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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影响分析

收藏本文 2024-03-14 点赞:5227 浏览:15157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我国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特权法》对电力公司经营的某些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就《物权法》就的一些方面对电力企业的经营产生的影响进行解释。
关键词:最高额抵押;浮动抵押;地役权;相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实施对于推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政治文明迈出了重要一步。
《物权法》的诞生注定要在中国的立法史上留下浓墨一笔,很少有一部法律在它制定过程中集中了社会各行各业这么大的关注,它将对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等许多方面产生深刻影响。其实施后,对于基层供电企业来说影响方面很多。

1 产权登记问题

首先是变电站、配电站、电力线路塔基等的产权登记问题。《物权法》规定,所有的不动产都必须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取得所有权的必要条件。但据调查,目前全国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处变电站、电力线路塔基等电力固定设施进行产权登记。虽然根据“谁投资,谁拥有产权”原则,在公用线路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的电力线路等理应属于供电企业所有,但是如果严格按照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制度,没有登记就不能取得所有权,全国这么多的电力线路资产所有权一下子变成权利,让人不无担忧。《物权法》实施后,将对全社会的财产界定和安排产生重要的影响,届时全社会的财产秩序将更加井然、规范,群众也将更有产权意识,所以以上的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无疑会对供电企业的管理产生巨大的法律风险,使巨额的财产保护面临法律空缺。《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否供电企业作为公用企业,它的这部分资产可以在法律方面寻求突破。

2 关于征收补偿问题

在《物权法》上,征收是物权变动的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形。征收属于政府的行政权,属于行政关系,不属于懂事关系,但由于征收涉及所有权丧失的一种方式,是对所有的权的限制,同时又是国家取得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因此,我车《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它不动产。理解这条规定有两个要点:一是“电力设施”是建设是否属于为了“公共利益”,结合《特权法》第52条和电力法的相关规定来分析,认为应当是的。二是怎样补偿。《物权法》第42条的规定已经很明确了,是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安排被重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还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等。

3 相邻关系的处理问题

这指的电力设施保护区的保护问题。约定地役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一般是有偿的;法定地役权是为了保护一些社会公共设施如水、电、天然气、暖气等线路管道的安全,要求相邻相近的其它建筑、设施、自然生长物等必须主动排除妨碍,履行一定的容忍义务,并且在为了给这些公共设施提供方便和保护而限制自身时不能要求对方提供补偿,因为它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这样的做法无疑对我们电网这样涉及千家万户的公共企业来说是一种福音,在立法上如果能推动这样的理论上升为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对我们供电企业线路的维护管理大为有利,届时电力设施保护区的保护将更加有力。也有学者将此理解为空间权问题,但是这次的《物权法》并没有对独立空间权有明文规定,而在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这较以往的法律规定已经有很大的进步,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并延续了传统“在先在后”的保护原则。无论是公共地役权还是独立的空间权,但凡涉及供电企业财产保护问题,都应该是我们今后应该重视并且努力推动立法的。只给对方以最低限度的限制或损害。这些便利和限制的内容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限度内,而不能随意设定或扩大。这些规定体现在《民法通则》第8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8条至第103条。

4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问题

物权法第136条是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规定,这是一个新的概念、新的提法,对电力建设影响较大。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如何充分发掘土地的价值,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课题。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现代化专业技术的进步,分层次开发土地成为了土地利用的新趋势。我国物权法对土地使用权作出了“纵向”上进行分割使用的规定,分成地表、地上及地下三部分。
《物权法》的制定,意味着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权将通过法律得到平等地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将通过法律得到更好地巩固,从而可以更好地调动群众创造财富、爱护财富、积累财富的热情,推动社会生产力又好又快地发展。而我们电力企业在这个发展的潮流中,应该积极学习利用《物权法》,确保产权完整,加速资产增值,展现自身价值,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力推动器。
《物权法》是一部尊重财产的法律,它影响到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作为供电企业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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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未雨绸缪,积极改进,才能适应新的法律环境,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合法财产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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