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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质量

收藏本文 2024-03-03 点赞:28064 浏览:131174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法律基础课教学是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相关院校要格外重视。结合法律基础课教学特点,本篇文章就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质量进行深思,并得出结论供同行参考借鉴。
【关键词】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教学质量;提高;深思
国内院校教育要求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而法律基础课教学作为培养学生思想政治觉悟的重要手段,在实施时理应受到高度的重视。对于法律基础课教学,笔者认为教师应该尽量注重教学策略,努力提高其教质量,并结合现代多媒体教学以及案例讲解等方式来对学生实施教育,使其能准确理解法律基础课的内涵,养成良好的法律素质。下面对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质量这一理由作详细探讨。

一、实施法律基础课教学的作用

青少年犯罪一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分析该理由产生的理由,发现大部分犯罪行为都是因为青少年政治素质不高,法律素质缺乏造成。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中,年龄为17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概率极高,这主要因为17岁的孩子大多已上了高中,而高中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正在形成,如果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质量的深思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udoo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在这个阶段不对学生进行一些法律知识教育,就很可能会被对其法律意识的形成造成影响,增加他们的犯罪率。
另外,除了高中学生以外,社会犯罪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理由。社会人士法律意识欠缺也会增加犯罪概率,所以必须要结合国情,适时开展法律基础课教学,让人们知道怎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不合法。

二、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质量

笔者认为,法律基础课教学活动的开展必须要重视绪论、重视案例讲解,并结合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技术,切实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质量。

1、重视绪论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在初中课程里略有涉及,有些学生对“重炒旧饭”不以为然,还有些学生对理论知识提不起兴趣和学习热情,课后知识记忆不牢,所以学生在学习时普遍存在无所谓情绪。这样的情况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法律基础课中的绪论是整本课程的基础,绪论教学是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第一堂课。有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所以,在开展法律基础课教学时,一定要重视绪论课。通常情况下,绪论课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对课程进行介绍,并妥善安排好课程的教学进度和考试情况,另外还要通过介绍课程的重点内容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对法律基础课产生兴趣,并树立下学好这门课的决心。
绪论课教学的实施策略有:一,做好备课。备课时要结合法律教材,结合教学目的广泛取材,多多搜集教学素材。另,还要选对教学策略,以免降低教学效果。二,要有一个成功的开讲。绪论课的开讲要能够引人入胜,引起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要设置悬念,勾起学生的好奇心。三,反复强调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绪论教学时要反复向学生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告诫学生不仅要遵法守法,还要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2、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

法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在实施法律基础课教学时,完全可以应用实际案例来进行法律教学,使学生更加明白法律的重要性。事实上,案例教学法是法律课教学中最常应用的一种教学方式,它在实际应用时不仅能够帮助教师更好的阐明理由,方便学生理解,还能够在潜意识上为学生敲响警钟,用真实的案例来提醒学生法律的重要性。
在应用案例教学法实施教学时,教师可例举自己生活中所看到的案例,也可例举新闻报道中的案例,将法律和法治结合起来,向学生阐述法律的基本知识、概念以及理论思想。另外,教师还可利用案例教学来培养学生的深思能力,培养其分析理由和结局理由的能力。
要真正实现案例教学法的优势,关键在于对其正确把握并合理应用。例如,在讲到“正当防卫”这一知识点时,可以先介绍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然后说明其具有的五个特征:(1)防卫意图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2)防卫起因是不法侵害的发生和存在。(3)防卫对象是不法侵害者本人。(4)防卫时间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5)防卫限度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未造成重大损害。同时强调这五个特征也是构成正当防卫的五个必要条件,即主观条件、起因条件、对象条件、时间条件、限度条件。重点是要对各个条件分别举实例加以分析说明,以加深学生对该法律概念的正确理解和把握,以便日后在现实生活中真正懂得评判是非、合理应用。

3、发挥多媒体技术的辅助作用

在对一些理论知识的教学过程中,有时教师只用语言很难把学生带入爱听爱学的氛围中,即使学生听了,其理解或记忆效果也不深刻。这时,针对学生易受声音、图像感官刺激的心理特点,教师可将多媒体信息技术融于教学,适时播放相关视频片段,利用视觉形象把学生带入一个全新的知识殿堂,使教学的表现形式更加形象化、多样化、视觉化。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图文并茂、声像并举、能动会变、形象直观的特点为学生创设各种情境,激起学生各种感官的参与,调动学生强烈的学习,激发学习动机,从多角度挖掘他们的潜能,达到使学生能感兴趣,“自我激活”的效果。这就需要教师在上课前,有意识地搜集学生感兴趣的、对教学有帮助的视频素材,使课堂教学形象、生动,从而提高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并更好地领悟知识。
比如,在讲到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时,可放一个相关片子——《“小偷”之死》,形象直观地让学生明白: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抓小偷是见义勇为,但抓住小偷后怎么处理不归个人管,应马上送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属于正当防卫,就触犯了法律,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试想一下,是非善恶的观念如果演化成暴力,像视频中把小偷打到河里淹死或是把小偷绑在太阳底下暴晒等,这样是非善恶就颠倒了。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结束语

法律知识教学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必要手段。教师在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要经常注意到这门课的特点,注重它的现实作用,应当利用各种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从而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张国锋.论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中国成人教育,2007(10)
[2]杨胜玲.法律本科教学策略之我见[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4)
[3]杨胜玲,赵云芬.论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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