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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楚雄州提升行政效能监察水平实践和要求

收藏本文 2024-03-22 点赞:34770 浏览:15920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 本文概述了楚雄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提升楚雄行政效能监察水平的对策: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行政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增强行政效能监察的针对性。
【关键词】 楚雄州;行政效能监察;提升;思考
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及授权的组织,在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效率、效能情况开展的一项监督检查活动。楚雄州结合自身发展,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政府能力和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一、楚雄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情况

2012年以来,以监督检查和行政问责为两个重要抓手,深入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贯彻落实桥头堡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县市政务怎么写作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监督检查四项重点工作。共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7项,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督21项,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10份,参与较大道路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起,全州问责各级干部67人。

1、开展推进加速发展和桥头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桥头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楚雄州确定的30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30个重大建设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夏新建同志任组长,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王志梅同志任副组长,州机关、各纪工委和州级相关单位同志为成员的楚雄州推进加速发展和桥头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监督检查中,组成10个检查组,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与一般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局部检查与抽查单个项目或某个产业发展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自2012年6月12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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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至16日,两次对全州10县(市)和20个州级部门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州委、州政府上报了《关于对全州推进加速发展和桥头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报告》。
通过检查,有效避免了各县(市)和部门在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行为的发生,有力地督促了各县(市)和部门深入落实、省、州关于推进加速发展和桥头堡建设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加快了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发展思路,有力地推进了我州的桥头堡建设。

2、开展楚雄州烟草水源工程专项监督工作

根据州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州会同州水务局、楚雄州烟草公司结合相关文件、法规,制定下发了《楚雄州烟草水源工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了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自2012年8月21日至31日、11月6日至16日,分两次对列入今年全州30个重大建设项目的楚雄、双柏、牟定、大姚、武定、禄丰6个县(市)的7件烟草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采取查看工程现场、听取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参建单位工作汇报、查阅工程建设管理资料、召开有关人员座谈等方法,对7件烟草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的土地、林地、环评审批,项目工程建设领导机构的设置、人员到位、设备就位、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工程项目招投标、开工、安全、质量、进度,移民搬迁,资金的落实、到位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督促检查。通过检查,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规范、有序,工程、人员、资金的“三个安全”,干部的清正廉洁,现7件烟草水源工程全面开工,正在有序进行施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3、开展全州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好地为全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速发展怎么写作,自2012年3月中旬至10月初开展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将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期间和省、州下达的抗震、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和恢复重建补助专项资金,包括社会捐赠的救灾资金列入监督检查范围。通过检查,全州涉及到位的救灾资金59948.6825万元,累计支出56032.0175万元,结存4364.945万元,整改问题23项,问责、处理干部4人(其中:问责3人,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1人),确保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依法合规、发挥效益,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要求,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促了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进了全州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目前,实现了各县市各有关单位专栏建设全覆盖,完成了州级检索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实现连通。
2012年以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中重要岗位的监管问责,通过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重点整治、督促检查等方式,全面查找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漏洞。共排查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2133个(其中:3000万元以上的126个、500万元—3000万元的519个),对违规批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或者在审批环节中弄虚作检测、对违规批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违规审批或变更规划、违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手续、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等行为中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相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予以严厉的行政问责,截止目前:问责涉及违规建设的领导干部4人(其中:免职1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通过问责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5、深入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了对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兴水强滇”战略、保障性住房政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7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完善了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夏新建同志任组长,州监察局、州发展委、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审计局等13家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楚雄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10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发改、水务、住建等7个责任部门,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同时制定下发了《楚雄州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对10县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开展实地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抓牢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确保了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土地、环评、水保等方案,督促了楚雄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责任单位和部门对国家、省州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力度,为楚雄州大力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了基础。

