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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裁量公序良俗原则法理

收藏本文 2024-04-09 点赞:5623 浏览:20092 作者:网友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合称。对公序良俗的规定,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乌尔比安《萨宾评注》第42卷:“总之,我们创造了‘这样的新规则’:不道德的要式口约,无任何效力”。近代,公序良俗最初是作为对契约自由的限制而见诸立法,19世纪初的《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之法律”。现代诸多国家的立法将公序良俗上升为民法基本原则,我国民法也肯定其基本原则的地位,但措辞却及其不同,《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共利益,破坏国家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本论文简单浅析介绍了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其法律源流以及在我国司法上的体现。公序良俗原则以观念进展到判例,以最初对契约自由原则的限制而后被逐渐提升为判定法律行为的一般依据,最终成为现代民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序良俗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统领民法具体规则的指导思想,又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克服成文法局限的有效工具。公序良俗原则体现的是保障宪法基本权利实现、发扬社会公共道德、对法律与道德的缺口进行弥补。同时公序良俗原则作为协调私法和公法的非常的重要平衡点,它有着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基本功能,并且对弥补法律的缺陷有重要作用。如何更好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探讨解决公序良俗原则适用中主要不足及对策,促使公序良俗原则真正发挥其功能,这将是对我国的法律变迁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不足。关键词:公序良俗论文自由裁量论文论述基础论文司法适用论文

    摘要3-4

    Abstract4-5

    目录5-7

    引言7-8

    第一章 公序良俗原则概述8-12

    一、“公序良俗”的界定8-9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源流9-11

    (一) 古罗马《国法大全》9

    (二) 法国民法典9-10

    (三) 德国民法典10

    (四) 日本民法典10-11

    (五) 英美法系中的公序良俗原则11

    三、公序良俗原则在我国立法上体现11-12

    第二章 公序良俗原则的论述基础12-24

    一、道德与法律的“同行与共治”12-14

    (一) 道德和法律的区别12-13

    (二) 道德和法律的互补、并行不悖13-14

    二、公益与私益的“差别与协调”14-17

    (一) 公益的界定14-15

    (二) 公益与私益的对立统一15-17

    三、习俗与法律的“冲突与互补”17-24

    (一) 何谓习俗17

    (二) 习俗和法律互补17-20

    (三) 习俗和法律的冲突20-24

    第三章 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适用24-35

    一、公序良俗原则适用的一般要求24-27

    (一) 公序良俗原则的判断标准24-25

    (二) 具体法律规范优先适用25-26

    (三) 公序良俗原则在适用历程中要与社会进展相适应26-27

    二、公序良俗原则司法适用的实例考证27-32

    (一) 我国公序良俗第一案:“二奶遗赠案”27-28

    (二) “遗产遗赠给情妇”案(德国)28-29

    (三) “油漆工吊死在新房”案29-30

    (四) “恋爱赠送宝马情变之后索车诉讼”案30-32

    三、公序良俗原则适用中主要不足及对策32-35

    (一) 公序良俗原则适用的情况32-33

    (二) 公序良俗原则适用的价值选择33

    (三) 司法者业务能力与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33-35

    结语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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