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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持续盈利能力下盈余管理分析

收藏本文 2024-01-21 点赞:4696 浏览:13003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究竟是上市公司客观综合能力表现,还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下的昙花一现。近几年来,证券监管部门不断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审查,2009年5月,证监会在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对计划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出六项具体的要求。对于计划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来说,为了营造一个净利润加速增长的表现,为了能够获得一个更高的首发,存在明确的盈余管理的动机。证券监管部门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这场博弈永不落幕。
【关键词】创业板上市;持续盈利能力;盈余管理
盈利能力,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赚取利润的能力。企业持续盈利能力是指企业持续赚取利润的能力。从企业发展的目标来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直接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并维持企业持续稳定地经营和发展。持续稳定地经营和发展是获取利润的基础;而最大限度的获取利润又是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和保证。
企业盈利能力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代社会中,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业,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比盈利能力弱的企业具有更大的活力和更好的发展前景。因此,无论是企业的管理者、债权人、还是股东(投资者),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关心超过任何一项其他财务指标。
2009年5月,证监会在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对计划创业板上市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出要求,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怎么写作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对企业发展的客观环境(内外)进行分析,企业可持续盈利能力首先取决于企业所处行业的总体发展前景、行业竞争格局和企业的行业地位,其次还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是否具备确定性、稳定性或者独创性,再次要看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视行业不同包括研发创新能力、市场预测和拓展能力、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人才储备和激励机制等)以及其执行力。客观环境因素无法全部量化,但是无论怎样,企业可持续盈利能力在财务上的最终表现是企业净利润及其净利润的增长指标。
盈余管理,是指公司的管理层为实现特定的目的或公司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目标,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从而调节公司盈余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盈余管理有别于证券市场上存在的利润操纵。盈余管理是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寻求对自己有利的财务结果,合规合法是前提;而利润操纵是通过违规违法的手段弄虚作检测而人为造成利润的增加或减少。盈余管理一般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管理当局。第二,在盈余管理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当局是有目的、有意识地选择对自身有利的会计政策或交易安排(职业判断和规划交易),即管理当局是有意图的。第

三、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在于获得自身利益。

对于计划创业板IPO上市的公司来说,盈余管理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使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股票在上市的时候能卖一个好的价钱。
纵观2011年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最低的永利带业(300230)发行市盈率只有14.3倍,最高的雷曼光电(300162)发行市盈率达到131.49倍。这其中,诚然有投资者对这两家公司行业前景、经营模式、经营管理水平等判断不同导致的差异,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对比两家公司的申报期(2008到2010年)的盈利数据,永利带业三年净利润合计0.89亿元,雷曼光电三年净利润合计0.71亿元,仔细分析下,雷曼光电的净利润要比永利带业少0.18亿元。然而,雷曼光电2009年净利润增长率90.9%,2010年净利润增长率85.7%;永利带业2009年净利润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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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010年净利润增长率24.5%。很显然,增长率达到永利带业3倍多的雷曼光电在创业板IPO中笑到了最后,卖了一个好价钱。可见,可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下,在创业板这个舞台中,上市公司不仅仅要比拼“盈利金额”,更重要的是“盈利速度”的比拼。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在一段既定时间内,是表现为一个持续增长的盈利状况,还是表现为一个平稳均衡的盈利状况,取决于企业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行业竞争格局和企业的行业地位、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而不应服从于企业管理当局的目标。从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最长也就是企业的整个生命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盈余管理只改变企业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换句话说,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中的报告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
会计记账需要遵循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企业采用预提、待摊、递延以及分配等方法程序,将各期间收人与费用、收益与损失配比。另一方面,新经济业务的不断涌现,使得其中部分交易和经济事项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并未在相关准则中作出相应的规定。因此,企业管理当局可以利用会计准则制订的滞后性对会计事项作出对自身有利的估计或判断。对计划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来说,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盈利能力的既定要求下,企业的确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更无法摆脱盈余管理的嫌疑。
常见的盈余管理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会计主体的盈余管理,包括会计主体对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另一种是会计期间的盈余管理。这种类型的盈余管理表现为会计主体选择特定的时点,包括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后应确认收入和利润的时点、特殊交易发生的时点等作为盈余管理手段,来调节企业盈利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