6、开展对政务怎么写作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中心”的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务怎么写作体系建设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政务怎么写作中心建设推进情况和运行管理情况制定了督查方案,完成了对县市人民政府怎么写作管理局成立情况及县市、乡镇、村(社区)政务怎么写作体系建设情况的督查。截至2012年11月15日,全州103个乡(镇)全部成立了为民怎么写作中心;全州已有1098个行政村(社区)已有1082个成立了为民怎么写作站,占98.5%;全州共有11657个村民小组开展了免费怎么写作。
开展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建设情况督查工作,截止2012年11月15日,全州10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全部挂牌成立,元谋、南华、姚安、牟定、双柏交易中心已开展交易工作,全州103个乡镇有68个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占66%。督促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力在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逆向监督、优化提升怎么写作上下功夫,确保各项交易规范、有序进行。截止目前,行政监察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现场监督21项,通过加强场内监管,利用电子监督系统发现违规操作和围标、串标违法行为18起,由相关部门没收交易保证金1256万元,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取消投标资格93人次,在遏制腐败行为、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7、突出问责重点,继续抓好问责工作

楚雄州紧紧围绕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改善民生开展问责工作,把违背科学发展观、桥头堡相关政策落实不力、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以及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怎么写作工作作为问责的重要内容,把行政许可集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部门和单位作为问责的重要对象。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以悖逆民意为启动问责制度的依据,以赢得民心为直接问责方式的归依。截至目前:共对67名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进行了问责科级干部22人,一般干部36人,其他人员9人,公开问责42人,公开率61.7%。通过行政问责的开展,增加了干部履职尽责的动力,解决了群众对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为进一步创建优良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行政效能监察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行政效能监察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有的部门、单位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涵义不明确,对效能监察工作了解不够,对什么是效能监察、为什么要开展效能监察、怎样开展效能监察知之甚少,有些领导干部认为效能监察是“找麻烦”、“惹是非”、“捅娄子”,认为效能监察是没事找事做,觉得是多此一举,增加了负担,不愿去做;有的单位领导认为效能监察工作都是虚的,是监察机关的事,与本部门工作关系不大,因此,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行政效能监察持观望等待、被动应付态度。

2、行政效能监察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一是规范行政监察对象的规定不足,对行政监察对象行政效能的评价标准和惩戒性规定缺乏,对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很多不能加以处理,最多只能是进行通报,影响行政效能监察作用的发挥;二是在把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纳入到总体布局中的同时,缺少通盘考虑,统筹推进的力度,没有完全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机制;三是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对抓作风、促效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立足点和落脚点,对那些影响和侵害国家、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不能做到认真调查,严肃处理。与廉政监察相比,力度明显不足。

3、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

一是缺乏必要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规范监察机关自身的行政行为的规定不足,效能建设实际操作起来缺乏配套的效能考核、效能告诫、失职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工作起来难以做到事事都有章可循,制约着行政效能监察深入开展;二是投诉机制尚未真正发挥作用。虽然各级成立了投诉机制,但具体投诉遇到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时,却难以落实解决好;三是行政效能监察主体单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从当前情况看,不仅党委政府对行政效能监督的力度不够,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监督的工作上也显得乏力。

4、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方法比较滞后

当前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是针对已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事后监察较多,防范性的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少,难以制止失职等问题的发生。如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的监督,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是停留在查看会议记录、询问执法情况、督促上报有关资料等老一套方法,没有真正做到全程监督,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也只停留在提醒、打招呼、提建议上,致使效能监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

三、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1、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成立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会议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配合抓,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拓宽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教育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手段,加强对行政效能监察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宣传,让广大领导干部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同时,要通过政务公开等形式,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效能监察及相关工作制度,从而有效的让群众参与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及时反映有关情况,、投诉有关作风纪律及工作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效能监察深入开展。
(3)发挥制度建设的效能监察治本作用。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效能监察实施对象的行为、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工作作风、行政效率、完成质量要求等,相应地作出规定,从制度上为行政效能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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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提供衡量是非曲直的标准。要以监察机关为主体,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效能投诉、效能评议和效能奖惩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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