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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赫“六法论”反向思维

收藏本文 2024-04-15 点赞:3343 浏览:961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谢赫的“六法论”是中国绘画史上很重要的理论,此后历代争相转述,在此“六法”中,“气韵生动”居于首位,意味着在绘画创作上表现对象的精神状态最为关键,但对于绘画初学者来说不可能一提笔就谈“气韵”的,而应把谢赫的“六法论”的顺序颠倒一下比较恰当。
[关键词]“六法论”顺序颠倒
谢赫对中国绘画的贡献主要在绘画理论上,他所提出的“六法论”几乎成了中国绘画理论的一条恒定法则。何为“六法”?谢赫曰:“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

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自谢赫概括出“六法论”以后,人们大多趋同、附会、理解、追随,很少有人提出不同看法,如荆浩在《笔法论》中提出的 “六要”,基本上是对“六法”的继承与发展。“六要”为:“一曰气,二曰韵,三曰思,四曰景,五曰笔,六曰墨。”谢赫的“气韵”被荆浩分为“气”与“韵”,其含义基本相同,也是被放在首要位置。
北宋前期的刘道醇,也提出了绘画的“六要”,与荆浩的“六要”名同而又有区别,但还是把“气韵”放在第一位。“所谓六要者:气韵兼力一也,格制俱老二也,变异合理三也,彩绘有泽四也,去来自然五也,师学舍短六也。”
其实,笔者认为“气韵生动”是绘画完成之后才能产生的,一起笔就谈“气韵”,怎样着手呢?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对于学习中国画的人,笔者认为把谢赫的“六法论”的顺序颠倒一下比较恰当。“传移模写”应为第一,“经营位置”次之,“应物象形”、“骨法用笔”再次之,而“气韵生动”则画成后得之。
“传移模写”对于初学者来说是很必要的,初学者必须从临摹学起,从临摹中去学习、理解、吸取精华。画家必须集技与艺于一身,著名画家张大千,在上世纪40年代时,自费赴敦煌,耗时三年,大量临摹了石窟壁画后,画风为之一变,用复笔重色作画,画面高雅华丽,潇洒磅礴,被誉为“画中李白”、“今日之画仙”。临摹是学习中国画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中国画优良传统的认识和吸取前人的技法、经验具有实际意义,但必须师古不拟古。李可染先生说,对于传统,要“以最大的功力打进去,以最大的勇气打出来。”而且还要学刘道醇的“师长舍短”,对文化艺术、优秀遗产,“取长补短”、“去粗取精”。
其次是“经营位置”。在创作时,面对一张白纸,首先要考虑到如何布局,也就是构图,就是要对画入画面的事物进行安排,如何将要描绘的对象巧妙地安排于画面上。完善的经营、处理形象之间的相互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无论画幅大小,都要考虑到宾主、虚实、聚散、疏密、藏露等问题,在变化中求得统

一、在统一中又要有变化。

“经营位置”实际上还包含了构思。在作画之前,把要画的主要内容考虑好,然后才能动笔作画,“意在笔先”、“胸有成竹”。
“应物象形”和“骨法用笔”是相互联系、不能割裂的。“应物”就是“象形”,感应物象就是为了塑造形象,就是把表现的对象依照构思的位置逐步刻画出具体形象。
而如何表现就必须“骨法用笔”,中国画主要是通过毛笔在宣纸上表现出物象,“骨法用笔”在传统书论上有“入木三分”、“力透纸背”、“折钗股”、“锥画沙”等比喻描写,均可视为“骨法用笔”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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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论六法中曰:“夫象物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骨气,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故工画者多善书。”此说强调了用笔在绘画中的重要作用。
“随类赋彩”指绘画创作必须根据具体对象准确地施色。所以,必须等画出形后,才能赋彩。
等整幅作品完成后,才能谈“气韵生动”,它是作品形象所呈现出来的、感动人的一种力量,同时指形象所表现出的和谐节奏与悦人风致,张彦远在论及谢赫的“六法”时说:“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指艺术形象整体效果即美感力量,是衡量画家作品的最重要的尺度。
“气韵生动”在很大程度上近似于“传神”(顾恺之“传神论”)的含义,即要求画家以鲜明生动的形象充分表达出人物内在的精神气质特征。“传神”着眼于艺术形象本身的塑造,而“气韵生动”则放眼于画幅的整体效果,“气韵”中突出“韵”讲求“象外”、“余音”、“韵味”,苏轼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天下之至言也。”
其实,谢赫的“六法论”是关于绘画品评而言的,在《画品》(《古画品录》)第一句就表明“夫画品者,盖众画之优劣也”,而不是针对如何画好一幅画而言的。更准确地说,是对于鉴赏家而言的,因此他把“气韵生动”放在第一位。
近代以来,学术界对该理论的研究更加深入。在今天,中国绘画艺术观念日趋成熟,它一方面折射着人们对中国绘画前途命运的普遍关注和画家无与伦比的热情,一方面又反映出历史的进步与时代艺术大环境的成形。在此,笔者也不揣浅陋,提出自己的观点:绘画创作者是不可能一起笔就谈“气韵”,而应该把谢赫的“六法论”的顺序颠倒一下比较合适,望画界朋友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刘道醇.宋朝名画评[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9.
潘运告.汉魏六朝书画论[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6 ,(7).
[3]贾涛.中国画论论纲[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4).
[4]潘运告.唐五代画论[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6,(11).
[5]薄松年,陈少丰,张同霞.中国美术史教程[M].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7).
作者单位:陕西工运学院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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