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3-4
Abstract4-8
引言8-11
第一部分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概述11-24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11-16
(一) 基础性概念剖析11-13
(二) 相关概念辨析13-16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16-20
(一) 基金募集的非公开性16
(二) 基金形式的多样性16-18
(三) 基金运营的非公开性18-19
(四) 基金管理费与投资收益的正相关性19
(五) 基金投资对策的灵活性19-20
(六) 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20
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20-22
四、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历史沿革和进展近况22-24
第二部分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必要性24-31
一、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着的风险24-28
(一) 法律风险和政策性风险24-25
(二) 运营风险25-26
(三) 道德风险26-27
(四) 系统性风险27-28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作用28-31
(一)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与制约证券市场风险28
(二)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8-29
(三)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与推动金融业进展29-31
第三部分 其他国家和地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借鉴31-40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1-35
(一) 美国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1-34
(二) 英国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4-35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5-37
(一) 德国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5-36
(二) 日本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6-37
三、我国其他地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7-40
(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7-38
(二) 台湾地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8-40
第四部分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构建之深思40-62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合理性边界40-53
(一) 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备的价值40-42
(二)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形式合理性边界42-44
(三)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实质合理性边界44-53
二、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构建之深思53-62
(一) 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视野53-54
(二) 自律监管为主,行政监管为辅54-55
(三) 确定权责统一的监管主体55-56
(四) 确保基金发行的非公开性56-57
(五) 明确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和资格57-60
(六) 建立基金托管制度60
(七) 要求适量的信息披露60-62
结语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