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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竞技体育“制”查抄袭率怎么

收藏本文 2024-04-10 点赞:5936 浏览:2006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从2000年悉尼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金牌榜名列第三,实现历史性的突破;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竞技体育在世界大放异彩,首次占据金牌榜第一名;2012年伦敦奥运会,中国运动员的佳绩再次令世界瞩目。21世纪初,中国在竞技体育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世人有目共睹,为国家赢得了荣誉和尊重。但同时,中国独特的体育管理体制的缺陷也愈发暴露出来,“制”一次又一次被推向风口浪尖。探析“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影响,及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继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竞技体育深化改革的主要课题之一。
【关键词】竞技体育;制;趋势

一、“制”的发展历程

我国竞技体育实行的“制”,是一种为实现国家目的,调动和集中全国力量对竞技活动实行国以国家机构高度统一管理体制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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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国家管理型体制,由国家一家来办竞技体育,社会基本上不参与。“制”是在计划经济的历史条件下,集权于体委,对体育实行独家领导和管理的模式。
“制”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为适应我国的经济社会基本国情而诞生的产物。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上下各级体委重新建立起来,中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等体育行政机关开始重新运作,标志着中国以竞技体育为中心的“制”正式形成。
进入80年代以来,我国的体育事业基本步入正轨,同时与时俱进对“制”进行初步的改革。在这一时期,中国的竞技体育开始在世界体坛显示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选手不断在亚运会和奥运会冲金夺银,显示出强大的实力,中国开始迈入体育强国的行列。
1993年的全国体委主任会议制定下达了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确立了90年代体育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育体制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育体制转变,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体育运动发展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自我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二、“制”的影响

正如上文提到的,“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中国踏上建设体育强国之路,不能没有“制”的功劳。从上世纪80年代到今天,中国体育代表团在历届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的斩获的众多奖项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的竞技体育更是攀上了一个高峰,令全世界为之瞩目。实践证明,“制”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采用的分散体制相比,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
然而,作为特定历史产物的“制”自诞生之日起便深深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在全球化和市场化日益深入的今天,其暴露出的弊端愈发和时代的发展格格不入。
1.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各级组织权责不明
我国当前的竞技体育管理组织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实行高度集中的政府管理体制,决策机构高度集中。它忽略了社团、俱乐部的自主决策,过分强调体育组织和个体执行指令计划的责任和义务,忽视了他们自身产业生产者的身份,忽视了各体育组织和个体在微观体育管理决策上的权利和利益,忽略了他们在微观决策中的主体地位。社会群团组织、体育实体机构(如俱乐部等)与地方体育行政机构一道接受着国家体育行政机构的垂直管理,而在实践中他们的利益往往被忽略了。这样就使得体育管理宏观和微观决策的有机联系受到影响。
2.管理制度、法规不健全,法制化程度低
在我国竞技体育领域,当前可供利用的制度、法规较少。现有法规以《体育法》、《宪法》的相关条文为基础,配合有限的行业管理规范、制度、条例共同组成,但多为行政法范畴,处罚力度十分有限。对民事、刑事法规中的相关适用法律条款的应用尚不广泛。法制化环境未完全建立,依法办事还存在很多困难。
3.资金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化程度低
我国竞技体育长期以来实行的“统包统配”体制给市场经济的介入制造了不小的障碍。“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经费由国家统一下发、运动员由国家统一招收、运动员退役由国家统一安置”的传统做法虽已逐渐被打破,而这一思想的烙印却为竞技体育的发展带来了重重阻碍。到目前为止,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资金保障体系仍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要支柱,社会经费所占比例较小。

三、未来“制”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正在经历一个深刻的转型时期,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体育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轨道上来,体育事业的发展从粗放型转变到集约型道路上来,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体育事业工作的基本思路,更是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国家不再包办一切事务,将办体育的权力交给社会去行使,充分发挥基层单位与个人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国家行政机关只进行宏观的决策、协调、监督,将宏观与微观的管理结合得更紧密、更完善。体育已被定位为第三产业,不再是福利型的事业,因管理体育的方法不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经济、法律、行政三种手段的结合将是国家管理体育的主要方式。
过去的条块矩形的体育管理组织结构将向垂直分化整合的组织结构转化,分化即国家精简放权,整合即国家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过渡,这样减少了同级的地方政府对体育事务的干预,又有利于我国管理体制向国家与社会共同办体育的综合型体制方向发展。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因而多元化的管理体制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将继续存在,在经济发展的地区,社会办体育将占主导地位,相对而言,较贫穷、落后的地区,国家行政机关将继续行使主要权力。
机构设置方面,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等社会体育组织不再有名无实,它们将各自被赋予管理社会体育的权力,管理中心不再存在,各单项协会成为责、权、利统一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负责体育项目的一切事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发挥“制”的优势,是现阶段发展竞技体育事业的必然。为了实现我国竞技体育在21世纪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扩大竞技体育的社会影响力,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保持传统项目优势的同时,加快竞技体育改革,着力提高薄弱项目的竞技水平,是我们目前的首要任务。
参考文献:
秦椿林,张瑞林.体育管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2002.
李定忠,王进.论我国体育体制改革[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6.9.
[3]刘燕舞,胡小明.中国体育体制研究: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J].体育文化导刊,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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