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6
ABSTRACT6-10
引言10-11
第1章 夫妻共同财产及其处分权概述11-17
1.1 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概念11
1.2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特点11-13
1.2.1 具有特殊的身份性11-12
1.2.2 取得时间是婚姻联系存续期间12
1.2.3 主体是具有合法有效婚姻联系的夫妻双方12-13
1.2.4 来源是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合法所得13
1.3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的含义及其性质13-17
1.3.1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的含义13-14
1.3.2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的性质14-17
第2章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的行使方式17-26
2.1 夫妻单方行使共同财产处分权17-21
2.1.1 日常家事范围内单方行使处分权17-19
2.1.2 一般管理范围内单方行使处分权19-20
2.1.3 夫妻单方行使处分权的合理方式20-21
2.2 夫妻双方行使共同财产处分权21-26
2.2.1 不动产的处分21-22
2.2.2 以分期付款形式购写价值较大的财产22-23
2.2.3 处分夫妻双方重大的动产以及权利23
2.2.4 继承权的放弃23-24
2.2.5 对夫妻全部共同财产进行处分24-25
2.2.6 无偿处分夫妻共同财产25-26
第3章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行为的性质及其处理26-34
3.1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行为的性质26-27
3.2 第三人为善意时对该擅自处分行为的处理27-32
3.2.1 “善意”的认定标准27-29
3.2.2 了产权登记手续的擅自处分行为的处理29-30
3.2.3 未产权登记手续的擅自处分行为的处理30-32
3.3 第三人为恶意时对该擅自处分行为的处理32-34
第4章 对我国现行法律相关规定的评析及其改善倡议34-44
4.1 对我国现行法律相关规定的评析34-38
4.1.1 不利于保护非处分方的财产权34-35
4.1.2 不利于保护非处分方的存活居住权35
4.1.3 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悖35-38
4.2 改善我国相关立法的倡议38-44
4.2.1 应当对现行司法解释作出例外性规定38-42
4.2.2 应当在立法上对他方授权予以规定42-44
结论44-45