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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以绿大地案看上市公司会计查重治理和防范

收藏本文 2024-01-20 点赞:14699 浏览:59779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在资本市场中,远至相对较为成熟的美国,近至近二十年才快速发展起来的中国,会计查重案例屡现。由于受到利益诱导等多方因素影响,会计查重日益泛滥,进而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也挫伤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本文旨在从2011年爆发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的案例中,分析上市公司会计查重的原因,并探讨如何建立诚信机制,防范会计查重。
关键词:会计查重 绿大地 会计诚信机制

一、案例:绿大地会计查重欺诈上市

会计查重,本文中主要是指通过人为有意干涉,使披露的会计信息和数据违背客观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纵观中外,会计查重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2011年我国证券市场最轰动的事件之一,莫过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一案。该公司主营绿化苗木种植销售及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于2007年12月21日登陆深市中小板。然而,2011年伴随着公司董事长何学葵的被捕,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案也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和有关单据、凭证,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2004年至2007年,绿大地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采用阴阳合同等方式虚增资产;以虚构银行回款方式虚增收入;以虚增资产、虚检测采购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公司将资金转回方式虚增销售收入。调减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在招股说明书中,绿大地虚增2006年末银行存款,虚增金额占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一半以上。上市后,绿大地继续采取上述做法影响公司利润。

二、会计查重成因分析

目前会计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造成了较大程度的危害。要想从多方面遏制上述行为,就必须追根溯源,找到其成因。从上述绿大地一案中不难看出,上市公司会计查重有着多重因素的驱动。

1、公司治理结构主体单一是“温床”

纵观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难看出大多数上市公司均存在着主体单一化的弊病。大多数股权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也使得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主体较为单一。诚然,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决策权的集中,但其也有不合理之处。一方面,代表不同群体的相关利益者无法直接有效参与监督管理,使得内部治理“一枝独大”,实际上无法做到管理公开和财务透明。另一方面,我国的股市有着独特的炒新风气,这使得公司一上市,股票市值出现翻番甚至翻几番的情形,不少大股东为图短期效益,轻管理而重股价,乃至通过会计查重等方式虚增利润,维持股价的高增长,一些上市公司也就此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 公司治理结构主体单一的问题,影响了治理的有效性,也成为会计查重的“温床”。

2、监管薄弱、处罚力度有限助长查重之风

除了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外部的监管体系也较为薄弱。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二十余年来,虽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不断增多、新鲜事物不断涌现,但不可否认的是,监管手段仍存在短板。相关法律缺失,处罚力度与会计查重所得利益相比更是不值一提。例如,在绿大地欺诈发行案公之于众后,该股股价在2011年暴跌近60%,但法院一审判决,仅对绿大地公司处罚40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和赵海艳被判处3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均为缓刑。这一明显过轻的判决结果公布后,受到市场多方质疑。查重成本如此低廉,使得监管机制也形同虚设。

3、利益驱动是本因

其实,不论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单一,还是处罚力度不足,都离不开“利益”二字,在会计查重带来的巨大利益面前,不少人铤而走险,趋之若鹜。例如绿大地公司,其在2007年上市之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募集资金净额3.29亿元,其董事长何学葵身家过亿,摇身一变成为云南女首富。绿大地每股发行价为16.49元,在市场的爆炒下,上市首日收盘价即冲至45.82元。绿大地也一跃成为绿化苗木种植业的龙头企业。一方面是公司股价的暴涨,另一方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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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利益的增长,如此诱人的美景,使得会计查重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在某些人眼中被无限缩小。
另外,公司上市的利益链条中,不仅包含公司本身,相似度检测机构、地方政府均牵涉其中。作为相似度检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从IPO中获得不菲的相似度检测费用,为自身利益能够得到保证,这些既具备专业素养、又熟知企业情况的相似度检测机构,也选择了对会计查重的无视,甚至主动出谋划策,为查重企业上市“护航”。而地方政府也可从中得到一定好处,企业上市带来政绩的积累、税收的提高、地方特色行业的发展,使得地方保护主义横行,不惜将法律法规抛诸脑后。

三、会计查重治理对策分析

综上,由于会计查重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原因,因此,可以从加大惩处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相似度检测机构和上市公司均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逐渐减低会计查重发生频率。

1、多手段强化会计监管

绿大地案暴露出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查重和重大审计职业质量问题有所抬头,而投资者和媒体也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这需要相关部门多管齐下,从多个方面强化会计监管。
(1)加大惩处力度
会计查重之所以频繁发生,与其低廉的查重成本不无关系。因此亟需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处罚的力度,使查重的公司及个人得不偿失。如果出现会计查重,相关机构及负责人面临的是巨额罚金甚至牢狱之灾,如此高昂的代价,企图查重者也会思量再三。这要求证券监管机构应全面履行会计监管职能,坚决查处会计及审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2)完善法律法规
科学的会计法律法规适度准则,可有效防范并遏制会计查重。因此,还需不断完善对会计查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这其中,一方面要及时制定出与惩处范围、方式方法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使会计查重的处罚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虽然启动了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例如,在绿大地案中,不少股民损失惨重,但却无法及时有效保护自身利益,索赔之路较为困难。因此,也亟待为因会计查重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2、相似度检测机构需各担其责

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改革与发展,这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会计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落实到各相似度检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需坚持诚信自律、客观公正的态度与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不能为贪图小利而查重,企图蒙混过关。这也要求各相似度检测机构强化内控机制、完善质量控制制度。责任到人,实施“连坐”处罚,一旦发现查重行为,相关当事人及机构内部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均需承担责任。

3、切实构建会计诚信制度

虽然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披露需要监管部门的监督,各个相似度检测机构的认真负责,及上市公司本身的严于律己,但更离不开会计诚信制度的建立。诚信是资本市场的立市之本,也是维护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的保障。目前,证监会等方面已经建立起资本市场诚信档案,用以记录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受到处罚行为的信息,也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但仍需要其他主体如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业组织等大力配合。
此外,上市公司内部需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切实学习会计理论及相关法规,尽量做到主观上自觉守法。公司内部也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稽查制度,明确权责互相监督,促进会计诚信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严可为,《浅论如何建立会计诚信机制》,《中国集体经济》,2011年16期;
(2)朱清贞,严丽娟,《“绿大地”会计查重案引发的思考——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分析》,《会计之友》,2012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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