一、会计主体的盈余管理

1.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

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最常见会计主体的盈余管理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无形资产核算方法、递延资产核算方法、产品开发费用核算方法、养老金核算方法的选用及变更都能对会计收益数额产生一定的影响。尽管会计政策变更为会计准则所允许,但通过会计政策的变更来操纵报告利润的行为越来越受到公众质疑;作为计划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更需要保证申报期内会计政策的稳定性。因此,只能通过对各项会计政策的对比和选择,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例如:对于计划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来说,选用递减折旧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使得企业固定资产在其使用的早期提得较多,使用的后期提得较少,一方面能够让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使用期内尽快得到补偿。另一方面,在连续会计期间内,通过折旧方法营造企业净利润递增的检测象。
《企业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应区分无形资产在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研究阶段的支出予以费用化;开发阶段的费用符合条件的应予以资本化,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费用化。是否符合开发阶段的很大程度取决于企业管理层主观上的判断,因此,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开发阶段支出费用化达到调节盈利在会计期间的分布,营造利润递增的检测象,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2.会计估计的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成为一种盈余管理的常见手段,主要原因是《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要求,即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的报告结果。(下转第60页)(上接第58页)例如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等等。
例如,企业原根据当时能够得到的信息,对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现掌握了新的信息,判定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比例已达15%,企业改按1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又如,企业原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按15年计提折旧,后来根据新的信息,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寿命不足15年,只有10年,企业改按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例如,某公司原对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但公司近年发现该无形资产已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决定所有未摊销成本全部列为当期费用,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如果从其成本分摊期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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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改为一年,则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对这类业务,将其视为会计估计变更,按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的增加,准确的会计估计越来越难,会计估计变更给企业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二、会计期间的盈余管理

1.应确认收入和利润时点

通过调节应确认收入和利润的时点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一种方法是通过修改合同时间或项目完工百分比进度等,将会计期间内发生的交易事项人为的延迟,这样本应在当期确认的收入和利润调整到以后会计期间,营造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检测象。另一种方法是通过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调整当期销售收入和销售利润的金额,营造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检测象。

2.特定交易的发生时间

创业板上市审查中,要求企业实际净利润应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压缩企业通过非经常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在正常经营项目内,创造特殊交易(关联方交易)或改变特定交易的发生时间,越来越成为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的手段。这种方法操作上更为复杂,更为隐蔽难于察觉,对企业盈利的影响更为巨大。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利用关联方交易盈余管理的方法主要有:利用关联方交易购销业务调节利润;通过资金拆借,向关联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调节利润;利用关联企业间的托管经营调节利润;
创业板上市公司将产品销售给非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或者向不同的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因无须合并报表,因而不必以对外的销售作为最终的销售实现,通过这种类型关联方交易调节不同会计期间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向关联方借款支付资金占用费,或者借出资金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有的虽收取,设定不同借款利息率,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五花八门的盈余管理手段前面,证券监管机构开始重视并不断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审查。仅2011年,A股主板市场首发(IPO)项目,有71家公司未能通过发审委审查,据证券时报记者的统计显示,在这71家IPO未过会的公司中,有约70%的公司因持续盈利能力不确定而被否,排名第二的原因是关联交易问题,即缺乏独立性。未过会的企业存在的持续盈利能力不确定问题,一种表现为过度依赖特定销售对象或市场,另一种表现为销售结构不均衡问题,两者都带来财务状况不利影响,导致企业净利润下降。
参考文献
孙萍,张敏.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和案例分析研究[J].2009.
mba智库百科盈余管理[OL].wiki.mbalib.com/wiki/盈余管理,2012.
[3]赵兰.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IPO盈余管理研究[J].现代商业,2011(9).
[4]魏青.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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