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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论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投标管理理由和措施

收藏本文 2024-02-22 点赞:10371 浏览:36950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事业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在不断的进行扩大规模的建设,尤其是随着我国1号文件下达之后,很多大型的水利工程重点项目即将上马,那么,怎样做到对水工建设过程中规范的市场秩序管理、使招投标的过程中公平、的竞争、真正的确保水工建设的安全性、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因此,本文阐述了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投标管理的问题与措施进行分析、探讨,仅供参阅。
【关键词】招投标;问题;对策
目前,在国际国内的水工建设中,招投标的制度已经成为了一种主要的承包、发包的形式,现在已经被应用的很广泛,也就是说这种形式是很具有竞争性的,它不单单可以调节市场经济,还可以给业主提供好的供货商、承包商,然而,实施这样的招投标的形式主要特质能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经过实践证明,这种制度的实施是很成熟的承发包形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加快进度的好方法,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的原因,还是出现了各种问题,为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性造成了威胁。

一、水工建设中招投标的出现的问题

1、水利工程中存在的标段划分过细、评标不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差、投标报价差异较大等问题。
2、挂靠经营。水利工程是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工程,对承建施工企业的资质有较为严格的规定,施工企业只有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才能进入水利工程建筑市场,并且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人、单位或低资质的施工企业为了能够承包到水利工程,便通过“挂靠”方式参与工程的招投标。
3、监管乏力。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很多单位的领导很不愿意接收别人的监督,子啊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尽量的将一些纪检监察部门的同事排除,这其中剩下的一些监督人员也只是参加开标会议,并没有低整个的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参与、实施监督,还有一部分的监督人员及时参加了整个过程,对于过程中出现的违法乱纪i型能够为也不予提出,不进行制止和纠正,只是一味的进行默认、甚至一起勾结。
4、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转包是指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由于转包产生利益再分割,致使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容易发生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等,因此转包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5、虚检测招标投标问题:(1)规避招标。一些项目业主规避招标或者搞检测招标,不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不按法定的程序开标、评标、定标。(2)串通招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投标,以弄虚作检测的方式骗取中标。有的就是在工程招标交易市场内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给非法交易披上合法的外衣。

二、针对以上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

1、要合理划分标段

在水工项目要建设的最初期,首先要监管部门必须督促招标人进行整体的进度规划,要进行合理的分标,那么,标段的具体划分必须要根据整个设计的文件来执行,这样的话就可以以施工为原则标准。

2、要进行科学的编制招投标的文件

要进行科学的编制文件,要将整个工程项目的重点、难点、对质量的要求等地段,进行详细的分析,这样就可以帮助投标人很明确的知道自身的权利、范围、责任范围,同时呢,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竞标策略,要进行作出适当的承诺,强化部门履职,实行全过程监管。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的产生,与水利招投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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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部门履职。要强化对部门履职的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各监管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招标活动中的做标、评标、定标关键环节以及对招标机构等进行重点监督,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在岗和履职情况、现场管理、合同履行、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等方面的监管。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对行政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整改到位,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的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水利部门必须要根据国家的有关的规定和胜利的招投标的条例进行安排,必须要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的制定法律法规的制度,要认真的做到工程的招投标的工作真真实化、规范化、尤其是针对一些避招标、串标、围标、挂靠投标等的问题上,一定要严查处理,一经查出,要给出处罚的规定,要在制度中提出一些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一些措施,切实的将用法律法规来约束招投标的步伐行为。

4、加大监督力度,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第一、建立监督网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加强政府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把招投标工作置于整个监督网络之中。使违纪者不能违,不想违,不敢违。
第二,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监督,依规监督,主动监督,自觉监督。根据《招投标法》和七部委第30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便于操作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条规及实施办法,明确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具体范围和标准、主要内容、权限、工作方式、重点环节、责任追究等,使监督人员知道怎么监督、监督什么、从什么环节入手。

三、结束语

由此可以看出,想要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水利建设市场循序,保护国家和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就要遵守国家规定的招投标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使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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