足之处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